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刘如军 | 董事 | 出差 | — |
公司负责人王义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志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3,640,824,048.87 | 141,040,691,772.70 | 1.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2,811,427,776.08 | 42,723,339,779.82 | 0.21% | |||
股本(股) | 10,618,607,367.00 | 10,618,603,404.00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03 | 4.02 | 0.25%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26,971,138,655.50 | -26.88% | 86,658,700,984.28 | -19.5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082,435.71 | -108.42% | 367,348,548.30 | -71.6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884,206,483.63 | -127.0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27 | -127.4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3 | -108.57% | 0.03 | -71.6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3 | -108.57% | 0.03 | -71.6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6% | -0.78% | 0.86% | -2.2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6% | -0.76% | 0.85% | -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199,899.2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843,377.23 |
债务重组损益 | 4,288,453.8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778.0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400,644.72 |
所得税影响额 | -1,747,677.47 |
合计 | 2,842,387.68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82,17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15,266,7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5,266,792 |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 91,970,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91,970,260 |
河北省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72,422,992 | 人民币普通股 | 72,422,992 |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5,567,909 | 人民币普通股 | 65,567,909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6,294,104 | 人民币普通股 | 46,294,104 |
中国民生银行-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42,703,666 | 人民币普通股 | 42,703,666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0 |
张立云 | 29,966,407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66,407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24,878,613 | 人民币普通股 | 24,878,613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24,110,446 | 人民币普通股 | 24,110,446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减少38.54%,主要原因是应收的销售款逐渐收回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增加66.07%,主要原因是公司与河北钢铁集团投资设立了财务公司所致;
(3)短期借款增加41.00%,主要原因是根据融资环境和公司自身特点,调整融资方式和结构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增加106.63%,主要原因是期末社会保险费用上缴时间差异所致;
(5)应付利息增加599.11%,主要原因是应付公司可转换债券的利息费用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44.57%,主要原因是偿还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7)营业收入减少19.59%,主要原因是产品的销售价格下降和销量减少所致;
(8)营业成本减少19.16%,主要原因是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下降和销量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收入减少74.66%,主要原因是收到的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27.08%,主要原因是因营业收入减少导致的现金流入下降幅度大于采购支付现金流出的下降幅度所致;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22.64%,主要原因是融资方式和结构调整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换股吸收合并所作承诺 | 河北钢铁集团 | (一)关于土地房产事项的承诺 1、河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08年8月22日批复河北钢铁集团为河北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按照国家及河北省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参考近期河北省其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相关经验,河北钢铁集团拟在完善集团相关国有划拨土地确权手续后,向河北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申请办理土地授权经营。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9月29日出具了《关于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市公司涉及土地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资字[2009]151号),对河北钢铁集团申请并加快办理土地授权经营予以支持。河北钢铁集团将加快对包括邯钢集团在内的集团现存土地权属情况统一清查, 并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加快和河北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沟通,推进土地授权经营处置的审批,完善相关国有划拨土地的租赁手续。 | 2010年1月20日 | —— | 河北钢铁集团已对土地权属情况进行了统一清查,并积极协调河北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国有划拨土地的租赁手续进行完善。 |
2、河北钢铁集团将督促并协助邯钢集团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两年内完善其租赁给邯郸钢铁的全部土地权属;督促并协助存续公司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两年内办理完毕承德钒钛未办证土地的出让土地使用证;督促并协助存续公司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两年内办理完毕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未办证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如存续公司办理土地和房屋权证存在资金不足,河北钢铁集团及下属企业将在履行双方内部审议程序后通过合法方式向存续公司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用于办理土地和房屋权证。 | 两年 | 公司一直积极推进房产权属的完善工作,力争在河北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尽早完成。 | |||
3、在土地和房屋以面积计算的权属完善率均达到90%之前,河北钢铁集团及下属企业将不通过交易系统向河北钢铁集团及下属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所持有的存续公司股份 (因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国有资产重组导致的转让除外)。 | —— | 河北钢铁集团及下属企业未通过交易系统转让所持有的河北钢铁股份 | |||
4、河北钢铁集团保证存续公司在权属完善之前继续有效占有并使用土地和房屋,并且不会因此增加使用成本或受到实质性不利影响。如因土地和房屋权证未能及时办理导致存续公司不能继续使用或不能继续以现有方式使用土地和房屋,河北钢铁集团承诺及时、全额补偿存续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任何民事、行政及刑事上的各种法律责任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 | —— | 股份公司正常使用土地和房屋,未增加使用成本,也未受到任何不利影响 | |||
公开增发时所作承诺 | 河北钢铁集团 | 河北钢铁集团承诺将其拥有的铁矿石业务资产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注入上市公司,并在本次公开增发收购邯宝完成后立即启动注入程序,首批力争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将权属清晰、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铁矿石业务资产注入,主要包括司家营铁矿、黑山铁矿、石人沟铁矿等,预计资源储量不低于10亿吨、铁精粉产能不低于700万吨/年。其后将随着条件成熟继续注入,直至铁矿资产全部进入上市公司。 | 2011年11月11日 | 力争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 | 公司目前正按照承诺开展矿业资产注入的相关准备工作。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河北钢铁集团及其关联企业 | 其获得的本公司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向其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08年12月28日 | 2013年1月25日 | 截至报告期末,河北钢铁集团关联企业邯钢集团及承钢集团、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没有出售或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河北钢铁集团承诺启动竞争性业务与资产注入工作,把现有竞争性业务与资产在合适的市场时机以合理价格及合法方式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 ||||
解决方式 | 在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一年内注入宣钢集团和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三年内将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注入上市公司。除已有同业竞争情况之外,河北钢铁集团及河北钢铁集团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主动实施任何行为或采取任何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子公司、合营、联营、协议等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取得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或资产,从事对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果河北钢铁集团和河北钢铁集团控制的企业获得与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竞争的新的收购、开发和投资等机会,河北钢铁集团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的条件。如未能按照以上安排将现有竞争性业务与资产按时注入上市公司,河北钢铁集团将与上市公司平等协商并履行各自内部审议程序后,签订协议,通过委托管理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将未按时注入上市公司的竞争性业务与资产交由上市公司独立管理并享有经营损益,直至河北钢铁集团将相关业务与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1、公司于2011年11月通过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收购了邯钢集团持有的邯宝公司100%股权,邯宝资产注入工作已经完成。2、经2010年12月17日召开的公司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河北钢铁集团委托上市公司管理经营所持宣钢和舞阳钢铁股权请示的批复》(冀国资发改革改组[2010]190号)批准,公司分别与邯钢集团、唐钢集团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于2011年1月1日起托管宣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3、经2012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河北钢铁集团委托上市公司管理经营所持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请示的批复》(冀国资发改革改组[2012]171号)批准,公司已与唐钢集团签订了关于不锈钢公司的股权托管协议,于2012年10月起托管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未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是 √ 否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09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2-032
转债代码:125709转债简称:唐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005债券简称:08钒钛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12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10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0人,刘如军董事因出差未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义芳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本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境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为: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一次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改善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以及投资建设项目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义芳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2年11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09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2-034
转债代码:125709转债简称:唐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005债券简称:08钒钛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12年10月23日召开的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11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11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15:00至2012年1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1月1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债券期限;
(4)募集资金用途;
(5)上市场所;
(6)担保条款;
(7)决议的有效期;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9)偿债保障措施。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2年10 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为便于工作操作,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3、登记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709;投票简称:河钢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2.00 |
2.1 | 子议案一:发行规模 | 2.01 |
2.2 | 子议案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2.02 |
2.3 | 子议案三:债券期限 | 2.03 |
2.4 | 子议案四:募集资金用途 | 2.04 |
2.5 | 子议案五:上市场所 | 2.05 |
2.6 | 子议案六:担保条款 | 2.06 |
2.7 | 子议案七:决议的有效期 | 2.07 |
2.8 | 子议案八: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 2.08 |
2.9 | 子议案九:偿债保障措施 | 2.09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不纳入表决统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15:00至2012年1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311)66778735、66778763
(3)传真:(0311)66778711
(4)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
(5)邮编:050000
(6)联系人:梁柯英、王海争
六、备查文件
(1)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式样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向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2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1)发行规模 | ||||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3)债券期限 | ||||
(4)募集资金用途 | ||||
(5)上市场所 | ||||
(6)担保条款 | ||||
(7)决议的有效期 | ||||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 ||||
(9)偿债保障措施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2-033
转债代码:125709 转债简称:唐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005 债券简称:08钒钛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