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日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明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7,277,602,732.74 | 7,395,444,658.99 | -1.59%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881,270,671.32 | 2,849,824,097.41 | 1.1% | |||
| 股本(股) | 938,482,978.00 | 938,482,978.00 | 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07 | 3.04 | 0.99%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1,073,317,652.40 | -7.57% | 3,369,205,127.32 | -3.2%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95,022.09 | -93.2% | 87,801,786.05 | -48.41%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601,587,803.76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64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4 | -93.33% | 0.09 | -50%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4 | -93.33% | 0.09 | -50%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3% | -1.85% | 3.03% | -3.05%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5% | -0.85% | 1.86% | -2.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14,351.7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182,289.97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05,391.26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12,580.98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315,187.13 | |
| 合计 | 33,945,561.37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9,974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1,058,617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058,617 |
| 单秋娟 | 25,598,528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98,528 |
| 孙日贵 | 24,793,449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93,449 |
| 杨宝坤 | 14,721,0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21,071 |
| 秦丽华 | 11,858,66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58,667 |
| 张武先 | 10,373,1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73,157 |
| 吕希耀 | 7,104,876 | 人民币普通股 | 7,104,876 |
| 王洪伟 | 6,514,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6,514,902 |
|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5,168,741 | 人民币普通股 | 5,168,741 |
| 门雅静 | 3,363,367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3,367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孙日贵、单秋娟、杨宝坤、秦丽华、吕希耀、张武先、门雅静均为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有无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帐款较年初增加96.48%,主要是因为预付原材料和设备款增加所致。
2、其它应收款较年初增加89.85%,主要是因为本公司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3、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1340.54%,主要是接受客户的银行承兑票据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减少31.98%,主要是处置博世太阳能公司股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5、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73.44%,主要是本年新建光伏发电机组及6万纱锭纺纱项目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减少45.9%,主要是处置博世太阳能公司的投资,冲回去年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7、预收帐款较年初增加35.01%,主要是孚日地产预收房款及预收货款所致。
8、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66.06%,主要是去年年底进项税额留抵较大, 2012年销项税额增加实现税金增加所致。
9、其他业务收入减少37.50%,主要系公司销售材料减少所致。
10、投资收益增加40.59%,主要是处置博世太阳能公司的投资后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11、营业外支出减少76.79%,主要是处置陈旧设备减少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80% | 至 | -50%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700 | 至 | 6,700 |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4,893,574.01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虽然公司主营业务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受光伏行业不景气的影响,公司预计业绩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日贵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31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摘要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判断有关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鉴于公司参股的埃孚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已决定清算并解散,公司根据其资产情况,判断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决定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260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2年1-9月净利润1950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195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由于个人原因,孙勇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聘任吴明凤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2日
附件一:
吴明凤女士:中国国籍,1961年12月生,汉族,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喀什泽普县团委书记,新疆喀什泽普县审计局局长,新疆喀什泽普县纪委书记,新疆喀什地区棉纺厂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孚日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一届董事会秘书,埃孚光伏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持有本公司股份2,935,158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32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綦宗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监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33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0月20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孙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但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孙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孙勇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主要分管国内市场销售、品牌及营销渠道建设等工作。
公司于2012年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决定聘任吴明凤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谨向孙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总经理辞职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3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鉴于本公司参股的德国Bosch Solar CISTech GmbH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太阳能”)在2011年度及2012年上半年亏损金额较大,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博世太阳能6.4%的股权出售给Robert Bosch GmbH(以下称“博世公司”),售价为450万欧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标准计算并分析本次交易构成“一般购买、出售资产”类别。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出售资产300万元以上至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报董事长批准”。故本次交易不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名称:Robert Bosch GmbH(博世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德国 斯图加特 罗伯特-博世广场1号
注册资本:12亿欧元
主营业务:开发,制造和销售汽车装备和发动机装备的产品,从事电工技术,电子技术。机械制造,精密机械和光学系统,生产铁、金属和塑料制品以及与此相近似的商品等。
主要股东:Robert Bosch Stiftung GmbH(罗伯特博世基金会)和博世家族
2、本次交易发生前,博世公司已持有和控制博世太阳能公司92.3%的股权。博世公司通过其控股的ALEO SOLAR AG与本公司投资设立埃孚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已决定清算并注销),双方各持有50%的股份。除此之外,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其他关系,也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博世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博世公司资产总额546亿欧元,净资产269亿欧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515亿欧元,净利润18.2亿欧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本公司持有的博世太阳能6.4%的股权,原账面价值为64,813,163.03元(原投资额678.4万欧元),本公司已于2011年末对该项投资计提54,999,205.54元资产减值准备,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后,剩余账面价值为9,813,957.49元。
2、上述资产的权属明确,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上述资产所在地为德国。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3、博世太阳能公司原名为Johanna Solar Technology GmbH,成立于2006年,位于德国勃兰登堡市(Brandenburg an der Havel City),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47,885,823欧元。博世太阳能的主要经营范围是研发、生产和销售CIS薄膜太阳电池组件。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博世太阳能资产总额7324万欧元,负债总额5444.4万欧元,净资产1879.6万欧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643万欧元,净利润-2038万欧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为450万欧元,支付方式为货币资金,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后,一次性支付。
2、交易定价依据:按照博世公司收购其他公司持有的博世太阳能公司股权的定价为参考依据。
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博世太阳能公司的股权。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博世太阳能因受光伏行业不景气的影响,累计亏损数额较大,本公司所享有的其净资产份额也越来越少。又因博世公司已控制博世太阳能92.3%的股权,本公司作为少数股东已无法参与博世太阳能的经营决策,如果博世公司继续增加对博世太阳能的投资,本公司不能持续跟进,那么本公司所持有的股权份额将被不断稀释。博世公司有意向不断收购其他股东的少数股权,以增强其控制力。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及时转让所持有的股权,才能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经本公司与博世公司多次协商后,对股权转让事宜及转让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出售该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因本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已计提近5500万元资产减值准备,交易完成后将增加本年度投资收益约2700万元,若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将增加本年度净利润约2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3日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