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正和股份 编号:临2012-043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兹定于2012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7日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1号瀚海海运仓大厦508室公司北京办事处办公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正和贸易有限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正和贸易有限公司向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贰仟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签署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合作《补充协议》的议案;
4)、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正和弘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国赫宫大厦”项目之商业房产的议案;
5)、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北京正和鸿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的议案;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2日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30)到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1号瀚海海运仓大厦508室公司北京办事处会务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大会会务组联系方式:电话:010-64055759;0898-66590595传真:010-51239321;0898-66757661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22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转委托无效): 委托有效期:
签发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