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12-050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廖定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文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黄宏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75,737,624.06 | 844,099,292.67 | 3.7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79,193,969.73 | 739,969,166.46 | 5.3% | |
股本(股) | 2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9 | 7.4 | -47.3%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525,639.80 | 76.1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3 | 93.93%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95,725,538.87 | 47.24% | 254,699,995.93 | 2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335,610.83 | 34.3% | 44,913,373.63 | 30.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33.33% | 0.22 | 22.2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33.33% | 0.22 | 22.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9% | 0.37% | 5.93% | 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0% | 0.63% | 5.87% | -0.02% |
注:(1)2012年4月,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10股的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总股本由10,000万股增加至20,000万股。(2)为使数据具有可比性,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15,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779,871.21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046.2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89,556.12 | |
合计 | 517,526.44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66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农业银行-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00,717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0,717 |
李韵艳 | 1,506,8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6,859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0 |
融通基金公司-工行-融通战略1号资产管理计划 | 907,922 | 人民币普通股 | 907,922 |
胡元明 | 815,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5,050 |
谢山维 | 705,838 | 人民币普通股 | 705,838 |
中国银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99,849 | 人民币普通股 | 699,849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 |
吴彬彬 | 582,158 | 人民币普通股 | 582,158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廖定海 | 60,373,710 | 0 | 0 | 60,373,710 | IPO限售、高管限售 | 2014年2月15日 |
廖 文 | 20,930,232 | 0 | 0 | 20,930,232 | IPO限售 | 2014年2月15日 |
李中球 | 20,123,024 | 0 | 0 | 20,123,024 | IPO限售、高管限售 | 2014年2月15日 |
徐 峰 | 10,411,396 | 0 | 0 | 10,411,396 | IPO限售、高管限售 | 2014年2月15日 |
合计 | 111,838,362 | 0 | 0 | 111,838,362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308.78万元,增长169.66%,主要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的客户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428.34万元,增长31.51%,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新客户增加,相关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276.71万元,增长53.39%,主要系营业规模扩大,借支的差旅费备用金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4,993.48万元,增长1590.73%,主要系用超募资金购置的番禺节能科技园办公楼正在装修,尚未结转固定资产。
5、无形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975.63万元,增长575.39%,主要系部分开发项目已完成研发,满足条件确认为无形资产。
6、开发支出期末较期初增加1,022.08万元,增长66.58%,主要系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开发支出进行了资本化。
7、商誉期末余额761.12万元,主要系今年2月使用超募资金2612.5万元购并苏州迅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形成。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268.94万元,增长78.36%,主要系计提坏账准备和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482.11万元,下降53.50%,主要系2011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已在本期发放。
10、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341.09万元,下降37.63%,主要系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91.28万元,下降32.09%,主要系支付了应付科研合作单位的项目款。
12、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139.50万元,增长121.98%,主要系收到科研项目的专项政府资金增加。
13、股本期末较期初增加1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系今年4月实施10转10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导致股本增加。
14、未分配利润期末较期初增加3,491.34万元,增长33.76%,主要系报告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15、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1,246.95万元,主要系公司上半年购并苏州迅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比例61.75%;新设武汉海达数云技术有限公司,控股比例65%。
16、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104.88万元,增长62.85%,主要系应交增值税等流转税增加,计税基础增加致使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加。
17、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2,029.76万元,增长71.02%,主要系销售人员增加、销售规模扩大,致使职工薪酬、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224.52万元,下降60.79%,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9、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344.38万元,增长76.27%,主要系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增加所致。
20、所得税费较去年同期增加205.55万元,增长31.98%,主要系因为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8,132.21万元,增长76.11%,主要系因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6,853.27万元,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801.64万元,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451.94万元。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076.67万元,下降48.66%,主要系因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1,972.69万元。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53,874.31万元,下降101.52%,主要系因为去年同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2012年1-9月,公司通过加大对产品研发、市场渠道和品牌建设的投入力度,市场竞争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稳定增长。201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699,995.9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5.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913,373.6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60%。其中2012年7-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725,538.8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7.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35,610.8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4.30%。
1、报告期内,受益于公司渠道和品牌建设的推动,公司高精度GNSS测量产品销售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在国土、农业、水利以及其他国家基础建设领域得到进一步深入应用,如公司成功中标湖南省国土资源厅RTK采购项目;同时iRTK高端产品的市场拓展良好,产品毛利率得到稳步提升。
2、报告期内,海洋产品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12年1-9月,海洋产品成为公司增长最快的业务;同时多波束海底成像系统工程样机已研制成功,预计将于2013年推向市场,自主高端海洋产品的推出将有力推动公司海洋产品未来业务的拓展。
3、报告期内,光电产品经过前期市场的磨合和积累,充分借助公司现有资源和客户资源,市场拓展情况良好,2012年1-9月已取得部分销售收入。
4、报告期内,公司按计划增资武汉海达数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海达数云”),使海达数云投资额增加到3,000万元,进一步夯实了海达数云的资金实力,为三维激光扫描仪的产品研发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合作方注入的无形资产,能有效提升公司技术能力,夯实公司产品研发基础,加快产品开发速度。目前,三维激光扫描仪工程样机已研制成功,预计将于2013年推向市场。报告期内,海达数云获得了测绘乙级资质证书,将可在文物考古测绘、工程测量、海洋测量等领域开展业务。
5、报告期内,公司《北斗兼容型高精度测量终端的研制与产业化》项目被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获得国家财政资金补贴800万元,为公司北斗系统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广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6、2012年1—9月,公司在东南亚、韩国、南美、欧洲等区域市场得到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业务取得快速增长。
7、内部管理方面。
(1)公司继续推行企业文化建设,开展一系列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丰富了员工的业余生活,不断增强员工的凝聚力。
(2)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开展ERP系统建设工作,ERP系统涵盖了研发、生产制造、物流、销售、财务等各项企业经营活动,能优化企业运作流程,提升企业运作效率。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定海,董事兼总裁李中球、董事兼副总裁徐峰,股东廖文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1月10日 | 36个月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
2、董事长廖定海、董 事兼总裁李中球、董事兼副总裁徐峰承诺: | 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 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1 月10日 | 任职期间 及离职半年内。 | 报告期内,未发 生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 |
3、股东廖文承诺: | 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廖定海担任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廖定海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7月26日 | 廖定海任职期间及离职半年内。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 |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定海以及股东廖文承诺: |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定海以及股东廖文已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构成与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 2010年1月10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况。 | |
5、公司股东廖定海、李中球和徐峰承诺: | 若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追偿2009 年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上述股东将共同并连带地及时、足额予以补偿,且毋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保证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10年11月4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承诺所涉事项没有发生,承诺无需履行。 |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定海承诺: | 公司已根据广州、南京、哈尔滨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缴存期间(2009 年1 月1 日至2009 年9 月30 日)应缴金额与实缴金额的差额进行补缴。如果公司员工就上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且公司被裁决或判决补缴费用及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责任均由本人承担,绝不使公司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10年11月4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承诺所涉事项没有发生,承诺无需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不适用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3,827.67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08.8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50.0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610.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32%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承诺投资项目高精度GNSS产品技改及产销扩能项目 | 是 | 10,109.9 | 11,359.96 | 574.96 | 8,920.96 | 78.53% | 2013年01月31日 | 1,003.52 (注1) | 不适用 | 否 |
海洋水声探测设备技改及扩能项目 | 是 | 5,558.2 | 4,864.8 | 408.28 | 3,665.96 | 75.36% | 2013年01月31日 | 247.57 (注1) | 不适用 | 否 |
GNSS天线与UHF数据链自主配套项目 | 是 | 2,516.76 | 1,960.1 | 91.48 | 1,375.58 | 70.18% | 2013年07月31日 | 22.96 (注2) | 不适用 | 否 |
卫星定位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485.21 | 5,485.21 | 246.60 | 2,483.52 | 45.28% | 2013年01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3,670.07 | 23,670.07 | 1,321.32 | 16,446.02 | - | - | 1,274.0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增资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 | 否 | 5,000 | 5,000 | 0 | 5,000 | 100% | 2011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增资收购苏州迅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2,612.5 | 2,612.5 | 687.51 | 1,164.28 | 44.57% | 2013年12月31日 | 47.52 (注3) | 不适用 | 否 |
购置办公楼 | 否 | 5,000 | 5,000 | 0 | 5,000 | 100% | 2012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增资武汉海达数云技术有限公司 | 否 | 1,755 | 1,755 | 0 | 0 | 0% | 2013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4,367.5 | 14,367.5 | 687.51 | 11,164.28 | - | - | 47.52 | - | - |
合计 | - | 38,037.57 | 38,037.57 | 2,008.83 | 27,610.3 | - | - | 1,321.5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2012年2月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苏州迅威的议案》,同意使用2,612.5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增资苏州迅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2月支付到苏州迅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武汉海达数云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1,755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增资控股子公司武汉海达数云技术有限公司,目前增资手续正在办理中。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11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高精度GNSS产品技改及产销扩能项目、海洋水声探测设备技改及扩能项目和GNSS天线与UHF数据链自主配套项目原计划在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番山创业中心购置新厂房,调整为在广州市番禺区旧水坑工业区开发路4号租赁厂房。高精度GNSS产品技改及产销扩能项目中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在北京、哈尔滨、南京、广州、西安、武汉、成都等地购置写字楼,调整为北京、哈尔滨、沈阳、武汉、西安、成都、济南等地购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11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高精度GNSS产品技改及产销扩能项目、海洋水声探测设备技改及扩能项目和GNSS天线与UHF数据链自主配套项目原计划分别投入10,109.90万元、5,558.20万元和2,516.76万元;调整为分别投入11,359.96万元、4,864.80万元和1,960.1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高精度GNSS产品技改及产销扩能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2,166.21万元,海洋水声探测设备技改及扩能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1,163.29万元,GNSS天线与UHF数据链自主配套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163.96万元,卫星定位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1,397.43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此进行审验,在2011年5月5日出具了《关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所专字[2011]第11000680085号。公司于2011年5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90.8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积极开展项目调研和论证,尽快制定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存在 | |||||||||
备注 | 注3:按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损益计算。 以上效益测算均未经审计,具体实现效益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分配和积累并重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现金使用需求,经股东大会批准,安排现金分红计划,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进行现金分红,2010年现金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红利2元(含税)、2011年现金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红利1元(含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000万元。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给予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2、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以下决策程序:
(1)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先制定分配预案,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对于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董事会在分配预案中应当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者原则。
(2)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召开董事会决策利润分配预案和形成分红预案时,均有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在证券事务部。此外,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证监局相关规定,在审议分红事项前,相关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并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了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