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燕金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燕传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许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30,508,729.42 | 396,481,325.29 | 8.5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58,803,981.33 | 354,316,360.34 | 1.27% | |
股本(股) | 73,044,000.00 | 40,580,000.00 | 8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91 | 8.73 | -43.74%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748,946.94 | 31.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4 | -27.27%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51,595,294.36 | 48.11% | 122,572,325.17 | 5.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917,950.39 | 112.87% | 24,777,620.99 | 8.0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15.38% | 0.34 | -40.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15.38% | 0.34 | -40.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9% | 1.15% | 6.88% | -8.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7% | 1.35% | 6.58% | -7.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0.0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40,221.4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0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0.0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0.0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0.0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0.00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0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0.00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0.00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0.0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0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0.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71,633.22 | |
合计 | 972,588.25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珠海市财政局2011年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 | 117,741.18 | 《关于印发<珠海市出口信用保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珠海市高新区企业上市奖励 | 300,000.00 |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珠发{2009}14号文) |
珠海市财政局多脏器功能衰竭急救系统的研制经费 | 476,849.00 | 《关于下达2010年珠海市第三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的通知》(珠科工贸信字[2010]15号) |
收到残疾人就业奖励金(2011年缴2010年残疾就业保障金) | 63,165.29 | 《关于印发珠海市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资金操作办法的通知》 |
收到2011年度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 | 182,466.00 | 《关于2011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珠诲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口计生和卫生局2011年度计生奖励金 | 2,000.00 | |
珠海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党员培训经费 | 2,000.00 | |
合计 | 1,144,221.47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99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何玉梅 | 2,165,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5,760 |
史国平 | 2,165,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5,760 |
柳菁 | 1,100,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0,880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72,631 | 人民币普通股 | 672,631 |
杨弘 | 541,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1,440 |
张帆 | 541,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1,440 |
宋久光 | 541,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1,440 |
燕传平 | 473,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3,760 |
宋清 | 34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300 |
周国军 | 33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8,40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燕传平 | 1,895,040 | 473,760 | 0 | 1,421,280 | 高管锁定 | 2012年7月19日 |
周国军 | 1,353,600 | 338,400 | 0 | 1,015,200 | 高管锁定 | 2012年7月19日 |
叶国庆 | 541,440 | 135,360 | 0 | 406,080 | 高管锁定 | 2012年7月19日 |
何玉梅 | 2,165,760 | 2,165,760 | 0 | 0 | 无 | 2012年7月19日 |
史国平 | 2,165,760 | 2,165,760 | 0 | 0 | 无 | 2012年7月19日 |
柳菁 | 1,082,880 | 1,082,880 | 0 | 0 | 无 | 2012年7月19日 |
宋久光 | 541,440 | 541,440 | 0 | 0 | 无 | 2012年7月19日 |
杨弘 | 541,440 | 541,440 | 0 | 0 | 无 | 2012年7月19日 |
张帆 | 541,440 | 541,440 | 0 | 0 | 无 | 2012年7月19日 |
合计 | 10,828,800 | 7,986,240 | 0 | 2,842,560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因本报告期公司报表合并了非全资子公司的报表,报表的期末数是合并数而期初数非合并数,这样造成两项数据对比时变动较大,以下是对报表数据进行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152.76万元,增幅为61.99%,主要系报告期末合并了子公司本科目的金额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较年初减少195.77万元,降幅为36.0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的麻醉机供应商完成供货任务,预付帐款转出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增加11.85万元,增幅为82.77%,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未收的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增加280.43万元,增幅为75.6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出口退税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较期初增加1358.62万元,增幅为44.18%,主要系报告期末合并了子公司的存货以及公司为新产品试生产和第四季度的产品销售备料,相应增加了库存材料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862.31万元,增幅为45.75%,主要系报告期末合并了子公司本科目的金额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767.24万元,增幅为126.2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的募投项目“多参数监护仪技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投入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17.7万元,增幅为89.01%,主要系报告期末合并了子公司本科目的金额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623.87万元,增幅为82.99%,主要系报告期末合并了子公司本科目的金额以及公司的采购量增加及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信用额度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293.51万元,增幅为141.28%,主要系报告期末合并了子公司本科目的金额以及公司预收客户支付的产品定金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105.13万元,增幅为92.61%,主要系报告期末合并了子公司本科目的金额以及公司应交增值税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314.33万元,增幅为348.12%,主要系报告期末合并了子公司本科目的金额以及公司收购子公司尚未支付的剩余股款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30.81万元,增幅为6091.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子公司产生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增值以及公司的应收利息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股本增加3246.4万元,增幅为8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8股所致。
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51.59万元,减幅为39.2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免抵退免抵税额大幅减少,使依此计算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02.47万元,增幅为39.08%,主要系报告期内合并了子公司本科目的金额以及公司销售人员工资费用、营销费用、会务费用和运费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了617.61万元,减幅为17236.0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存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5.74万元,减幅为127.9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已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帐款将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9.87万元,增幅75.8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软件即征即退税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27.18万元,增幅为31.7%,主要系报告期内合并了子公司本项目的金额以及公司收到的销货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35.38万元,降幅为189.9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收购子公司的股款及相关费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948.36万元,降幅为106.6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11年权益分配方案进行了现金分红以及上年同期公司收到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现金流入增加47.23万元,增幅为165.95%,主要系报告期内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是逐渐上升的形成现金流入,而上年同期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是逐渐下降造成现金流出所致。
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减少3.82元,减幅为43.7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8股增加了股本股数所致。
第三季度的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675.94万元,增幅为48.11%,主要系报告期内合并了子公司的营业收入以及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第三季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578.9万元,增幅为112.8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增加,使得净利润有较大幅度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度同期减少了0.23元,减幅为40.3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8股增加了股本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产品的研发投入,扩大医疗监护设备及心电产品的市场推广,特别是海外市场的销售。2012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2.16%,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未达到预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3.04%,公司业绩及利润的下滑主要是受累于国内省级以上招标项目减少以及国际市场未达到预期所致,其次是公司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自然增长对利润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净利润较去年同期都有所增长,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3.51%,净利润则增加102.90%,这主要是海外销售状况逐步回暖所致。母公司第三季度海外销售较去年同期增加49.86%,其中欧洲和南美市场增长较快,这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司上半年的业绩不佳的情况,同时公司第三季度完成了对天津市挚信鸿达医疗器械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的收购,这对公司合并报表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展望2012年第四季度,公司会加大现有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加快新技术的研发和新产品的推出,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在产品方向上加快进入血液透析领域,逐步提升血液透析产品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例,提高公司的利润水平,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燕金元、王石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了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利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燕金元、王石夫妇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内容如下:(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承诺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燕金元、王石夫妇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 2011年07月19日 | 至长期 | 严格遵守承诺,承诺履行当中。 |
燕金元、王石 | 股份锁定承诺:为保证公司长久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本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已分别出具了股份锁定承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燕金元、王石夫妇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燕金元先生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1年07月19日 | 三年 | 严格遵守承诺,承诺履行当中。 | |
江苏艾利克斯投资有限公司、吴群 | 股份锁定承诺:本公司股东江苏艾利克斯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吴群先生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1年07月19日 | 两年 | 严格遵守承诺,承诺履行当中。 | |
燕金元、王石 | 关于实际控制人执行社会保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承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燕金元、王石已作出承诺,如有权部门依法要求公司为员工补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而遭受罚款或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燕金元、王石将共同承担应补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费用,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 2011年07月19日 | 至长期 | 严格遵守承诺,承诺履行当中。 | |
叶国庆、燕传平、周国军 | 股份锁定承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叶国庆、燕传平和周国军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1年07月19日 | 一年 | 严格遵守承诺,承诺履行当中。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解决方式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严格遵守承诺,承诺履行当中。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3,060.97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2.2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05.5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多参数监护仪技改扩建项目 | 否 | 8,811 | 8,811 | 322.88 | 1,117.14 | 12.68% | 2013年07月31日 | 0 | 否 | 否 |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3,350 | 3,350 | 38.39 | 38.39 | 1.15% | 2013年10月31日 | 0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2,161 | 12,161 | 361.27 | 1,155.53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关于使用部份超募资金收购天津市挚信鸿达医疗器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增资的项目 | 否 | 1,900 | 1,900 | 661 | 1,650 | 86.84% | 2012年07月09日 | 51.15 | 是 | 否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否 | 8,999.97 | 8,999.97 | 0 | 0 | 0% | 0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0,899.97 | 10,899.97 | 661 | 1,650 | - | - | 51.15 | - | - |
合计 | - | 23,060.97 | 23,060.97 | 1,022.27 | 2,805.53 | - | - | 51.1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于2012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天津市挚信鸿达医疗器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万元以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收购天津市挚信鸿达医疗器械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股权收购出具了专门意见,同意本次交易实施。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已于2012年7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制定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相关的主营业务。若公司制定出剩余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并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公司将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经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资金共计155.84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11]2027号《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投资项目的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2012年初上述先期投入资金1,558,441.57元已置换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按照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当中,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经2012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多参数监护仪技改扩建项目”由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延迟至2013年7月31日,“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由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延迟至2013年10月31日。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政策,在2012年7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修订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分红政策的规定,并于2012年8月20日由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如下: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积可分配利润。
2.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3. 公司实现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a)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b)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c) 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d) 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不得用于现金分红;e)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 在满足上市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6. 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7.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分红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8. 公司年度盈利,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9.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10.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11.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 若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章程》中有关分红政策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亦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分红政策明确了分红标准和比例,具有完备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规定在分红决策和形成分红预案时,明确要求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详细记录了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政策制定时,部分中小股东参加了此次股东大会,公司亦通过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以做到充分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次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程序合规透明,符合广大股东的权益。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法定代表人:燕金元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0246 证券简称:宝莱特 公告编号:201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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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