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特别报道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研究·市场
  • A6:公司·地产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路演回放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信达澳银红利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信达澳银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12年10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A1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48版:信息披露
    信达澳银红利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信达澳银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10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8月16日至2012年9月30日)

    注:1.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60%—95%,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本基金投资于资源行业股票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如因基金管理人界定资源行业的方法调整或者上市公司经营发生变化等,本基金投资于资源行业股票的资产低于股票资产的80%,本基金将在三十个交易日之内进行调整。

    (3)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7)本基金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60%—95%;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0)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前述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93%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分析评估监督机制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3季度A股市场延续了5月份以来的惯性下跌态势,上证综指最低跌破2000点。截至2012年9月28日,上证综指收于2086.17点,3季度跌幅为-6.26%。分行业来看,传媒、有色和医药等行业的跌幅较小,交运、机械和纺织服装等板块跌幅较大。中证内地资源指数三季度跌幅为-2.98%,略好于上证综指。从结构看,表现较为抢眼的是贵金属板块,受到美国QE3的影响,黄金价格再次逼近1800美元/盎司的高位,打消了股票市场对于黄金价格下跌的担忧,相关股票获得显著涨幅;下跌较为明显的主要为稀土板块。

    三季度市场在疲弱的宏观经济数据中度过,制造业PMI连续两个月低于50,显示了经济活动仍处于放缓的过程中,同时微观调研也印证了制造业普遍面临的需求疲软现象,整体来说,经济仍处于下滑态势中。市场在这样的背景下,延续了二季度下跌的趋势。资源行业板块在二季度跌幅较大,对业绩下滑预期较为充分,因而在三季度整体下跌幅度小于市场指数。

    本基金在三季度保持了相对较低的股票仓位,在结构上看,较早的增加了黄金板块的配置,并保持了对稀土板块的低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9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2%。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四季度,国内经济仍然面临调结构和稳增长难以协调的问题,这限制了政策的调整空间,而近期较为不利的国际环境,也进一步对中国出口竞争力提出了挑战。短期来看,较大的不确定性来自于政策层面,在目前宏观经济无法破局的窘境中,我们认为政策层面的动向短期会对实体经济和A股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资源行业来说,行业景气度下滑趋势目前仍然未能得到根本的扭转,反映到A股市场中,资源股中长期仍然面临着业绩和估值的双重压力。

    基于对目前对经济和股市的理解认识,本基金下一阶段仍然将保持较为灵活的股票仓位,阶段性将关注政策调整带来的投资机会,中长期仍将重点配置有较高业绩安全边际的子行业或个股。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基金简称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110025
    交易代码11002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8月16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41,599,452.41份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资源行业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对资源行业各细分子行业的综合分析,确定各细分子行业的资产配置比例。在各细分子行业中,本基金将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当各细分子行业与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主动股票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较高的投资品种,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同时,本基金为行业基金,在享受资源行业收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影响资源行业的因素带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2012年7月1日-2012年9月30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22,295,326.91
    2.本期利润-4,366,880.7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5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748,712,669.4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890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56%1.27%-2.62%1.41%2.06%-0.14%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朱龙洋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2011-8-16-6年硕士研究生,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562,866,045.7874.90
     其中:股票562,866,045.7874.90
    2固定收益投资109,325,000.0014.55
     其中:债券109,325,000.0014.55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75,512,158.3410.05
    6其他各项资产3,795,613.620.51
    7合计751,498,817.74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掘业364,843,221.5848.73
    C制造业139,841,819.2518.68
    C0食品、饮料599,676.000.08
    C1纺织、服装、皮毛--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8,975,550.601.20
    C5电子845,000.000.11
    C6金属、非金属118,127,299.6515.78
    C7机械、设备、仪表11,294,293.001.51
    C8医药、生物制品--
    C99其他制造业--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2,479,559.365.67
    E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业6,788,439.260.91
    G信息技术业25,700.000.00
    H批发和零售贸易--
    I金融、保险业--
    J房地产业8,887,306.331.19
    K社会服务业--
    L传播与文化产业--
    M综合类--
     合计562,866,045.7875.18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1088中国神华2,499,87257,522,054.727.68
    2600780通宝能源5,999,93238,879,559.365.19
    3601699潞安环能1,849,86534,684,968.754.63
    4600549厦门钨业720,00029,080,800.003.88
    5601857中国石油3,299,93228,973,402.963.87
    6600028中国石化4,500,00026,955,000.003.60
    7600489中金黄金1,400,00025,466,000.003.40
    8600547山东黄金600,00025,032,000.003.34
    9600546山煤国际1,100,00022,583,000.003.02
    10600348阳泉煤业1,400,00020,650,000.002.76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38,688,000.005.17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70,637,000.009.43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109,325,000.0014.60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4115601311电网CP002700,00070,637,000.009.43
    2110109811央行票据98400,00038,688,000.005.17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40,864.93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452,915.67
    4应收利息3,156,721.51
    5应收申购款145,111.51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3,795,613.62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600780通宝能源38,879,559.365.19重大事项停牌
    2600546山煤国际22,583,000.003.02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808,175,701.7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87,684,462.5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54,260,711.9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41,599,452.41

      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