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实际控制人“升格”
⊙记者 夏子航 ○编辑 阮奇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能集团”)自7月起谋求入主宁波海运一事今日有了结果。宁波海运今日公告显示,10月22日,浙能集团与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运集团”)相关股东签署协议,合计收购海运集团51%股权,间接“入主”宁波海运。
2012年半年报显示,海运集团持股宁波海运41.9%股份,宁波市国资委100%控股的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宁波交投”)则持有海运集团40%股权,从而成为宁波海运实际控制人。
海运集团余下60%股权则分散在其他人手中。浙能集团本次即是通过收购这部分股权控股海运集团从而间接控股宁波海运。
公告显示,10月22日,浙能集团与海运集团的相关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下称“海运集团职工持股会”)、宁波众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众和投资”)以及蒋宏生等七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浙能集团协议收购海运集团职工持股会所持海运集团24.0367%股权(对应2884.4万元出资额)、宁波众和投资所持海运集团17.7967%股权(对应2135.6万元出资额)及蒋宏生等7名自然人所持海运集团9.1667%股权(对应1100万元出资额,其中蒋宏生持有200万元出资额、夏刚持有180万元出资额、褚敏持有170万元出资额、管雄文持有170万元出资额、吴明越持有130万元出资额、董军持有130万元出资额、邵国宗持有120万元出资额),合计收购海运集团51%股权。
由此,浙能集团将控股海运集团,从而成为宁波海运实际控制人。浙能集团隶属浙江省国资委,主要业务集中在电力、煤炭流通经营及天然气等领域,宁波海运也借此完成“由市升省”。
不过,这也触发了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即浙能集团将向除海运集团以外的宁波海运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浙能集团强调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宁波海运上市地位为目的。
公告显示,浙能集团确定要约价格为3.05元/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约为5亿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20亿元左右。
截至10月22日,浙能集团已将4亿元(即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
不过,在宁波海运停牌前股价曾连续上涨并收于3.14元/股,要约收购价倒挂加之浙能集团入主,这预示宁波海运的要约收购或较难成行。
不单浙能集团收购并控股海运集团,10月22日,宁波交投亦与海运集团职工持股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宁波交投协议收购海运集团职工持股会持有的海运集团9%的股权(对应1080万元出资额),宁波交投持有海运集团的股权比例由原40%增加至49%。也就是说,浙江省国资委和宁波市国资委实现了对宁波海运大股东海运集团的完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