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2012-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2-24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有关通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情况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即:八钢公司) | 依法行使拥有股权,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本公司合法权益;在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其及其所属公司、部门不增加项目相同或类似业务投入,不发生同业竞争,不与本公司产生利益冲突;若违背承诺,本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以市价或成本价中较低价收购。八钢公司于2001年5月28日与本公司签定《非竞争协议》,避免和消除了与本公司在钢坯生产、销售环节上同业竞争的可能性。 | 否 | 否 | 八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投产后,将与本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 本公司将择期收购该公司。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即:收购人) | (1)收购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不在八一钢铁有钢铁项目的同一地区直接或间接从事新的与八一钢铁构成竞争的钢铁业务,但其目前正在建设的钢铁项目和按下述第(2)条所述实施的钢铁业务除外。(2)在八一钢铁有钢铁项目的地区,收购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八一钢铁所从事的钢铁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收购人应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八一钢铁,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八一钢铁做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收购人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八一钢铁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业务机会。(3)收购人不会利用作为八一钢铁实际控制人的地位,通过控股股东达成任何不利于八一钢铁利益或八一钢铁非关联股东利益的交易或安排。 | 否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规范关联交易 | 收购人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与八一钢铁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遵循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及八一钢铁公司章程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规范相关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八一钢铁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否 | 是 |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