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 刘士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富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范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60,685,501.38 | 149,792,219.85 | 140.7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15,277,006.21 | 104,453,364.79 | 201.84% | |
股本(股) | 44,349,424.00 | 33,259,424.00 | 33.3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11 | 3.14 | 126.36%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750,122.53 | -41.3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6 | -55.99%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23,827,361.58 | -1.99% | 57,133,412.19 | 5.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736,055.37 | 9.62% | 15,750,016.27 | 23.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37 | 5.42% | 0.4673 | 22.1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37 | 5.42% | 0.4673 | 22.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1% | -57.56% | 7.5% | -53.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2% | -69.23% | 6.04% | -62.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53,777.41 | 主要为报告期软件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验收通过及政府给予公司的上市奖励资金。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9,114.2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544,988.04 | |
合计 | 3,059,675.08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55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730,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730,840 |
张新阳 | 300,027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27 |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4,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380 |
徐秀娟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60,51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519 |
杨品刚 | 154,4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410 |
交通银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 | 126,342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342 |
陈秀玲 | 11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700 |
杨建军 | 90,19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190 |
广州证券-建行-广州证券红棉1号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00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刘士钢 | 25,706,000 | 0 | 0 | 25,706,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罗 沔 | 3,000,000 | 0 | 0 | 3,000,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61,641 | 0 | 0 | 2,261,641 | 承诺限售 | 2013-9-20 |
北京昆仑万维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665,189 | 0 | 0 | 665,189 | 承诺限售 | 2013-9-20 |
萧 凌 | 332,594 | 0 | 0 | 332,594 | 承诺限售 | 2013-9-20 |
刘沛尧 | 300,000 | 0 | 0 | 300,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瞿 喆 | 150,000 | 0 | 0 | 150,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王 瑞 | 150,000 | 0 | 0 | 150,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范一木 | 120,000 | 0 | 0 | 120,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陈 云 | 120,000 | 0 | 0 | 120,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陈 立 | 60,000 | 0 | 0 | 60,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陈 沂 | 30,000 | 0 | 0 | 30,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刘 明 | 30,000 | 0 | 0 | 30,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范钦横 | 30,000 | 0 | 0 | 30,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郝连奎 | 30,000 | 0 | 0 | 30,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商冬梅 | 30,000 | 0 | 0 | 30,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顾 坤 | 30,000 | 0 | 0 | 30,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刘建宏 | 30,000 | 0 | 0 | 30,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施利兵 | 18,000 | 0 | 0 | 18,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瞿小松 | 30,000 | 0 | 0 | 30,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林金和 | 4,000 | 0 | 0 | 4,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杜卫星 | 2,000 | 0 | 0 | 2,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崔灵云 | 2,000 | 0 | 0 | 2,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苏灿东 | 2,000 | 0 | 0 | 2,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许冬梅 | 2,000 | 0 | 0 | 2,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王 荣 | 2,000 | 0 | 0 | 2,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焦 亮 | 2,000 | 0 | 0 | 2,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刘俊伟 | 2,000 | 0 | 0 | 2,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郑桂章 | 2,000 | 0 | 0 | 2,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韩晓冬 | 2,000 | 0 | 0 | 2,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常 鹏 | 2,000 | 0 | 0 | 2,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陆 远 | 2,000 | 0 | 0 | 2,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顾剑锋 | 2,000 | 0 | 0 | 2,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李网彬 | 4,000 | 0 | 0 | 4,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段剑波 | 100,000 | 0 | 0 | 100,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张永强 | 4,000 | 0 | 0 | 4,000 | 承诺限售 | 2015-9-20 |
合计 | 33,259,424 | 0 | 0 | 33,259,424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9,700.23万元,较期初 1,385.45万元增加1321.94%,主要系公司在9月份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785.41 万元,较期初352.82万元增加122.61%,主要系四季度为公司生产经营旺季,增加了对材料采购的预付款,募投项目的工程及设备预付款。
3、存货期末余额3,184.53万元,较期初2,257.27万元增加41.08%,主要系四季度为公司生产经营旺季,增加了对存货的储备。
4、固定资产余额4,967.59万元,较期初1,330.32万元增加273.41%,主要系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生产厂房的完工及相关机器设备的购置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余额860.26万元,较期初3,293.54万元减少73.88%,主要系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生产厂房的完工结转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余额16.39万元,较期初32.66万元减少49.82%,主要系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所致。
7、预收款项余额124.30万元,较期初81.35万元增加52.80%,主要系公司收到的客户购货预付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余额65.03 万元,较期初314.31万元减少79.31%,主要系公司一季度发放了上年计提员工的年终奖金所致。
9、应交税费余额245.44万元,较期初491.89万元减少50.10%,主要系公司四季度销售规模占全年比重较大,因而在年末产生的应缴所得税及增值税金额较大所致。
10、其他应付款余额515.89万元,较期初66.27万元增加678.47%,主要系未支付的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发行费用。
11、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66.00万元,较期初206.00万元减少67.96%,主要系公司软件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在本期验收通过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12、股本余额为4,434.94万元,较期初3,325.94万元增加33.34%,主要系公开发行1109万股股票所致。
13、资本公积余额为19,841.77万元,较期初1,443.41万元增加1274.65%,主要系公开发行1109万股股票收到的股本溢价所致。
14、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684.15万元,较期初5,109.15万元增加30.83%,主要系报告期实现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一、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为264.59万元,较去年同期194.04万元增加36.3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继续开拓新市场,以及新增销售人员引起相关的差旅费用,招待费用及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为669.12万元,较去年同期460.79万元增加45.21%,主要系报告期管理人员尤其是研发人员的增加、年度薪资调整引起管理人员整体工资增加以及上市费用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48.55万元,较去年同期16.10万元增加201.52%,主要系报告期部分生产厂房完工,与之相关的项目贷款利息计入当期费用所致。
4、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为2.25万元,较去年同期48.89万元下降95.40%,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货款的回笼比例同比去年有较大增加,引起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5、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为250.29万元,去年同期为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的软件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通过验收及政府给予公司的上市奖励资金所致。
6、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为81.24万元,较去年同期236.89万元下降65.71%,主要系去年下半年度公司处于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期间,2011年三季度计算所得税费用时将前三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25%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调整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5.01万元,净额较去年同期-468.68万元增加41.3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积极清理逾期应收账款。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季节性原因,四季度为公司的销售旺季,公司加大了对材料采购、库存商品备货方面的现金支出。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7.29万元,净额较去年同期-1,817.00万元减少50.62%,主要系去年同期的支出为工程的土建投入,报告期公司生产厂房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主要支出进行内外部装修支出及后续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487.08万元,净额较去年同期45.39万元增加42828.9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由于受国内宏观经济持续超预期下行的影响,今年度工程机械行业出现了较大幅度负增长的情况,公司的产品应用行业之一装备制造业的采购需求也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其他三大应用行业(国防军工、高校、科研检测机构)的销售增幅基本符合预期,因而公司前三季度的销售整体增幅有所放缓。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13万元,同比去年增长5.03%;利润总额1,770万元,同比增长11.03%;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75万元,同比增长23.78%。
2、公司加大了新产品和软件开发力度,公司自主研发的“DH59网络通讯多参数信号测试分析系统”被列入国家科技部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随着新产品和新技术的逐步推出和应用,将会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并继续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
3、公司进一步加强了销售管理:一方面加大市场销售体系的建设力度,增加销售网点及销售人员数,同时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在各地举行市场推广和产品巡展活动;另一方面加强各地技术支持能力,提高技术服务响应速度;同时在子公司东昊成立应用技术研究中心,提高技术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挖掘客户潜在需求,巩固与提升现有产品市场份额,保证新增产能的消化。
二、未来展望:
1、第四季度是公司销售旺季,公司从生产、销售、服务、物流等方面做好了迎接销售旺季的到来,力争全年销售保持稳定增长。
2、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开发出适销对路的高、精、尖产品,满足不同行业和不同层次的客户的应用需求,以技术和服务水平赢得客户。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完善全国销售网络的建设,加快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建设,寻找合适收购和兼并对象,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士钢以及段剑波、陈立、陈云、陈沂、郝连奎、瞿小松、范一木、林金和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2年03月28日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在报告期内各承诺人均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公司股东罗沔、刘沛尧、瞿喆、王瑞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亲属刘士钢及其他关联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在亲属刘士钢及其他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2年03月28日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在报告期内各承诺人均履行了相关承诺 | |
公司股东范钦横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 在亲属王林秋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在亲属王林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2年03月28日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在报告期内各承诺人均履行了相关承诺 | |
公司股东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昆仑万维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萧凌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2年03月28日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在报告期内承诺人履行了相关承诺 |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士钢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除持有东华股份股权外,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其他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或权益(除东华股份的子公司);除控制东华股份及其子公司外,无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未在与东华股份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中任职;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东华股份相竞争的业务。2.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东华股份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东华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东华股份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3.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东华股份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东华股份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东华股份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东华股份,由东华股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东华股份存在同业竞争。4.本人承诺,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东华股份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东华股份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 2011年03月23日 | 长期 | 在报告期内承诺人履行了相关承诺 | |
公司股东刘明、商冬梅、顾坤、刘建宏、施利兵、李网彬、杜卫星、崔灵云、苏灿东、许冬梅、王荣、焦亮、刘俊伟、郑桂章、韩晓冬、常鹏、陆远、顾剑锋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2年03月28日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在报告期内承诺人履行了相关承诺 | |
公司股东张永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2年02月09日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在报告期内承诺人履行了相关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解决方式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在报告期内均履行了相关承诺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9,507.36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能化结构力学性能测试分析系统产品扩建项目 | 否 | 7,320 | 7,320 | 2,801.3 | 38.27% | 2013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 | 否 | 3,873 | 3,873 | 743.75 | 19.2% | 201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测试技术中心项目 | 否 | 2,419 | 2,419 | 539.14 | 22.29% | 201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3,612 | 13,612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上市超募资金为5895.36万元,目前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投资项目为智能化结构力学性能测试分析系统产品扩建项目、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及测试技术中心项目,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自筹资金分别投入2801.30万元、743.75万元、539.14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明确与细化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指导性意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公司2011年12月31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修订后的主要利润分配条款(第一百五十八条)如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二)公司按下列顺序进行股利分配: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四)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1、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当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2、如无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发生,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在公司连续盈利的情形下,两次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4个月。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购买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收购兼并)等涉及资本性支出的交易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事项。(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事项。(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事项。(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事项。(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事项。3、股利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审议公司年度报告时,应当对公司是否进行现金利润分配提出预案;在提出预案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应对利润分配方案明确发表意见。公司应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公司网站、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征求投资者的意见,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汇总意见并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上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可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如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六)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滑且累积下滑幅度达到40%以上,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七)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