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楼金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王炳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687,929,840.85 | 646,219,514.27 | 6.45%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84,189,541.47 | 465,009,721.48 | 4.12% | |
| 股本(股) | 78,000,000.00 | 78,000,000.00 | 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21 | 5.96 | 4.19% |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6,421,706.26 | -80.74%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6 | -81.82%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36,104,587.76 | -3.58% | 107,635,542.36 | -0.9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524,416.66 | -1.04% | 19,179,819.99 | -15.0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11.11% | 0.25 | -13.7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11.11% | 0.25 | -13.7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6% | -3.55% | 4.04% | -16.5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3% | -2.92% | 3.74% | -12.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84,711.0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2,400.0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64,711.55 | |
| 所得税影响额 | -253,859.93 | |
| 合计 | 1,438,539.58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153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丁静 | 2,171,358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1,358 |
| 王雨仙 | 2,171,358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1,358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376,341 | 人民币普通股 | 376,341 |
| 陶依清 | 364,883 | 人民币普通股 | 364,883 |
| 卢锐飞 | 361,893 | 人民币普通股 | 361,893 |
| 纪方飞 | 361,893 | 人民币普通股 | 361,893 |
| 许泽远 | 293,062 | 人民币普通股 | 293,062 |
| 彭磊 | 277,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7,700 |
| 徐旭光 | 247,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607 |
| 吴方平 | 2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00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赵坚 | 35,972,159 | 0 | 0 | 35,972,159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21日 |
| 赵康 | 13,643,365 | 0 | 0 | 13,643,365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21日 |
| 赵晓红 | 1,049,490 | 0 | 0 | 1,049,49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21日 |
| 吴翔燕 | 416,720 | 208,360 | 0 | 208,360 | 首发承诺 | 2013年8月23日 |
| 陆志明 | 180,947 | 0 | 0 | 180,947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21日 |
| 合计 | 51,262,681 | 208,360 | 0 | 51,054,321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 货币资金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5.44%,主要系本期公司在建工程中支付款较大,且阿尔及利亚订单采购支出增加,致使货币资金支出较多,另应收账款回款额相对较少所致。
(2) 应收账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4.32%,主要系:1)本公司产品应用于高压、超高压、特高压输电线路上,涉及项目大部分系国家重点工程,公司给予宽松的信用政策;2)阿尔及利亚订单按合同在本报告期发货,四季度回款所致。
(3)预付账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4.73%,主要系本期工程设备预付款较期初增加较多所致。
(4)存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3.07%,主要是本期为阿尔及利亚订单,增加了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的库存所致。
(5)短期借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90.59%,主要系归还长期借款转贷为短期借款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 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30.20%,主要系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江西强联电瓷股份有限公司所致,上年同期仅8、9月合并。
(2) 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26.34%,主要系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江西强联电瓷股份有限公司所致,上年同期仅8、9月合并。
(3) 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17.74%,主要系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江西强联电瓷股份有限公司所致,上年同期仅8、9月合并。
(4)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63.99%,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较多,相应导致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期初数下降39.63%,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业务回顾
(1)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763.55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95%;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17.98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5.03%。主要原因:1)公司销售战略有所调整,选择性参与投标;2)收购江西强联电瓷股份有限公司后,尚处于资源整合阶段,效益未充分突现;3)阿尔及利亚订单已按合同条款履行。但第一批交货数量较少。
(2)在国内市场上,报告期内,公司成功获得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项目皖电东送淮南至上海特高压交流输电示范工程玻璃绝缘子项目中标,本次中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适用于特高压输电线路上的玻璃绝缘子市场;在海外市场上,报告期内公司又喜获订单,与印度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6356.61万元人民币的玻璃绝缘子销售合同。另外公司与阿尔及利亚用户单位GAME公司所签合同的第一批交货也已经顺利完成。
(3)公司通过持续技术创新,丰富了产品种类、优化了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被授予直流盘形悬式玻璃绝缘子专利6项。
2、未来展望
(1) 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公司将继续以“十二五“期间电网建设为契机,抓住机遇,争取提升公司在国内高电压等级线路玻璃绝缘子的市场占有率;在海外市场上,公司将继续不断扩大市场销售范围,完善海外销售网络。并将公司销售战略逐步由国内为主发展成国内外销售并重的局面。
(2)继续加大研发与产业化投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推出质量更优、性能更好、附价值更高的新产品;继续对现有生产技术工艺、设备进行完善和升级改造,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3)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来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从而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无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赵坚、赵康、赵晓红 |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赵康,关联股东赵晓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赵坚、赵晓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截止上一年末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之25%;离职后半年内不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以后如需继续减持股份,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赵康、关联股东赵晓红分别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主要内容为:“1、本人直接、间接控制或任职的除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2、与公司的关系发生实质性改变之前,本人保证自身、本人直接、间接控制或任职的除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其他主要社会关系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投资、合作经营、实际控制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3、凡是与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机会,都将及时通知并建议公司参与。4、如果发生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则本人承诺将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转让给公司或其他独立第三方。5、与公司的关系发生实质性改变之前,保证与公司永不发生同业竞争”。 | 2009年08月08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承诺人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违约现象。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无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无 | ||||
| 解决方式 | 无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上述承诺人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违约现象。 |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4,073.5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73.12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651.5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年产200万片超高压、特高压钢化玻璃绝缘子扩建项目 | 否 | 11,000 | 11,000 | 1,273.12 | 9,822.79 | 89.3% | 2012年08月31日 | 0 | 是 | 否 |
| 2.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22,302 | 22,302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3,302 | 33,302 | 1,273.12 | 9,822.79 | - | - | 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收购江西强联电瓷股份有限公司 | 4,980 | 4,980 | 0 | 4,958.8 | 0% | 2011年08月01日 | -128.82 | 是 | 否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9,37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3,5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4,980 | 4,980 | 0 | 17,828.8 | - | - | - | - | |
| 合计 | - | 33,302 | 33,302 | 1,273.12 | 27,651.59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1、经2010年4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4,370.00万元。2、经2011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3,000.00万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3、经2011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80.00万收购江西强联电瓷股份有限公司53.917%股权;股权收购后,公司对其增资3,460.00万元,共计投资4,958.80万元(其中相关费用支出18.80万元),增资后占江西强联电瓷股份有限公司72.50%股权。4、经2012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2,000.00万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00.00万元。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至2010年3月31日),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1,475.58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75.58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经2010年10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不超过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0年10月27日,本公司自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划出3,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4月22日,公司将3,0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的款项。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2012年5月19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201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并在2012年10月20日,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了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基本原则:(1)公司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1)利润分配的形式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如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则中期财务数据需要经过审计。(2)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足额的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上述全部条件时,公司该年度应该进行现金分红;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现金分红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2)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4)在公司该年度盈利且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有剩余时,董事会应当作出现金分红预案。在符合前项规定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未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做出详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此外,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 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充分研究论证后提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经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合计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
2、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充分表达意见及诉求、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