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牟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文其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149,761,653.12 | 4,441,742,174.65 | 15.9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264,198,537.48 | 2,211,968,744.38 | 2.36% | |||
股本(股) | 331,040,000.00 | 331,040,00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84 | 6.68 | 2.36%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783,208,683.42 | -10.98% | 2,711,363,993.61 | 8.8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668,086.62 | -45.03% | 131,211,816.10 | -27.1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20,965,888.48 | -170.8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37 | -170.8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43.73% | 0.40 | -29.2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43.73% | 0.40 | -29.2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 | 下降1.28个百分点 | 5.90% | 下降3.29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6% | 下降2.51个百分点 | 4.31% | 下降3.5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0,047.94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0,143,835.1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2,416.6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5,047,269.38 | -- |
所得税影响额 | -8,988,272.11 | -- |
合计 | 36,270,662.39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97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华侨投资(亚洲)有限公司 | 13,8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80,00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6,148,215 | 人民币普通股 | 6,148,215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4,388,116 | 人民币普通股 | 4,388,116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靳君 | 2,060,429 | 人民币普通股 | 2,060,429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2,234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2,234 |
覃琥玲 | 1,515,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15,540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 1,489,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9,930 |
宋戈 | 1,236,877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6,877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尊享权益灵活配置5号资金信托 | 1,1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0,00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较期初下降46.01%,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应收票据背书使用较多,形成库存较年初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比期初增长74.21%,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同时公司继续对战略客户实行赊销政策;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91.10%,主要系公司今年采取深度分销,销售人员及销售规模增加,备用金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150.16%,主要系公司未竣工的募投项目及超募项目增加所致;
(5)无形资产较期初增长34.66%,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6)工程物资较期初增长95.89%,主要系报告期用于募投项目工程物资增加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长72.27%,主要系报告期计提的应付债券利息所致;
(8)应付票据较期初增长36.90%,主要系购买原料付款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9)预收账款较期初下降63.83%,主要系前期预收货款在当期发货所致;
(10)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116.01%,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1)长期借款较期初下降40%,主要系报告期长期借款转到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所致;
(12)预计负债较期初下降33.48%,主要系上年计提的销售折让在本报告期内支付所致;
(13)专项储备较期初增长32.91%,主要系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计提安全生产专项储备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19.77%,主要系发行公司债后本报告期计提利息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71.35%,主要系公司参股公司乐山科尔碱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利润下降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8.27%,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41.89%,主要系公司本期公益性捐赠增加所致;
(5)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73.66%,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70.8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导致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9.81%,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综合授信及借款合同
本公司重要综合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是指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
①2012年7月10日,公司与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银行信贷函》(合同编号:LO/CD2012011),约定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向公司提供10000万元循环信用额度。
②2012年7月25日,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武光公六GSSX20120045),约定光大银行武汉分行为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2000万元循环使用的授信综合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2012年8月10日起至2013年8月9日止。同时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SBZ20120045-1),约定公司对此笔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13年8月9日起至2015年8月9日止。
③2012年7月25日,嘉施利(应城)化肥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武光公六GSSX20120008),约定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为嘉施利(应城)化肥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循环使用的授信综合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2012年8月10日起至2013年8月9日止。同时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SSX20120008-1),约定公司对此笔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13年8月9日起至2015年8月9日止。
④2012年7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都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12年(工流)字第051号),约定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都支行向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贷款,借款期限自2012年7月30日起至2013年7月29日止。
⑤2012年8月3日,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12鄂银贷字第1745号),约定中信银行武汉分行向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贷款,借款期限自2012年8月3日起至2013年8月2日止。
⑥2012年8月7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蜀汉路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1812综-038),约定中国光大银行蜀汉路支行为公司提供19999万元循环使用的授信综合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2012年8月15日起至2013年8月14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合同未包括公司以前定期报告已披露本报告期内仍在执行的综合授信合同。
(2)采购合同
本公司重要采购合同,是指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合同。
2012年8月13日,公司与四川中源农资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XH-GYJ-20120813-3),公司向四川中源农资有限公司采购氯化钾,合同金额为8500万元。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3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并由其投资30万吨/年氨化缓控释复合肥项目的议案》,项目具体情况及董事会审议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4月26日公告。2012年8月15日,宜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与湖北宜城市大雁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了《关于投资建设氨化缓控释复合肥项目的合同》,公司于2012年8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发表了公告(公告编号:2012-051),目前该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正在有序地开展。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行前持有股份的其余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张明达等3 位股东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宋睿、牟嘉云、覃琥玲、刘晓霞、尹辉、张光喜、张明达、邓伦明、李宏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相关股东将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 | 2010年3月23日 | 至今 | 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新都化工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如有违反,本人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10年3月23日 | 至今 | 严格履行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0% | 至 | -3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1,050.00 | 至 | 15,470.00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1,004,167.8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报告期内受市场影响,纯碱价格持续低迷,氯化铵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导致公司纯碱及氯化铵产品单位毛利率下降; 2、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增加,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低。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7月5日 | 香格里拉大酒店二楼商务中心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夏基金、中国银河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竞争优势、发展前景、战略目标,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等 |
2012年8月22日 | 成都办事处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天风证券、国海证券、中海基金、华西证券、西南证券、富国基金、华泰柏瑞基金、安邦资产管理公司、国金证券、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 | 公司基本情况、产品、行业发展前景、竞争优势,募投项目、存货情况等 |
2012年8月30日 | 成都办事处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产能、行业发展状况等 |
2012年9月10日 | 成都办事处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证券、淡水泉(北京)投资管理公司 | 公司产品市场行情、产销情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等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公司以7.35%的票面利率,于2012年3月8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1000万元,于2012年3月8日至2012年3月13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5年期公司债79000万元,共募集资金8亿元人民币。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2]80号文同意,本期债券于2012年4月13日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证券代码为“112062”,证券简称为“12新都债”。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2-053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牟嘉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议案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发挥独立董事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2-054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