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续冻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贤成矿业 公告编号2012-060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续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0月23日,我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矿业”)传来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西梧州万秀区法院”)于2012年10月18日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格尔木市支行发出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2012)万法民保字第3-1号、(2012)万法民保字第4-1号、(2012)万法民保字第5-1号、(2012)万法民保字第6-1号,兹因韩雪松与贤成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有关此案件事项详见公司于2012年6月26日披露的2012-036号公告),韩雪松向广西梧州万秀区法院申请延长冻结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创新矿业2.4亿元的募集资金,续冻期限为三个月,即从2012年10月18日至2013年1月17日止。
关于控股子公司创新矿业募集资金被冻结,公司董事会对此事项给予高度重视和严肃对待,且已确认创新矿业并未对该笔借款提供过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因此,公司已责成并协同创新矿业严查事实真相并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并对该案中涉嫌经济犯罪的有关当事人及犯罪行为,已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且关键的涉案人员已正式执行逮捕。公司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上述募集资金的安全,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此案展开进一步的侦查取证工作。
目前,我公司已对此案件提起上诉,创新矿业公司已向广西梧州万秀区法院提出公章司法鉴定申请,合议庭正在对创新矿业提出的公章司法鉴定申请进行审查,尚未答复。同时,就该案件关于广西梧州万秀区法院严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已向最高人民法院书面反映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已书面责成广西最高人民法院对案件管辖问题予以改正,现广西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审查中。
我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