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培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义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朱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58,756,310.44 | 1,338,701,244.19 | 1.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306,149,205.06 | 1,275,580,608.52 | 2.4 | |
股本(股) | 256,000,000.00 | 160,000,000.00 | 6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1 | 7.97 | -36.01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713,499.00 | 356.0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692 | 184.77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42,004,124.07 | 21.13 | 294,344,139.67 | -6.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11,960.26 | -40.02 | 46,519,230.51 | 2.6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 | 0.18 | -41.9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 | 0.18 | -41.9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1 | 下降0.06个百分点 | 3.59 | 下降1.1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2 | 下降0.15个百分点 | 3.43 | 下降1.3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2.7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41,875.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2,587.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680,729.20 | |
合计 | 2,058,246.10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1,82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海南六丰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6,100,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00,860 |
余竹青 | 4,722,039 | 人民币普通股 | 4,722,039 |
江西核工业瑞丰生化有限责任公司 | 4,007,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7,040 |
汪健 | 3,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0,000 |
王一飞 | 2,950,059 | 人民币普通股 | 2,950,059 |
王坚 | 2,2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0,000 |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0,00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883,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883,888 |
刘赛亮 | 773,639 | 人民币普通股 | 773,639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767,546 | 人民币普通股 | 767,546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黄培劲 | 35,860,000 | 0 | 21,516,000 | 57,376,00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9,000,000 | 0 | 11,400,000 | 30,400,00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冯超球 | 9,540,000 | 0 | 5,724,000 | 15,264,00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6,260,800 | 0 | 6,539,200 | 12,800,00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634,800 | 0 | 3,380,880 | 9,015,68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胡海燕 | 6,000,000 | 0 | 3,600,000 | 9,600,00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彭小毛 | 3,000,000 | 0 | 2,546,827 | 5,546,827 | 高管锁定 | 2012-03-16 |
柏远智 | 500,000 | 0 | 300,000 | 800,00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欧秋生 | 500,000 | 0 | 300,000 | 800,00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张雄飞 | 500,000 | 0 | 300,000 | 800,00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唐文 | 500,000 | 0 | 300,000 | 800,00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义志强 | 500,000 | 0 | 300,000 | 800,00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王政卿 | 500,000 | 0 | 300,000 | 800,00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朱诚 | 500,000 | 0 | 300,000 | 800,00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胡梅桦 | 500,000 | 0 | 300,000 | 800,00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席建民 | 500,000 | 0 | 300,000 | 800,00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唐四清 | 500,000 | 0 | 300,000 | 800,00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304,400 | 0 | -800,080 | 2,504,320 | 承诺限售 | 2014-03-16 |
合计 | 93,600,000 | 0 | 56,906,827 | 150,506,827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本期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变动较大的项目及原因如下:
(1)其他流动资产增加11.93万元,增长709.95%,主要系报告期内待摊销房屋租金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净增加9,560.18万元,主要系收购重庆中一种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致;
(3)在建工程增加3,247.87万元,增长69.32%,主要系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建设投资增加所致;
(4)无形资产增加2,056.15万元,增长45.42%,主要系报告期内转入土地使用权及品种权增加所致;
(5)开发支出增加199.65万元,增长87.1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杂交水稻品种开发支出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净增加1,0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信用借款所致;
(7)应付账款减少482.66万元,下降41.9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货款结算所致;
(8)预收款项减少1,360.68万元,下降54.91%,主要系报告期预收账款结转营业收入所致;
(9)应交税费减少64.81万元,下降82.6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企业所得税所致;
(10)其他应付款减少224.36万元,下降40.9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退还部分客户保证金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增加101.01万元,增长37.6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资金所致;
(12)公司股本增加9,600万元,增长60%,系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2、利润表项目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的项目及原因如下:
(1)管理费用增加558.14万元,增长31.07%,主要系报告期内科研开发费及工资支出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减少1,376.43万元,下降1,371.16%,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减少51.72万元,下降57.82%,主要系报告期内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增加225.26万元,增长375.3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资金所致;
(5)营业外支出减少16.87万元,下降59.71%,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6)所得税费用减少73.94万元,下降34.1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外购产品应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的项目及原因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382.93万元,增长356.04%,主要系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9,684.50万元,下降159.42%,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84,008.48万元,下降100.75%,主要系公司上期发行A股4000万股收到现金和本期股利分配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稳步实施2012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工作,在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强种业资源购并整合、加快营销渠道下沉、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和收购股权方式与重庆中一种业有限公司开展紧密合作,公司与中国水稻研究所签订了《科企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种业“育、繁、推”一体化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2012年1-9月,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基本平稳,实现营业收入29,434.4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2%;利润总额4,726.9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51.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5 %。
2、风险因素分析
(1)本公司为种子企业,由于种子的生产必须在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下进行,如果公司的制种基地突遇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病虫害,将严重影响种子的产量和质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2)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和周期较长的特征,种子的销售也有相应的季节性,而费用的开支全年较为均衡,因此会出现部分月份实现收入和利润较少的情形,致使公司业绩呈现季节性波动的特征;(3)公司杂交水稻种子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0%左右,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跟随市场变化,一旦杂交水稻种子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风险将会加大;(4)随着公司资金规模、生产经营规模和销售区域的不断扩大,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趋于复杂化,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控制的难度大为增加,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及风险控制能力带来一定程度的挑战,如果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能实施有效控制和持续引进高素质人才,将对公司营运效率带来一定风险。
3、业务发展规划
公司将立足于国家战略,按照国家农业发展和证券监管等相关政策,继续专注于杂交水稻种业发展,继续坚持科技兴农、良种培育、创新发展的工作重点,通过做精、做强、做大杂交水稻种业,为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保持业务和盈利持续增长打下良好基础,给股东和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强化新品种选育,加强南繁育制种科研工作;(2)加快建设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化基地,完善市场销售网络体系;(3)完善组织管理制度,积极引进和培育各种层次的种业人才;(4)积极推进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加快产业化步伐;(5)充分利用行业政策与发展趋势,积极谨慎的寻求与行业内具有研发优势、品种优势和渠道优势的企业及研究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培劲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柏远智先生、欧秋生先生、张雄飞先生、唐文先生、王政卿先生、义志强先生、朱诚先生、席建民先生、胡梅桦女士、唐四清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人员同时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股东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冯超球先生、胡海燕女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3月10日出具《承诺》,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156.52万股股份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2、不谋求控股权承诺
2010年12月17日,公司股东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不谋求本公司的控股权,不谋求在本公司处的控股地位;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不直接或间接增持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前将股权受让方及拟转让股份数量等情况及时通知本公司,并咨询本公司其他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股权转让的情况,在已知本公司其他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股权转让的情况下,不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予其他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股权转让的股权受让方或与该股权受让方有控制关系的单位/个人(上述股权受让方不包括黄培劲及其控制的企业和关联自然人)。
2010年12月17日,公司股东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双方的同一实际控制人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投资”)承诺: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信投资与本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信投资不谋求本公司的控股权,不谋求在本公司处的控股地位;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信投资不直接或间接增持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不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予同一受让人或与同一受让人有控制关系的单位/个人;在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前,将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及拟转让的股份数量等情况及时通知本公司,并咨询本公司其他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股权转让的情况,在已知本公司其他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股权转让的情况下,不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予其他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股权转让的股权受让方(上述股权受让方不包括黄培劲及其控制的企业和关联自然人)。
3、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培劲先生、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冯超球先生、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六丰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胡海燕女士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生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开发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2)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如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或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股份公司现有或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承诺书自本公司(本人)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股份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本人)被认定为不得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4、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声明和承诺
2010年1月21日,公司承诺:“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政策全国统筹的进展,及时向公司员工传达国家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随着国家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全国统筹的实施时间和步骤,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将积极鼓励员工转由公司办理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一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员工同意由公司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将立即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足额缴纳各类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培劲于2010年11月30日作出承诺:为避免使公司遭受损失,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包含下属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以及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因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需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将足额补偿公司因此而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同时,本人将通过履行股东权利,督促公司尽快全面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所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全体新员工建立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账户,依法缴存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5、新增股东关于关联关系、资金来源等声明及承诺
2010年9月30日,胡海燕女士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人及本人关联自然人与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2)本人及本人关联自然人与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3)本人及本人关联自然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4)本人及本人关联自然人与公司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5)本人以合法自有的资金认购公司股权,该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公司及其关联方情形;(6)本人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不存在信托、代持情形,亦未与他人就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签署过任何信托、代持等股权安排的协议;(7)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资产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8)本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所经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愿意承担因违反该承诺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报告期内,各承诺方均严格执行其承诺事项。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7,168.85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50.5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242.6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海南南繁水稻育制种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427.46 | 5,427.46 | 16.95 | 543.38 | 10.01% | 2013年03月10日 | 0 | 不适用 | 否 |
高产优质广适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 | 否 | 32,004.97 | 32,004.97 | 534.68 | 6,067.05 | 18.96% | 2015年03月10日 | 0 | 不适用 | 否 |
杂交水稻种子市场销售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4,598.2 | 4,598.2 | 14.79 | 2,648.27 | 57.59% | 2013年03月10日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2,030.63 | 42,030.63 | 566.42 | 9,258.7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对湖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 | 否 | 7,000 | 7,000 | 0 | 7,000 | 100% | 2011年12月29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对湖南德天种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 否 | 720 | 720 | 0 | 720 | 100% | 2011年10月27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对四川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 否 | 2,470 | 2,470 | 0 | 2,470 | 100% | 2011年12月28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对福建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 否 | 2,160 | 2,160 | 0 | 2,160 | 100% | 2011年12月27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对海南保亭南繁种业高技术产业基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 否 | 2,875.35 | 2,875.35 | 0 | 2,875.35 | 100% | 2012年05月29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对海南神农大丰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 否 | 2,974.5 | 2,974.5 | 0 | 2,974.5 | 100% | 2012年05月28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对重庆中一种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 否 | 2,784.13 | 2,784.13 | 2,784.13 | 2,784.13 | 100% | 2012年10月15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9,000 | 9,000 | 0 | 9,000 | 1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9,983.98 | 29,983.98 | 2,784.13 | 29,983.98 | - | - | - | - | |
合计 | - | 72,014.61 | 72,014.61 | 3,350.55 | 39,242.68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累计已使用金额为29,983.98万元。其中:1、经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和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2、经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对湖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已完成。3、经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20.00万元对湖南德天种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已完成。4、经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使用超募资金2,470.00万元和2,160.00万元对四川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已完成。5、经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75.35万元和2,974.50万元分别对海南保亭南繁种业高技术产业基地有限公司和海南神农大丰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已完成;使用超募资金2,784.13万元对重庆中一种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已完成。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项管理。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均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及披露。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已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于2012年5月29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2年7月17日执行完毕。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公司认真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相关规则规范文件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9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定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12年9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2012-036号公告。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年3月22日,湖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就长沙市望城区新康乡国有建设用地一块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591.00万元,建设用地面积为59,949.50平米,使用权期限至2052年03月06日。报告期内,上述合同已履行完毕。
2、2012年3月26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2年3月27日至2013年3月26日,借款利率6.56%。报告期内,上述合同正常履行中。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法定代表人:_______
黄培劲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4日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9 证券简称:神农大丰 公告编号:2012-044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