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2-022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林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志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玲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573,908,467.90 | 275,025,021.92 | 108.68%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57,224,916.34 | 172,115,402.90 | 165.65% | |
| 股本(股) | 62,000,000.00 | 46,500,000.00 | 33.3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37 | 3.7 | 99.19% |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942,362.75 | -164.94%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2 | -148.71%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50,498,566.50 | -28.63% | 170,291,684.67 | -10.2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245,140.03 | -62.94% | 24,937,135.00 | -17.5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73.33% | 0.48 | -26.1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73.33% | 0.48 | -26.1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1% | 下降8.05个百分点 | 9.01% | 下降10.94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7% | 下降7.94个百分点 | 6.60% | 下降11.7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9,787.73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971,137.9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12,713.89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48,121.19 | |
| 合计 | 6,670,515.12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018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11,378 | 人民币普通股 | 2,111,378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49,933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9,933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77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6,000 |
| 招商银行-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2,802 | 人民币普通股 | 492,802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9,907 | 人民币普通股 | 359,907 |
| 兴业银行-中邮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6,100 |
| 刘爱香 | 28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6,00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000 |
| 中国银行-诺德优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235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235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陈林森 | 0 | 0 | 16,745,997 | 16,745,997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5年6月28日 |
| 虞樟星 | 0 | 0 | 8,218,452 | 8,218,452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3,948,720 | 3,948,720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3,535,303 | 3,535,303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上海盛业印刷有限公司 | 0 | 0 | 1,973,415 | 1,973,415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苏州蓝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1,860,000 | 1,860,000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沈雁 | 0 | 0 | 1,701,220 | 1,701,220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解剑峰 | 0 | 0 | 1,550,000 | 1,550,000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杨建民 | 0 | 0 | 1,395,000 | 1,395,000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世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0 | 1,395,000 | 1,395,000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朱志坚 | 0 | 0 | 945,122 | 945,122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0 | 0 | 812,258 | 812,258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孙菁 | 0 | 0 | 718,293 | 718,293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郭锡平 | 0 | 0 | 472,561 | 472,561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刘国鑫 | 0 | 0 | 472,561 | 472,561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顾华俭 | 0 | 0 | 415,854 | 415,854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汪振华 | 0 | 0 | 226,829 | 226,829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陈新荣 | 0 | 0 | 113,415 | 113,415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13年6月28日 |
| 合计 | 0 | 0 | 46,500,000 | 46,500,000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64,553,104.93元,较2011年末增加221,729,560.51元,增长517.77%,主要是由于公司于2012年6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36,163,823.47元,较2011年末增加8,587,884.72元,增长31.14%,主要系客户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比重。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98,527,089.31元,较2011年年末增加36,210,393.79元,增长比例为58.11%,主要是公司对部分长期合作关系良好、资信水平较高的客户在实际结算过程给予了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
4、预付账款期末余额23,227,841.29元,较2011年末增加16,381,860.51元,增长239.29%,主要是随着募投项目建设的开展,预付了新厂房装修、设备款项。
5、短期借款期末余额9,500,000.00元,较2011年末增加3,000,000.00元,增长46.15%,主要是公司科研项目获得项目专项贷款。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664,313.60元,较2011年末减少1,317,984.89元,下降66.4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支付了上年度计提的员工年度绩效工资。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458,052.54元,较2011年末减少了4,067,434.33元,下降73.61%,主要是报告期内缴纳了上年计提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存货、固定资产投入的增加形成了较多增值税留抵税额。
8、应付股利期末余额12,400,000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2年半年度按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元,计提了半年度应分配的股利。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39,072,917.12元,较2011年末增加9,233,862.17元,增长30.95%,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科研资助资金10,610,000元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为0,较2011年末减少了5,243,029.41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控股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结,维旺科技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291,684.6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526,308.41元,下降了10.29%,主要是下半年公司公共安全防伪产品技术标准局部调整,导致第三季度有关产品销售额减少。
2、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21,558,486.7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613,727.71元,增长35.2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科研项目进展情况,加大了研发经费投入。
3、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为-170,436.8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4,680.74元,下降149.51%,主要是募集资金到位后,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28,208.5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35,314.08元,增长115.95%,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
5、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7,994,542.1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75,094.01元,增长164.76%,主要为报告期内科研项目政府资助经费投入加大,结转费用的同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5,256,582.60元,增长548.2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收到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政府资助资金10,610,000元。
2、报告期内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082,000.00元,增长5,388.00%,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49%股权的转让款。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整体下行、消费需求减少以及公司公共安全防伪产品技术标准局部调整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略有下滑。201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29.1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29%;营业利润为2,147.0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3.29%;利润总额为2,940.1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6.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3.7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7.58%。
二、报告期内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年初制定的业务发展计划。在市场营销方面,公司继续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优势,紧跟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新品推广,镭射包装、新型显示与照明等业务领域的新客户开发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华南区业务有所提升,公司生产的设备向以色列销售。在生产管理方面,结合ERP系统建设,进一步理顺生产流程;通过设备的引进和改造,改进模压、镀膜生产工艺;加强成本控制,提升管理效益。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继续坚持自主创新,加大新品研发力度,加强新项目储备,本报告期内获得四项发明专利证书;“面向绿色生产的微纳柔性制造技术与应用”项目获批国家科技部“863计划”重大项目,“微纳图形化关键技术与功能材料合作研发”项目获批科技部2012年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独墅湖厂区基建部分基本完成,设备招标等工作正在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以超募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49%的股权,为进一步扩大显示与照明产品的产业规模奠定基础。
三、对未来发展展望
公司将结合短期和中长期发展计划,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新市场和新客户的开拓力度,通过设立子公司或区域办事处的方式,为客户提供高水准的服务,提供更多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公司将努力加快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募集资金投入步伐,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促进收入增长。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 |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上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期间,依法及时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 2011年06月25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承诺人报告期内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朱志坚、沈雁、郭锡平、虞樟星 | (1)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依法及时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前述承诺外,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 2011年06月25日 | 持有公司股票期间 | 承诺人报告期内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 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盛业印刷有限公司、苏州蓝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世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剑峰、杨建民、孙菁、刘国鑫、顾华俭、汪振华、陈新荣 |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1年06月25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 承诺人报告期内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 上海盛业印刷有限公司 | 鉴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沈欣为股份公司的董事,本公司承诺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在沈欣担任股份公司董事期间,本公司将依法及时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沈欣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沈欣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除前述承诺外,自沈欣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 2011年06月25日 | 持有公司股票期间 | 承诺人报告期内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不适用 |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7,615.93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01.44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92.82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微纳结构光学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5,792.7 | 1,292.05 | 5,076.94 | 32.15% | 2014年06月30日 | 0 | 是 | 否 | |
| 研发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3,380.1 | 186.19 | 792.68 | 23.45% | 2013年12月31日 | 0 | 是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9,172.8 | 1,478.24 | 5,869.62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 不适用 | 906.5 | 823.2 | 823.2 | 90.81% | 2012年12月31日 | 0 | 是 | 否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906.5 | 823.2 | - | - | - | - | |||
| 合计 | - | 2,301.44 | 6,692.8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84,431,250.00元,报告期内,公司经二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超募资金906.5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少数股东49%股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相关工商登记事宜已完成。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569号《关于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3,913,806.14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公司利润分配方式可以为现金或股票,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可以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对于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20%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
3、公司董事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或股票股利分配。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执行,2012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金红利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并已于2012年10月16日实施了权益分配。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