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张年庆 | 董事 | 在国外出差 | 曾建宝 |
公司负责人邹剑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卫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本次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694,568,955.21 | 2,632,784,310.38 | 2.35%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992,086,625.37 | 2,011,202,138.88 | -0.95% | |
| 股本(股) | 24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00.0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8.30 | 16.76 | -50.48%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550,346,844.69 | -15.06% | 1,306,069,570.10 | -6.2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168,372.27 | -67.68% | 28,888,381.38 | -73.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87,507,752.94 | 50.7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36 | 75.6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76.19% | 0.12 | -80.6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76.19% | 0.12 | -80.6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2% | -14.64% | 1.45% | -23.0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4% | -13.60% | 1.71% | -18.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11,062.02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92,029.2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49,109.58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942,775.00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94,404.3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
| 所得税影响额 | 2,077,088.21 | |
| 合计 | -5,141,205.66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3,457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天津雷石信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60,000 |
| 蔡坤平 | 1,09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8,000 |
| 赵军定 | 1,09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8,000 |
| 陈海洲 | 97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2,000 |
| 方敏 | 97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2,000 |
| 屠根林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 |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 |
| 魏罡 | 55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3,500 |
| 庄文胜 | 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000 |
| 曾建宝 | 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000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2012年9月10日,公司部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其中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邹剑寒、李五令、张泉、曾建宝、魏罡、高兰洲、刘才庆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25%。 |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超过30%说明
| 项目 | 2012.9..30 | 2011.12.31 | 增减变动 | 原因说明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10,545,155.00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已签定未交割的远期与报告期末银行远期报价对比,产生交易性金融负债,因此,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0。 |
| 应收账款 | 418,679,958.87 | 274,476,510.73 | 52.54% | 主要系第三季度为公司出货旺季,形成的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
| 预付账款 | 75,470,235.76 | 51,352,448.00 | 46.97% | 主要系公司材料及工程预付款增加所致。 |
| 应收利息 | 17,062,541.77 | 6,506,200.00 | 162.25% | 主要系公司定期存款计提的利息增加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40,535,487.02 | 73,210,425.47 | -44.63% | 主要系公司2012年9月末应收出口退税余额减少所致。 |
| 在建工程 | 94,079,312.14 | 15,739,077.17 | 497.74% | 主要系子公司蒙发利电子及厦门康先募投项目尚未完工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57,327.33 | 1,195,229.16 | 38.66% | 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负债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
| 短期借款 | 136,335,981.69 | 73,189,287.28 | 86.28% | 主要系公司为满足经营资金需要,通过发票融资增加借款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434,862.80 | 18,295,163.99 | 55.42% | 主要系公司生产旺季应支付给员工工资增加所致。 |
| 应交税费 | -47,406,428.73 | -7,528,710.58 | 529.68% | 主要系公司本期末增值税待抵扣税金增加所致。 |
| 少数股东权益 | 3,871,730.69 | 0.00 | -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新设控股子公司,从而产生少数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 | 24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00.00% | 主要系2012年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合并利润表项目超过30%说明
| 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比上年增减 | 原因说明 |
| 销售费用 | 69,627,888.80 | 41,161,048.68 | 69.16% | 主要系公司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筹建营销公司,引进相应筹备人才;同时,公司在美国建立公司的销售渠道,利用自用品牌在美国进行销售,从而导致销售费用增长较大。 |
| 财务费用 | -31,971,003.32 | 285,872.82 | -11,283.65% | 主要系本期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477,664.47 | 1,339,146.60 | -135.67% | 主要系本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变化所致。 |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11,942,775.00 | 20,179,400.00 | -159.18% | 主要系报告期人民币汇率波动,公司签订的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波动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582,177.24 | 217,786.98 | 167.31% | 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
| 所得税 | 3,821,404.09 | 16,821,376.80 | -77.28% | 主要系本期公司利润减少所致。 |
| 少数股东损益 | -128,269.31 | 0.00 | -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新设控股子公司,导致产生少数股东损益。 |
| 其他综合收益: | -3,894.88 | -111,056.76 | -96.49% | 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超过30%说明
| 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比上年增减 | 原因说明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471,583.97 | 74,967,944.36 | 48.69%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5,276.19 | 227,940.11 | -45.04% | 主要系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0,682,364.65 | 30,340,207.25 | 330.72% |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本期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0,305,413.24 | 0.00 | - | 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业务所致。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 | 1,486,900,000.00 | -99.73% | 主要系公司上年公开发行新股增加资本金所致。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1,045,174.09 | -100.00% | 主要系公司上年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减少所致。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8,253,877.43 | 60,023,697.66 | -36.2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的借款减少所致。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265,028.17 | 3,440,253.35 | 1361.0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对股东进行了现金股利分红。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3,304.16 | 11,508,000.00 | -96.15% | 主要系公司上年公开发行新股筹集资金产生的相关费用,本年无此业务所致。 |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诉讼民事判决
2011年12月26日,东莞威德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无效纠纷案。本案系因原告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1666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提起的诉讼,漳州蒙发利系该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中的相对人,通知漳州蒙发利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2年7月16日、7月31日开庭审理,于2012年9月7日作出(2012)一中知行初字第224号行政判决书: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1666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2012年9月26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东莞威德上诉状,截至本报告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尚未进行二审审理。
(2)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蒙发利营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设立情况
2012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100.35万元投资厦门蒙发利营销有限公司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012年5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蒙发利营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根据厦门蒙发利营销有限公司全国营销网络的布局,报告期内,厦门蒙发利营销有限公司分别注资5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蒙发利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蒙发利保健器材有限公司、西安蒙发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蒙发利贸易有限公司。营销公司下属片区子公司的成立与运作,将加快推进国内市场品牌、渠道的建设。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二、张泉、魏罡、曾建宝、刘才庆、蔡坤平、赵军定、高兰洲、陈海洲、方敏、屠根林、庄文胜11 名自然人股东和天津雷石信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邹剑寒、李五令、张泉、曾建宝、魏罡、高兰洲、刘才庆 。 | 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三、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正常履行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 解决方式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82.00% | 至 | -67.00%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500 | 至 | 4,500 |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8,440,892.76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受欧债危机及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公司销售收入增长低于预期,同时,受公司加大内销市场开拓、创新产品开发投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影响。 提示: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较大,因此预测可能存在偏差,敬请投资者注意。 |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公司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对衍生品投资风险进行防范。 公司远期结汇套期保值业务中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在远期结汇套期保值操作中,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的浮动方向、幅度与公司预测的远期汇率变动不一致,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对此,公司成立了金融衍生交易领导小组,通过外汇市场调查、研究,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讨论和判断,对拟采取外汇远期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结合海外市场部的外币收款计划,制定外汇远期交易计划并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批,通过以上严格的程序防范与控制市场风险。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2、远期结汇合约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194.28万元; 3、对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值的分析依据中国银行于2012年9月30日公布的最新远期汇率报价,公司按合约逐一测算签约汇率与相同期间的市场价格的差异。 |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于2012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公司独立董事谢永添、白知朋、马永义就《201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仅指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1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29,620.12万美元以内,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合约种类 | 期初合约金额(元) | 期末合约金额(元) | 报告期损益情况 | 期末合约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 远期结汇合同 | 1,342,721,790.00 | 930,858,800.00 | 5,250,357.12 | 46.64% |
| 合计 | 1,342,721,790.00 | 930,858,800.00 | 5,250,357.12 | 46.64% |
注:公司远期结汇期初合约金额21,310万美元,按期初汇率6.3009,折合为人民币金额为134,272.18万元;期末合约金额14,680万美元,按期末汇率6.341,折合为人民币金额为93,085.88万元。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邹剑寒
2012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2-51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于2012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会议参会董事8名,其中董事张年庆先生授权董事曾建宝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陈淑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2012年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聘请陈淑美女士为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的议案(副总经理陈淑美女士的简历附后)。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议案》。
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项目实施用地因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局规划之需需要置换,公司继续在原地点建设项目受到影响,置换后的地块位于漳州市台商投资区鸿渐村。截止本公告,该募集资金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中,预计于2013年2月底前完成相关手续,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此外,因国际经济环境恶化,我国按摩器具出口增速放缓,公司经营业绩也受到一定影响。出于上述因素考虑,经慎重研究决定,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土地置换情况及市场未来发展状况,于2013年10月31日前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证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完善要求,对公司原有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进行了修订。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11月8日上午10:00时,于厦门市前埔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议案》,本次会议无需采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董事会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陈淑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5、《关于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公告》;
6、《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7、《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22日
附件:
总经理陈淑美女士的简历
陈淑美,女,1975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总经理。
一、学历
1994年至1998年就读于厦门大学物理学专业。
2008年就读厦门大学EMBA。
二、经历
1998年至2000年曾任厦门万利达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计划负责人;
2000年至2002年曾任厦门麦克奥迪集团公司计控部主管;
2002年加入公司后,曾任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公司采购中心总经理。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2-52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12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以现场方式进行召开、表决,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刘才庆先生授权监事高兰洲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兰洲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议案》。
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项目实施用地因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局规划之需需要置换,公司继续在原地点建设项目受到影响,置换后的地块位于漳州市台商投资区鸿渐村。截止本公告,该募集资金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中,预计于2013年2月底前完成相关手续,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此外,因国际经济环境恶化,我国按摩器具出口增速放缓,公司经营业绩也受到一定影响。出于上述因素考虑,经慎重研究决定,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土地置换情况及市场未来发展状况,于2013年10月31日前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自此我们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暂缓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相关事宜,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实施主体等方面的变更,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况,同意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关于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公告》;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2-53号
关于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
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
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
新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议案》,现就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之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5,00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74,992,0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3392号《验资报告》。
二、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暂缓原因
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规划投资总额为199,334,400.00元。在募集资金实际到账之前,公司预先以自有资金投入13,035,636.13元,用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经2011年9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035,636.1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暂缓实施的具体原因如下:
1、因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管理会规划之需,拟置换原批复予漳州康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土地(土地证号为龙国用2009角字第GC0088号,面积为66,501.00平方米),置换后的地块位于漳州市台商投资区鸿渐村。截止本公告,该募集资金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中,预计于2013年2月底前完成相关手续,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2、自2012年以来,欧债危机持续蔓延、美国经济反弹减弱、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减速,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一定影响。
综上,因该项目实施用地需要置换,公司继续在原地点建设项目受到影响。此外,因国际经济环境恶化,我国按摩器具出口增速放缓,公司经营业绩也受到一定影响。出于上述因素考虑,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土地置换情况及市场未来发展状况,于2013年10月31日前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三、暂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产生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本次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的影响。
四、监事会发表意见
经研究,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暂缓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相关事宜,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实施主体等方面的变更,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况,同意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的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系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未来公司发展规划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情况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的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六、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项目暂缓实施,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暂缓实施,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蒙发利暂缓在原建设地点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2-54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陈淑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概述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陈淑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请陈淑美女士担任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陈淑美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陈淑美,女,1975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8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物理学专业,2008年就读厦门大学EMBA。现任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总经理。1998年至2000年曾任厦门万利达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计划负责人;2000年至2002年曾任厦门麦克奥迪集团公司计控部主管;2002年加入公司后,曾任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公司采购中心总经理。
自陈淑美女士加入公司以来,未有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其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陈淑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我们认为:
1、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陈淑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已经董事会讨论确认。
经查阅陈淑美女士的个人简历,认为:该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该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2、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聘请陈淑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2-55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11月8日上午10:00于厦门市前埔路16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8日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5日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前埔路168号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5、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1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代其行使表决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参会方式: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12年11月6日~2012年11月7日到厦门市前埔路168号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办理登记手续,传真及信函登记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厦门市前埔路168号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证券部接待台
联系人:李巧巧、吴奕伟
电话:0592-3795740
传真:0592-3795724
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22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年 月 日上午 召开的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暂缓在原建设地点以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议案》 | |||
注:1、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需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证件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受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2-56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