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郭文仓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晋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杨世红 |
公司负责人郭文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世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707,847,317.57 | 8,403,112,347.64 | 3.6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273,976,781.95 | 1,248,760,668.13 | 2.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25 | 2.21 | 1.8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836,122.18 | -107.5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3 | -107.14 | |
报告期(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632,975.53 | 24,973,300.51 | -74.4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5 | 0.044 | -74.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2 | 0.092 | -51.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8 | 1.98 | 减少5.4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8 | 4.14 | 减少4.1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22,000.0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16,876.5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6,195,235.97 | 停车损失 |
合计 | -27,290,112.5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6,52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88,045,491 | 人民币普通股88,045,491 |
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 | 3,578,801 | 人民币普通股3,578,801 |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 | 2,999,870 | 人民币普通股2,999,870 |
李汉宇 | 2,789,770 | 人民币普通股2,789,770 |
李汉鸣 | 2,171,800 | 人民币普通股2,171,800 |
刘涛 | 1,546,600 | 人民币普通股1,546,600 |
胡静仪 | 1,381,000 | 人民币普通股1,381,000 |
吴清敏 | 1,368,833 | 人民币普通股1,368,83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1,218,593 | 人民币普通股1,218,593 |
张亚琴 | 1,110,804 | 人民币普通股1,110,804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报告期 报告期期初 增减额 增减比率(%)
货币资金 1,604,795,916.67 1,017,797,937.28 586,997,979.39 57.67
应收票据 767,709,320.13 1,481,136,623.77 -713,427,303.64 -48.17
应收账款 763,587,366.32 539,705,750.65 223,881,615.67 41.48
其他流动资产 13,881,200.20 25,772,410.41 -11,891,210.21 -46.14
在建工程 768,860,919.36 420,358,433.16 348,502,486.20 82.91
工程物资 45,686,539.13 32,420,735.18 13,265,803.95 40.92
短期借款 1,361,400,000.00 767,000,000.00 594,400,000.00 77.50
应付账款 908,081,212.02 1,717,355,073.14 -809,273,861.12 -47.12
应付职工薪酬 65,064,283.70 17,498,494.74 47,565,788.96 271.83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58,699.80万元,增加57.67%,主要系公司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71,342.73万元,减少48.17%,主要系公司销售结算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22,388.16万元,增加25.13%,主要系公司产品销售结算周期相对延长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1,189.12万元,减少46.14%,主要系公司生产甲醇使用的触媒摊销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34,850.25万元,增加82.91%,主要系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20万吨/年甲醇改扩建项目、200万吨/年临汾洗煤厂改造项目和5#、6#干熄焦项目的投入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工程物资比期初增加1,326.58万元,增加40.92%,主要系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购进材料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59,440万元,增加77.50%,主要系公司增加短期银行借款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比期初减少80,927.39万元,减少47.12%,主要系公司应付原料款已经支付所致。
(9)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增加4,756.58万元,增加271.83%,主要系公司跨月将支付的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1.2 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2012年1-9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45,956.4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573,956.63万元减少128,000.23万元,减少22.3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497.3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9,783.66万元减少7,286.33万元。
营业收入、净利润减少的原因:
报告期,公司受下游钢铁市场影响,公司产品销量减少,价格回落,收入降低,利润空间减少。
报告期,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应对挑战,扩大原料采购渠道,加大产品销售力度,拓展融资渠道,进一步细化责任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等工作,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安全、稳定、长周期经济运行。
3.1.3 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增减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36,122.18 236,497,619.33 -254,333,741.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874,055.31 -183,461,334.45 107,587,279.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8,967,558.98 -105,253,359.12 524,220,918.10
报告期,公司受下游钢铁市场的影响,公司产品销售货款结算周期相对延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相对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9月7日、9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十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2012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经2012年9月21日公司第三十八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公告),目前该事项仍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之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本报告期取得的进展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起,在72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2)72个月承诺期满后,在24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2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作除权处理)。 | 是 | 是 | 2012年5月10日,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可上市流通。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集团”)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确立为集团内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生产经营业务整合发展的平台,承诺于“十二五”期间,如果发生明确的同业竞争,通过收购兼并、业务转让、资产注入、委托经营等方式将集团控制的五麟煤焦、霍州中冶、西山煤气化等其他焦化类企业或相关资产、业务逐步进行整合,推动产业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内部焦化行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 是 | 是 | 严格遵守承诺。 |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焦煤集团于2011 年11 月18 日向公司出具了《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金融业务相关事宜出具的承诺函》(山西焦煤函[2011]425 号),主要内容为:(一)、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运作情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财务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确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相关金融业务的安全性。(二)、鉴于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山西焦煤集团,山西焦煤集团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经营自主权,由上市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自主决策与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序。(三)、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山西焦煤集团将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采取增加财务公司的资本金等有效措施,确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四)、督促财务公司在发生行政处罚、资产负债表以及风险控制指标、存贷比指标如超过限额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且不能继续开展相关金融业务。 | 否 | 是 | 严格遵守承诺。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2012年6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本报告期公司没有进行现金分红。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文仓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