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2-03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丽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吕丽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675,901,597.23 | 672,413,847.40 | 0.52%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46,106,381.61 | 555,294,126.80 | -1.65% | |||
| 股本(股) | 91,200,000.00 | 91,200,000.00 | 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99 | 6.09 | -1.64%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125,677,281.48 | 4.34% | 355,682,176.43 | 1.19%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67,563.30 | -68.96% | 27,295,079.33 | -23.8%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7,909,895.61 | -391.46%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19 | -371.43%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77.78% | 0.30 | -42.31%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77.78% | 0.30 | -42.31%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9% | -90.55% | 4.8% | -78.76%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3% | -91.45% | 4.64% | -76.9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7,218.48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45,100.0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7,077.32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3,269.3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所得税影响额 | 296,883.70 | |
| 合计 | 890,651.11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270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阮伟兴 | 6,8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40,000 |
| 翁文武 | 523,39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3,390 |
| 程小燕 | 34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2,000 |
| 陈涛 | 34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2,000 |
| 邱国雄 | 2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000 |
| 吕拥升 | 225,62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620 |
| 李春晖 | 220,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520 |
| 张洵 | 17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000 |
| 潘永 | 1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00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方得稳健成长一号 | 156,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280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52.74%,主要系本期大客户期末信用期内未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113.80%,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预付账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37.32%,主要系本期海关保证金、应收出口退税收回所致;
4.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56.23%,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较期初增长410.25%,主要系本期短期周转借款增加所致;
6.预收账款较期初增长52.59%,主要系外贸采用前TT方式结算货款的客户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80.35%,主要系本期上缴上期税费增加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37.9%,,主要系本期应交流转税的增加导致相关的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9.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74.18%,主要系本期广告宣传及展览、会议费、促销费和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10.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5.66%,主要系本期研发费用、职工薪酬等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93.28%,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3.78%,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减少所致;
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7.47%,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1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4.18%,主要系本期按照25%税率缴纳所得税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91.46%,主要原因系国外市场大客户信用期内未结算的货款增加、期末应付账款减少、职工薪酬增加共同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及其亲属吕振福、欧阳波、吕丽珍和吕丽妃,其他股东阮伟兴、翁文武、张洵、凌永华、程小燕、陈涛、吕拥升、李春晖、潘永、朱仁标、应维湖、高超、吕挺、廉卫东、朱晓阳、施佩安。 |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及其亲属吕振福、欧阳波、吕丽珍和吕丽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前其他股东阮伟兴、翁文武、张洵、凌永华、程小燕、陈涛、吕拥升、李春晖、潘永、朱仁标、应维湖、高超、吕挺、廉卫东、朱晓阳、施佩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公司上市前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吕强、张洵、吕振福、欧阳波、朱仁标、应维湖、吕丽珍、凌永华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 2011年09月09日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 解决方式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5% | 至 | 0%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3,767.33 | 至 | 5,023.11 |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231,138.59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营业收入未达到预期;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上升,对净利润产生影响。 |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2年07月0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股民 | 业绩快报、半年报披露时间 |
| 2012年07月13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股民 | 上半年公司业绩情况 |
| 2012年07月1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股民 | 上半年公司业绩情况 |
| 2012年07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股民 | 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 |
| 2012年07月3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股民 | 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 |
| 2012年07月3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股民 | 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 |
| 2012年08月03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股民 | 公司是否有送股计划 |
| 2012年08月0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其他 |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 中报相关问题 |
| 2012年09月0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股民 | 小非股票解禁时间 |
| 2012年09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其他 | 杭州每日商报记者 | 求证网络传闻 |
| 2012年09月28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厦门彤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刘辉 | 公司经营状况及募投项目的进展等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2-03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1日在公司杭州办事处召开,会议于2012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吕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欧阳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3日
附件:
附件一:吕强简历
附件二:欧阳波简历
吕强 先生:汉族,1948年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现任公司董事长。1985年至1988年担任浙江永康四路轻工机械厂厂长;1988年至1995年担任永康活动铅笔厂厂长;1996年5月创办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至2003年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至2008年担任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为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浙江民营企业研究会副会长。
吕强先生持有公司4514.4万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欧阳波 先生:汉族,1973年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1997年2月至2008年8月,先后担任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销售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08年8月至11月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09年5月至2011年12月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习。
欧阳波先生持有公司307.8万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之次女婿,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2-03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1日在公司杭州办事处召开,会议于2012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亮渠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