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举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徐敏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736,886,539.19 | 350,590,757.05 | 110.18%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64,331,244.69 | 147,902,005.44 | 281.56% | |||
| 股本(股) | 73,338,000.00 | 55,000,000.00 | 33.34%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69 | 2.69 | 185.87%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53.33% | 49.49%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477,025.49 | 109.01% | 44,285,084.14 | 83.56%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0,121,111.78 | -39.59%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4107 | -54.7%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14 | 109.01% | 0.8052 | 83.58%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14 | 109.01% | 0.8052 | 83.58%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33% | 34.4% | 26.04% | 18.62%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3% | 32.52% | 25.62% | 23.1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1,884.1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279,241.02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7,400.6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25,778.86 | |
| 合计 | 712,746.89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602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农银汇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9,934 | 人民币普通股 | 319,934 |
|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 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 |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其他 | |||
| 凌志伟 | 149,329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329 |
| 兴业全球基金公司-招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0,2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238 |
| 郝钟 | 1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一类资金信托R2007ZX099 | 11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900 |
| 西安长川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 10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700 |
| 夏镐 | 10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000 |
| 黄锦珍 | 10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900 |
| 李亮 | 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年末增加628.83%,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募集资金,大幅增加了货币资金。
(2)报告期末应收款项净额较上年年末增加69.37%,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项净额较上年年末增加276.74%,主要系备用金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存货净额较上年年末增加36.00%,主要系工程建设大幅增加,导致原材料和未完工程大幅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净值较上年年末增加1258.04% ,主要系募投项目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32.14%,主要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上年年末减少47.62%,主要系归还借款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年末减少34.70%,主要系2011年末计提年终奖所致。
(9)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减少95.69%,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采购原材料、设备的进项税留抵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上年年末减少100%,主要系2011年末计提利息所致。
(11)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年末增加964.37%,主要系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所致。
(12)报告期末股本较上年年末增加33.34%,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1,833.8万股,增加了总股本。
(13)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较上年年末增加2043.25%,主要系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净额扣除新增股本后余额转入所致。
(14)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年末增加69.13%,主要系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9.49%,主要基于下列因素的综合影响:随着投入使用的加气站增加,车用气销量增加;随着长输管线的投入使用和阿克苏市城区及外三县中压管网的延伸,民用气销量增加,且对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的入户安装工程收入增加。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6.42%,主要系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49.04%,主要系由于营业收入增加导致有关的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5.63%,主要系由于工资、办公费、劳务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13.97%,主要系由于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2.34%,主要系由于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5.52%,主要系由于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8)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5.80%,主要系由于本期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8.30%,主要系由于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83.56%,主要系由于本期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1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83.56%,主要系由于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9.59%,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88.66%,主要系募集资金及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众和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1年09月05日 | 12-36月 | 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 解决方式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5% | 至 | 50%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6,072.5 | 至 | 7,287 |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580,025.19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销售业绩增长。 |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2年09月26日 | 阿克苏市本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天然气供需、募投项目等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 未提供资料。 |
| 2012年09月26日 | 阿克苏市本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天然气供需、募投项目等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 未提供资料。 |
| 2012年09月28日 | 阿克苏市本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三季报业绩预告的增幅构成。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是 √ 否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2-00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0 日上午11时在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2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 5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3名,分别是周举东先生、田永革先生和许榕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名,分别是杨生汉先生和汤琦瑾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举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场信用社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以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10 月 22 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2-002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股份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0日下午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__季度 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成员在全面了解《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 对其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10月22日
附:审核意见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__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 对其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 事:胡中友
沈学锋
韩小峰
2012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2-003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疆浩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143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3.8万股,发行价格为21.7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484,74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7,256,776.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1,227,963.5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2〕3-47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市区工程项目)、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和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场信用社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将上市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及上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开设的账号为“6500 1690 1000 5250 7373”及“6500 1690 1000 5250 7366”,截止2012年9月21日,专户余额为5,314.84万元和5,391.61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和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以存单方式存放。公司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三方监管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招商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2、公司在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场信用社开设的账号为“8521 3011 2010 1005 22519”,截止2012年9月21日,专户余额为12,633.27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市区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以存单方式存放。公司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三方监管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招商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3、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设的账号为“5120 1010 0100 2646 91”,截止2012年9月21日,专户余额为14,258.52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超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以存单方式存放。公司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三方监管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招商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与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招商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招商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招商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招商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涂军涛、杨爽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招商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抄送招商证券及其两个保荐代表人。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电子邮件形式抄送招商证券及其两个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招商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招商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三方监管协议第八条的要求向公司、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三方监管协议的效力。
八、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招商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招商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招商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三方监管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招商证券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2014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