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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2-032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鄂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小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林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926,920,499.322,377,319,657.9923.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594,893,924.63539,887,005.7210.19%
    股本(股)205,200,000.00114,000,000.00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8994.736-38.79%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283,438,461.841.09%3,883,633,482.8422.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2,981,188.6337.1%91,815,819.7138.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9,892,775.662.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43-42.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137.61%0.44737.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935.9%0.44537.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0.93%16.1%2.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8%0.93%15.96%2.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15,309.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69,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4,932.7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47,751.68 
    所得税影响额-343,830.04 
    合计837,794.55--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33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111,455,879人民币普通股111,455,879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1,769,231人民币普通股11,769,231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7,650,000人民币普通股7,650,000
    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7,613,033人民币普通股7,613,033
    中国农业银行-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038,728人民币普通股4,038,728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437,316人民币普通股2,437,316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69,664人民币普通股1,069,664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24,575人民币普通股1,024,575
    吴前传990,900人民币普通股990,900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00,000人民币普通股900,000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项目变动幅度超过30%且变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说明:

    (1)应收票据期末数为46,225,844.33元,比期初数76,497,534.69元减少39.57%,主要是报告期以票据结算的业务减少。

    (2)应收账款期末数为542,394,137.25元,比期初数349,660,052.87元增加55.12%,主要是报告期已结算未收款的工程收入增加。

    (3)预付账款期末数为845,487,464.20元,比期初数613,063,106.93元增加37.91%,主要是报告期总承包业务增加,设备采购和预付工程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117,586,545.09元,比期初数68,952,053.84元增加70.53%,主要是报告期工程备用金、保证金增加。

    (5)存货期末数为117,586,545.09元,比期初数68,952,053.84元增加70.54%,主要是报告期设备采购增加以及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增加。

    (6)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为10,162,753.28元,比期初数6,970,255元增加45.8%,主要是报告期应收账款增加导致坏账准备增加,暂时性差异增加。

    (7)短期借款期末数为15,000,000.00元,比期初数25,000,000.00元减少40%,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短期借款减少。

    (8)应付账款期末数为779,253,822.65元,比期初数496,465,218.21元增加56.96%,主要是报告期总承包业务增加,设备采购和应付工程款增加。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为164,406,456.23元,比期初数45,635,497.16元增加260.26%,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按照正常标准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尚未发放和支付。

    (10)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为58,329,673.9元,比期初数43,031,339元增加35.55%,主要是报告期工程保证金等增加。

    (11)销售费用本期数为6,031,377.92元,比上年同期数4,481,500.02元增加34.58%,主要是报告期业务拓展费用增加。

    (12)财务费用本期数为-5,364,128.72元,比上年同期数-8,539,198.94元增加37.18%,主要是报告期利息收入减少。

    (13)营业外收入本期数为1,510,455.84元,比上年同期数1,012,833.1元增加49.13%,主要是报告期政府补助增加。

    (14)所得税费用本期数为20,073,824.07元,比上年同期数15,314,972.23元增加31.07%,主要是报告期应税利润总额增加。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60,632,810.87元,比上年同期数-29,613,203.02元减少104.75%,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银行借款减少,偿还贷款增加。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0年7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公司与关联企业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签订《马里新糖联项目(工业部分)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本项目为EPC承包交钥匙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87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由于马里政变影响导致该项目工期有所拖延,该项目目前进展正常。

    (2)2010年7月1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与关联企业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签订《马里新糖联甘蔗种植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本项目为EPC承包交钥匙工程。合同总金额人民币42,847.6万元。报告期内,马里当地处于雨季,对现场施工造成影响,导致项目工期有所拖延。

    (3)2010年7月2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公司与南宁劲达兴纸浆有限公司签订了年产9.8万吨漂白桑枝浆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4.2亿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业主支付了拖欠的部分工程款,南宁公司已组织部分复工。

    (4)2010年10月29日,公司与江苏王子制纸有限公司签订了木浆生产线《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公司承担KP成套设备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化学浆生产线和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工作,合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54,289万元。公司后续与相关业主就该项目补签合同,使合同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98,167.93万元。由于南通市政府决定永久取消作为南通开发区配套工程的南通至启东排海管道工程,根据业主方江苏王子制纸有限公司书面要求,公司承担的KP项目工程建设工作于2012年7月31日起停工。直至2012年9月底,公司接业主方口头通知工程将重新开工,但因未得到复工的详细安排,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现场施工仍处于停工状态。公司将继续等待业主关于复工的明确指令。

    (5)2011年4月2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企业中国造纸装备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管理及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长沙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基础设计、详细设计、设备供应、材料供应、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设备调试及工程管理等工作,合同总金额3.9999亿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进展正常。

    (6)2011年11月8日,公司与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日产2000吨乳制品中央自动控制技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该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47,531.5063万元,总工期21个月。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进展正常。

    (7)2011年12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双维伊士曼纤维有限公司签订了“年产3万吨醋酸纤维束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中轻建设承担上述项目的生产车间,办公楼,维修车间,公用工程,总平面外线等工程的土建、材料和设备采购、机电安装等工作。合同金额4.1381亿元人民币,合同工期为556日历天。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进展正常。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30%45%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11,77713,136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0,595,415.7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各项业务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根据正常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1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幅度为30%至45%。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2年07月12日公司1116室实地调研机构中金公司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股权激励及未来发展进行交流;提供公司宣传样册。
    2012年07月13日公司1116室实地调研机构长城基金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股权激励及未来发展进行交流;提供公司宣传样册。
    2012年07月19日公司1116室实地调研机构华夏基金、益民基金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股权激励及未来发展进行交流;提供公司宣传样册。
    2012年07月23日公司1116室实地调研机构广发证券、长信基金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股权激励及未来发展进行交流;提供公司宣传样册。
    2012年08月22日公司1116室实地调研机构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股权激励及未来发展进行交流;提供公司宣传样册。
    2012年09月06日公司1212室实地调研机构民生证券、长盛基金、南方基金、财通基金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股权激励及未来发展进行交流;提供公司宣传样册。
    2012年09月11日公司1212室实地调研机构海通证券、国金通用基金、新华基金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股权激励及未来发展进行交流;提供公司宣传样册。
    2012年09月20日公司1212室实地调研机构富国基金、人寿资产、民生证券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股权激励及未来发展进行交流;提供公司宣传样册。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董事长:陈鄂生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2-03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3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收到表决票12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12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子公司与关联企业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陈鄂生先生、禹春武先生、严晓俭先生、张建新先生、袁莉女士系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程序另行通知。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8家子公司因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在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未来二十四个月内成功发行短期融资券或者中期票据后向其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借款;陈鄂生先生、禹春武先生、严晓俭先生、张建新先生、袁莉女士系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2-03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子公司与关联企业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子公司”)通过邀标方式分别中标关联企业廊坊中轻造纸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轻造纸”)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廊坊工程实验室项目二期工程和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兴业”)5号科研生产楼装修工程。其中北京子公司与中轻造纸已于2012年9月7日签署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1,246.95万元,施工工期18个月,开工日期为2012年年底前;北京子公司与东光兴业的项目管理及承包合同暂未签订,合同总金额约4,500万元人民币,工期6个月。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42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 批发丙酮、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易燃液体、腐蚀品(有效期至2014年6月20日)。

    一般经营项目:工程承包、监理;工程设计(甲级、乙级);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管理;招标代理;人员培训;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规划、咨询、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其他专题调查研究;建设项目、工程及工程设计评估;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文具用品、日用品。

    截至2012年9月30日,北京子公司总资产14,088万元,净资产3,984万元;2012年1-9月份完成营业收入33,7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3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廊坊中轻造纸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地址:廊坊开发区紫衫路50号

    法定代表人:曹春昱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绝缘材料、结构材料、过滤纸系列产品生产;造纸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培训;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纸及纸制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限经营的商品和项目除外)

    截至2012年9月30日,中轻造纸总资产9,723.75万元,净资产1,299.92万元;2012年1-9月份完成营业收入2,795.68万元,实现净利润-330.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1号501室

    法定代表人:蔡木易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以上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

    截至2012年9月30日,东光兴业公司总资产56,823万元,净资产-3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北京子公司系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中轻造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的全资子公司,东光兴业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0.1.3章节的规定,中轻造纸和东光兴业均为北京子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北京子公司通过邀标方式中标中轻造纸“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廊坊工程实验室项目二期工程”,双方已签订相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北京子公司承担上述工程实验中心楼、服务楼、厂区、锅炉房改造的工程设计、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设备物资的采购等工作,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1,246.95万元,工期18个月;

    北京子公司通过邀标方式中标东光兴业5号科研生产楼装修工程。双方暂未签署相关合同。合同拟约定北京子公司承担上述工程的装修设计、设备供应、材料供应、装修施工、安装施工、设备调试及工程管理等工作,合同总金额约4,500万元人民币,工期6个月。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北京子公司通过询价供应商、对外招标工程施工企业等方式,并参照以往的项目管理经验附加了合理的利润率,进行详细测算后确定了投标价格,并被业主中轻造纸和东光兴业所接受,相关合同价格系根据目前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情确定的公允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北京子公司与中轻造纸已于2012年9月7日签署《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北京子公司与东光兴业的关联交易合同暂未签署。

    3、费用结算方式

    北京子公司与东光兴业的关联交易合同拟约定费用结算方式为:合同生效后7天内,东光兴业向北京子公司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相关工程进度款将在未来的6个月内以银行电汇形式月结。

    4、协议生效条件

    北京子公司与中轻造纸的关联交易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相关权力机关审批通过后生效。收到预付款作为承包人开工的标志。

    北京子公司与东光兴业的关联交易合同拟约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后生效。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京子公司与中轻造纸、东光兴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性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将会对北京子公司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止,北京子公司不存在与关联人中轻造纸已经签署且正在履行的其他合同,北京子公司与关联人东光兴业已经签署且正在履行的其他合同金额合计248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中轻造纸公司、东光兴业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性经营行为,合同双方遵循市场化的原则最终确定了服务范围和价格,公司也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项关联交易合同进行了严格的评审,有效规避了合同的履约风险。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进行的正常业务行为,符合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履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五、备查文件

    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2-03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八家控股或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在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未来二十四个月内成功发行短期融资券或者中期票据后向其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将由委托双方自行商定,但最高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无需为本次申请的借款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公司及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注册地点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20,520陈鄂生工程承包、设计、咨询、监理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2,000张建新工程承包、设计、咨询、监理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州1,500陈荣荣工程承包、设计、咨询、监理
    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长沙1,700樊 燕工程承包、设计、咨询、监理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汉1,500徐平佳工程承包、设计、咨询、监理
    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南宁800王毅军工程承包、设计、咨询、监理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成都800崔玉琦工程承包、设计、咨询、监理
    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600李一文工程承包、设计、咨询、监理
    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8,500张建新施工总承包、设备安装

    (2)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公司持股比例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8,06745,127156,4798,920-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14,0883,98433,7001,31880%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27,8452,96023,8781,03680%
    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30,6313,94534,3461,51380%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8,2463,28130,5001,20080%
    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11,9502,62015,70877980%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5,5951,9869,50559280%
    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7701,45810,01942280%
    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8,65810,84276,7961,518100%

    (3)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1,025.6万元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42号

    法定代表人:俞海星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原料、辅料、重油、设备及零部件、小轿车、轻工产品的销售;轻工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国内外工程总承包、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汽车、机械设备的租赁;进出口业务;举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自有房屋租赁;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

    截至2012年9月30日,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总资产1,481,316.9 万元,净资产463,778.5万元,营业收入1,207,840.2 万元,净利润42,45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系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集团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0.1.3章节的规定,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和全资子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拟申请委托贷款的行为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拟在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未来二十四个月内成功发行短期融资券或者中期票据后向其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将由委托双方自行商定,但最高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年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和全资子公司与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尚未签署与上述借款相关的关联交易合同。公司将在相关协议签署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协议生效条件

    公司及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借款协议将在合同各方签署后生效。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系公司及控股和全资子公司为解决主营业务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流动资金紧缺问题而发生的正常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将会为公司及控股和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截止本公告日止,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已经签署且正在履行的其他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系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而发生的担保费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8家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在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未来二十四个月内成功发行短期融资券或者中期票据后向其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借款,借款利率将由委托双方自行商定,但最高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公司及8家子公司均无需为本次申请的借款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公司及下属8家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借款,可以解决主营业务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为相关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因此我们表示同意。

    五、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