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定2012-010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关晓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克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刘克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14,370,068.11 | 2,158,200,771.87 | 2.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728,782,191.93 | 1,663,402,052.22 | 3.93% | |
股本(股) | 285,120,000.00 | 158,400,000.00 | 8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06 | 10.5 | -42.29%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2,367,203.28 | 169.3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9 | 138.67%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40,718,052.17 | 39.68% | 510,482,757.71 | 16.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725,047.82 | -14.02% | 81,209,454.80 | 10.7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25% | 0.28 | 10.7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25% | 0.28 | 10.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1% | -0.1% | 4.79% | 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 | -0.09% | 4.67% | -0.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71.5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50,231.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6,617.1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351,701.61 | |
合计 | 1,992,975.80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无 | 0.00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51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3,498,283 | 人民币普通股 | 3,498,283 |
中国工商银行-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58,199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8,199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2,508,028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8,028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1,999,2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9,290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903,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3,959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0,000 |
中国银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 1,760,9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0,995 |
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 1,670,33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0,33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9,7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9,757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6,290,400 | 0 | 0 | 66,290,4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08月21日 |
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 | 53,460,000 | 0 | 0 | 53,46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08月21日 |
烟台开发区龙源电力燃烧控制工程有限公司 | 51,321,600 | 0 | 0 | 51,321,6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08月21日 |
烟台海融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42,768,000 | 0 | 0 | 42,768,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08月21日 |
合计 | 213,840,000 | 0 | 0 | 213,840,000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 152,520,614.80 元,减少了67.4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背书转让和到期托收的金额大于收到票据金额所致。
(2)预付账款
本公司预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30,504,688.71元,增加了49.46%,主要系公司采购量同比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
本公司应收利息期末比期初减少3,262,133.28元,减少了34.82%,主要系期初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到账所致。
(4)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减少18,119,024.86元,减少了76.89%,主要系收到应由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付的财政补助资金21,770,000.00元,在2012年1月4日收到。
(5)存货
本公司存货期末比期初增加94,397,827.17元,增加了60.84%,主要系公司正在执行的订单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加43,860,275.64元,增加了569.06%,主要系购买了房产但未达到可使用状态以及增加基建项目投入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比期初增加1,774,239.31元,增加了108.87%主要系深圳租入房屋的装修费、以及厂房租金所致。
(8)应付票据
本公司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37,067,853.30元,减少了37.22%,主要系公司本期到期支付的票据金额大于本期开具票据金额所致。
(9)预收款项
本公司预收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74,153,966.84元,增加了133.78%,主要系公司预收货款进度大于结转收入进度所致。
(10)应交税费
本公司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减少43,114,332.79元,减少了87.43%,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2011年末应交增值税和所得税所致。
(11)应付股利
本公司应付股利期末比期初增加2,970,000.00元,增加了 150.00%主要系公司本期分配现金股利所致。
(12)其他应付款
本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876,103.97元,增加了 55.19%主要系公司应付职工业务经费增加所致。
(13)股本
本公司股本期末比期初增加126,720,000.00元,增加了80.00%,主要系公司在本期以2011年末总股本15,84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2,672万股。
(14)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比期初增加3,768,973.38元,增加了 166.10%,主要系公司本期将新增控股子公司四川龙源科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5)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年度增加2,762,326.49元,增加了71.42%,主要系公司本期增值税、营业税增加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度减少10,069,276.69元,减少了88.56%,主要系公司加大回款力度,应收账款回款好于同期所致。
(17)营业外收入
本公司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度增加 1,214,578.22元,增加了99.82%,主要系公司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8)营业外支出
本公司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年度减少 81,433.94元,减少了48.45%,主要系公司电厂扣款减少所致。
(19)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本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12年度比2011年度增加417,123,441.77元,增加了137.97%,主要系公司2012年度因业务量增加,销售额增加,同时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所致。
(20)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2年度比2011年度增加95,845,863.64元,增加了313.88%,主要系公司收到保函、票据押金所致。
(2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2年度比2011年度增加142,740,028.38元,增加了50.87%,主要系公司2012年度因业务量增加,采购量增加,付款金额增加所致。
(22)支付的各项税费
本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2012年度比2011年度增加43,105,463.88元,增加了65.89%,主要系公司2012年度支付2011年末所得税、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金所致。
(23)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2年度比2011年度增加115,005,009.78元,增加了336.93%,主要系公司支付保函押金、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
(2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比上期减少207,300.00元,减少了100%,主要系公司本期无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2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比上期度增加33,173,834.15元,增加了223.31%,主要系公司本期购建房产以及基建支出增加所致。
(2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比上期增加4,290,000.00元,增加了 50.00%,主要系公司本期分配现金股利所致。
(27)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期减少290,489.62元,减少了 67.86%,主要系公司上期支付2010年未支付的上市费用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二、未来展望 公司将继续重视节油点火、低氮燃烧改造及电站锅炉综合利用业务的技术研发、工程管理及产品服务工作,突出公司产品技术优势,实现差异化竞争,把握国家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契机,努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无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龙源电力燃烧控制工程有限公司、烟台海融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08月20日 | 36个月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龙源电力燃烧控制工程有限公司、烟台海融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烟台和缘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直接从事电力领域燃烧控制设备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现场调试、人员培训、技术咨询等业务;不进行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且和龙源技术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投资。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了上述承诺,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诺人承担。 | 2010年08月20日 | 持续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0年08月20日 | 持续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解决方式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0,862.15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55.9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488.9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等离子体低NOX燃烧推广工程项目 | 否 | 5,000 | 5,000 | 0 | 5,000 | 100% | 2012年08月20日 | 是 | 否 | |
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 | 否 | 36,965 | 36,965 | 1,517.32 | 4,302.88 | 11.64% | 201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4,500 | 4,500 | 38.59 | 2,186.09 | 48.58% | 2012年08月20日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6,465 | 46,465 | 1,555.91 | 11,488.97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10,000 | 0 | 1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0,000 | 0 | 10,000 | - | - | - | - | ||
合计 | - | 46,465 | 56,465 | 0 | 21,488.9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还未竣工,尚未产生收益。等离子体低NOX燃烧推广工程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完成并达到预期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2010年12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报 告期内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超募资金剩余543,971,500.00元,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计划,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并及时披露。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12年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12年12月31日。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2010年,公司以募集资金31,714,055.1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报告期内无置换募集资金事项。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于2012年8月20日,计划投入资金4500万元,实际投入2186.09万元,项目结余2313.91万元。项目结余系由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海外推广策略,海外办事处建设、参加展会费用少于预计。等离子体低NOX燃烧推广工程项目不存在结余。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募集资金专户,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计划,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并及时披露。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公司利润分配制度2012年8月3日,经二届六次董事会批准,为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的审批程序,充分保障和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如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一)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确保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年度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或者公司根据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当公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或遇有新的投资项目,为满足长期发展的要求,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在项目投资资金需要较大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一)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发展资金需求、融资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科学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意见后,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三)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向公司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相关的提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利润分配执行进行监督。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2012年3月23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末总股本15,8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1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以2011年末总股本15,84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2,672万股。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完成上述利润分配。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决策程序完备,独立董事发挥了应有作用,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