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特别报道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研究·市场
  • A6:公司·地产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路演回放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12年10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A1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50版:信息披露
    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10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6月4日至2012年9月30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4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及股票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中投资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及股票存托凭证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本款所称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

    (3)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但标的指数成份股不受此限;

    (4)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但标的指数成份股不受此限,该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6)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该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7)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但持有货币市场基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8)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若基金超过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市场发展情况或基金具体个案,可以调整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9)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10)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1)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的,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2)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102%。

    (13)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102%;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该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14)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现行法律法规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3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已经转换为以人民币计价。

    4.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本报告期本基金处于建仓期内。

    5.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1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4.3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努力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相应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按照境外市场的交易特点规范交易委托方式,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过去的一个季度里,多个宏观事件驱动着市场在起起伏伏中攀升。从上个季度开始,欧洲债务危机已从希腊等小经济体传播到西班牙、意大利这些欧洲区大经济体。7月初开始的欧央行和中国央行降息,使市场对欧洲和中国的经济衰退产生严重担心。然而,中国随后公布的GDP(7.8%)数据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市场恐慌有所缓解。但是西班牙悬而未决的债务问题促使其融资成本突然攀升,10年期的国债收益率超越了7%的警戒线,再次牵动了投资者的神经。为稳定市场情绪,欧央行行长德拉吉在欧央行议息会议期间表示尽一切努力捍卫欧元,成功地改善了欧洲区银行体系内的流动性,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国债收益率也随之有明显的回落。市场在对货币宽松的憧憬中逐渐攀升。随后让市场意外的是美联储在9月份突然改变了只说不做的作风,终于推出了QE3,并且没设上限。这些非常规的货币政策调高了市场对通胀的预期,相应地大宗商品,能源类和奢侈品类的股票都有了一波较好的表现。

    在高端消费品基准指数中,服饰类奢侈品受中国经济的下滑冲击最大,其中以巴宝莉的回落最为显著。但其他高端消费子行业在第3季度却有非常好的表现,例如博彩业,游轮业,造酒业等。基准指数这个季度7%的表现充分反映了该指数的行业代表性及高端消费品行业在货币宽松环境下的投资价值。由于市场在基金封闭期间的一波强劲的走势和基金规模的较大波动给建仓带来困难,我们采取了灵活的建仓策略,根据行业估值的变化和对量化宽松预期的判断来相应地调整仓位。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8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0%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00%,年化跟踪误差17.023%,因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仍处于合同规定的建仓期之内,故跟踪误差等指标仍在调整中。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欧洲的债务泥潭和中国的经济下滑已是不争的事实。而各国央行一次次地向市场表示通过货币宽松对抗通缩的决心和行动。历史上,超级宽松的货币政策往往伴随着恶性通货膨胀。 而目前这种非常规的货币政策正在常态化,从而加剧了恶性通货膨胀的风险。在系统性风险已极大消弱的情况下,各国政府和央行还需不断的流动性注入来弥补财政政策的不足和稳定汇率。目前市场估值仍低于历史平均水平,但投资者普遍对风险比较厌恶,体现在大量的钱已涌入债券市场。由于自金融危机以来的市场和经济去杠杆化过程对冲了量化宽松的影响,所以通货膨胀还未高企。但美国就业市场的改善和房市的企稳已初现宽松的效果。我们认为,随着宽松货币政策的持续实施,存款必将转化为贷款和消费,当经济行为再次活跃时,高通货膨胀就离我们不远了。而高端消费品行业所特有的抗通胀特点将会在这种经济环境下有良好的表现。

    在目前该基金仍处于建仓期的情况下,我们将保持灵活的仓位操作思路。欧债危机的重灾国在欧元区博弈中仍会给市场带来短期的不确定性。在前面分析的长期大趋势下,任何一次的回调都会提供进一步建仓的好机会。本基金将在建仓期结束前满足投资于股票及股票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中投资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及股票存托凭证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然后通过量化模型自下而上的客观选股原则,严格控制风险,审慎投资,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争取长期、稳定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注:1.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2.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积极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5.4.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注:此处所用证券代码的类别是当地市场代码。

    5.4.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积极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5.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基金简称易方达标普消费品指数增强(QDII)
    基金主代码118002
    交易代码11800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6月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1,810,136.71份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并辅以有限度的增强操作。本基金将以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权重为基础,并基于量化模型和基本面研究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在投资组合建立后,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力争将投资组合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8%以内,从而分享高端消费品行业品牌优势,高盈利所具有的长期投资价值,并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净收益指数,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主要风险有汇率风险、国家风险和高端消费品企业特有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英文名称:无
    中文名称:无
    境外资产托管人英文名称:Bank of China (HongKong) Limited
    中文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2012年7月1日-2012年9月30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849,017.10
    2.本期利润816,522.3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4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62,949,412.0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18

    阶段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80%0.45%7.00%1.18%-5.20%-0.73%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费鹏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2-6-4-8年博士研究生,曾任道富环球资产管理公司(SSgA)研究员、投资经理、北美主动型量化股票基金研究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外投资经理。

    序号项目金额(人民币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7,644,927.3011.88
     其中:普通股7,519,153.1711.68
     存托凭证--
     优先股125,774.130.20
    2基金投资--
    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4金融衍生品投资--
     其中:远期--
     期货--
     期权--
     权证--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货币市场工具--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51,534,021.3680.07
    8其他各项资产5,183,819.518.05
    9合计64,362,768.17100.00

    国家(地区)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美国2,524,745.244.01
    德国1,549,823.882.46
    英国1,272,166.372.02
    法国1,270,149.682.02
    瑞士1,028,042.131.63
    合计7,644,927.3012.14

    行业类别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能源--
    材料--
    工业--
    非必需消费品5,347,052.008.49
    必需消费品2,297,875.303.65
    保健--
    金融--
    信息技术--
    电信服务--
    公用事业--
    合计7,644,927.3012.14

    序号证券代码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名称

    (中文)

    所在证

    券市场

    所属国家

    (地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DGE LNDIAGEO PLC-伦敦证券交易所英国6,3001,127,928.681.79
    2DAI GRDAIMLER AG-德国证券交易所Xetra交易平台德国2,900894,417.571.42
    3CFR VXCIE FINANCIERE RICHEMON SA-瑞士证券交易所瑞士1,990757,195.951.20
    4MC FPLVMH MOET HENNESSY LOUIS VUITTON SA-巴黎纽约泛欧证券交易所法国700670,638.151.07
    5RI FPPERNOD RICARD SA-巴黎纽约泛欧证券交易所法国604431,822.510.69
    6NKE USNIKE INC-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700421,277.020.67
    7BMW GRBAYERISCHE MOTOREN WERKE(BMW) AG-德国证券交易所Xetra交易平台德国800372,806.030.59
    8EL USESTEE LAUDER COMPANIES INC-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800312,332.300.50
    9UHR VXSWATCH GROUP AG-瑞士证券交易所瑞士107270,846.180.43
    10LVS USLAS VEGAS SANDS CORP-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900264,628.950.42

    序号名称金额(人民币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19,831.83
    4应收利息13,777.07
    5应收申购款5,022,024.13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128,186.48
    8其他-
    9合计5,183,819.5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384,051,169.2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53,575,032.0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375,816,064.6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1,810,136.71

      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