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新材 公告编号:2012-042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富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长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丁梅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880,642,509.12 | 1,586,072,617.06 | 18.57%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273,155,545.46 | 1,174,151,562.52 | 8.43% | |
| 股本(股) | 204,460,000.00 | 200,000,000.00 | 2.2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23 | 5.87 | 6.13% |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1,074,043.31 | -243.97%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5 | -238.89%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554,041,961.62 | 72.09% | 1,360,873,126.75 | 61.9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067,394.12 | 63.2% | 110,811,689.62 | 41.7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61.54% | 0.55 | 41.0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61.54% | 0.55 | 41.0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6% | 1.17% | 9.05% | 2.2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8% | 1.2% | 8.85% | 2.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64,211.96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61,922.78 | 科技扶持资金、技术创新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5,874.28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779.1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88,464.64 | |
| 所得税影响额 | -909,675.98 | |
| 合计 | 2,407,916.76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 - | -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516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TB POLYMER LIMITED | 44,250,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44,250,000 |
| 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47,987 | 人民币普通股 | 2,647,987 |
| 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15,456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5,456 |
| 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65,7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5,722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五组合 | 1,580,1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0,108 |
|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06,8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6,847 |
| 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02,3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2,353 |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089,0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9,030 |
|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22,6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2,640 |
|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012,7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2,769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上海锦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5,750,000 | 0 | 0 | 105,75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10月13日 |
| 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23名员工 | 0 | 0 | 4,460,000 | 4,460,000 | 股权激励锁定 | 2014年7月18日 2015年7月18日 |
| 合计 | 105,750,000 | 0 | 4,460,000 | 110,210,000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权益变动情况分析: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96.98%,主要原因系本期由于销售增长,回款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70.38%,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销售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78.38%,主要原因系公司计提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36.75%,主要原因系海关进料加工税款保证金减少所致。
(5)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76.67%,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业务增加,材料采购、库存商品备货及在制品相应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下降31.20%,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广州恩披特年初待安装设备本期安装完毕结转至固定资产所致。
(7)商誉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52.07%,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收购苏州新硕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苏州新硕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97.49%,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9)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78.98%,主要原因系本期业务增长相应的生产采购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68.33%,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生产规模扩大,生产人员增加,相应计提待发放的工资、奖金增加所致。
(11)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214.54%,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12)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96.95%,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苏州新硕特,尚欠股权转让款所致。
2、收入、成本、费用变动情况分析:
(1)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61.99%,主要原因系本年1-9月份业务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68.59%,主要原因系主要系本年1-9月份产品销量增长,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的增加而相应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67.49%,主要原因系本年1-9月份缴纳的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当期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长45.31%,主要原因系本年1-9月份营业收入增长,相应销售费用增加。
(5)管理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长31.48%,主要原因系本年1-9月份营业收入增长,本期业务规模增大,相应管理费用及技术开发费增加。
(6)财务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下降228.21%,主要原因系本年1-9月份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7)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长243.33%,主要原因系本年1-9月份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8)投资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长146.53%,主要原因系本年1-9月份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长701.12%,主要原因系本年1-9月份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支出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长531.18%,主要原因系本年1-9月份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11)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长79.02%,主要原因系本年1-9月份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31.60%,主要原因系:一方面随着公司销售规模增长且应收账款质量较高,能够按约定及时收回;另一方面系本期公司采取中信保保险项下的应收账款不附追索权买断方式,加速资金回笼。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43.98%,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均有所增长。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654.46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苏州新硕特光电有限公司,合并日(2012 年6 月30日)其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下降48.09%,主要原因系系本期资本性支出同比减少。
(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长147.72%,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普通股收到现金及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长72.28%,主要原因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⑴公司报告期内经营回顾
2012年1-9月份,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36,087.3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1.9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081.1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1.72%。其中,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实现销售收入55,404.2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2.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206.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3.20%。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数据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提升的主要原因为:
①调整产品结构,带动公司销售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市场调研,适时调整主业发展策略,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即通过重点加大对移动终端及大尺寸液晶电视相关产品领域的拓展力度,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把握了市场发展机遇。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以平板电脑、智能手机为代表的小尺寸移动终端产品发展势头良好,其中,以智能终端等产品为代表的小尺寸移动终端相关配件实现销售收入近23,000万元。
②推动导光板产品产能提升,巩固公司在传统产品领域的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液晶背光模组光学膜片、粘胶及绝缘等传统产品市场优势的同时,积极推动导光板产品产能提升。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加大对导光板制品投入及进行持续工艺改进,实现导光板制品销售收入16,166 万元,且进一步提升了产品加工毛利率。
③加快新品研制步伐,拓展产品领域,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依托已经建立的覆盖行业领先企业的市场通道优势,公司通过加大对新产品工艺及专用装备的研发投入,逐步渗透非液晶背光模组配件加工领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FPC(柔性线路板)周边产品已经量产,实现销售收入3,300万元;石墨散热膜及OCA等产品的加工工艺、装备的研发也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已按计划实施客户开发。
⑵公司未来经营展望
公司预计,受国际及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未来液晶电视领域将依然面临较大的发展压力;而受益于通讯技术、触控技术及显示技术进步,移动终端产品领域依然有较大的成长机遇。为此,公司也将结合自身的优势,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及调整产品结构,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具体如下:
①密切跟踪移动终端领域产品及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已经建立的专用装备制造、工艺革新及客户优势,加大对移动终端产品领域开拓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
②推进非液晶背光模组配件研发及量产进程,寻求公司在更多行业细分领域的发展机遇;
③关注超级本、智能电视市场发展趋势,力争更多新机种业务。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 |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 | - |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控股股东上海锦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避免与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的企业,本公司将通过派出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以及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公司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09年7月2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公司实际控制人富国平、杨小蔚夫妇出具的《实际控制人富国平先生与杨小蔚女士关于避免与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本人直接和间接控股的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以及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09年7月2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富国平夫妇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0年9月9日 | 2010年10月13日至2013年10月12日 | 严格履行 | |
|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富国平先生、杨小蔚女士、杨铮先生及汪俊先生 | 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2010年9月9日 | 相关文件规定的有效期限 | 严格履行 | |
| 控股股东(锦富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富国平、杨小蔚夫妇) 出具的关于承担补交税款责任的承诺 | 公司子公司无锡市正先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与上海喜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因地方税收政策与税法存在差异而引起的补缴税款的潜在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若发生相关补缴行为,将全额承担相应的补缴损失和责任。 | 2010年9月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 公司控股股东代公司承担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的承诺 | 如果应有权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未及时足额缴纳员工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承诺人承诺将全额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 对于员工自身原因承诺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如日后必须为员工补缴的,本承诺人愿意安排资金、承担补缴的义务。 | 2010年9月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是 □ 否√ 不适用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严格履行 |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82,287.55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6.27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040.94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苏州光电显示薄膜器件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6,816.05 | 16,816.05 | 451.97 | 12,279.29 | 73.02% | 2011年10月31日 | 917.73 | 是 | 否 |
| 东莞光电显示薄膜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8,195.03 | 8,195.03 | 103 | 7,125.78 | 86.95% | 2011年10月31日 | 292.4 | 是 | 否 |
| 增资南京锦富用于新增年产5000万片楞镜片及其他光电显示薄膜器件产能项目 | 否 | 1,811.57 | 1,811.57 | 0 | 1,788.44 | 98.72% | 2011年06月30日 | 177.38 | 是 | 否 |
| 增资厦门力富用于新增年产500万套液晶模组薄膜器件及相关产品产能项目 | 否 | 2,299.95 | 2,299.95 | 11.3 | 2,009.27 | 87.36% | 2011年06月30日 | 327.75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9,122.6 | 29,122.6 | 566.27 | 23,202.78 | - | - | 1,715.26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收购苏州蓝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否 | 6,200 | 6,200 | 0 | 6,200 | 100% | 2011年03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 苏州蓝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硬化膜等涂布产品项目 | 是 | 3,000 | 3,000 | 0 | 91.93 | 3.06% | 2012年06月30日 | 0 | 不适用 | 是 |
| 苏州蓝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导光板制品项目 | 是 | 3,500 | 3,500 | 50.12 | 546.23 | 15.61% | 2012年06月30日 | 0 | 不适用 | 是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20,000 | 20,000 | 10,000 | 20,000 | 1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32,700 | 32,700 | 10,050.12 | 26,838.16 | - | - | 0 | - | - |
| 合计 | - | 61,822.6 | 61,822.6 | 10,616.39 | 50,040.94 | - | - | 1,715.26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因蓝思科技原投入硬化膜和导光板项目变更及自由资金投入新硕特项目尚未盈利,故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以超募资金收购蓝思科技100%股权项目尚未实现盈利。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鉴于内地市场相关厂商硬化膜产能扩张较快,产品价格有较明显的降低趋势,为了控制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蓝思科技终止了实施建设硬化膜等涂布产品项目。 基于蓝思科技已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新硕特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开展导光板业务,蓝思科技为避免导光板制品项目的重复建设,终止其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的导光板制品项目。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2012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 2012 年 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分别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及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蓝思科技终止导光板项目及硬化膜等涂布产品项目等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蓝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 2011年4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厦门力富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部分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即新租赁部分厂房,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012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厦门力富部分搬迁及变更募集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厦门力富将其募投项目实施厂房内设备搬迁至新增募投项目厂房二层及三层,并退租原募投项目实施厂房。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6,538.82万元,该事项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衡专审字(2010)495号《关于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2011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2年06月12日将5000万元退还至募集资金专户:7324410183800002578。 2012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江苏证监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于2012年8月7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通过修订,公司分红标准和比例得到明确,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权责明晰,明确了中小股东表达诉求的机制,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充分维护。
2012年8月20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2011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2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 实际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80 元),即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20 元(含税),合计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0,000,000 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8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8月27日。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本次权益派发。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