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公司·纵深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司封面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A197:信息披露
  • A198:信息披露
  • A199:信息披露
  • A200: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12年10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A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4版:信息披露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高自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总经理王慧农先生、总会计师赵祥智先生、财务总监刘世超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伍东向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1,789,677,501.0331,509,083,747.480.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5,037,369,023.8914,504,636,233.863.67%
    股本(股)2,642,994,398.002,642,994,398.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695.493.67%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3,595,360,953.70-13.21%10,042,760,785.42-6.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82,076,065.34-3.42%842,068,263.88-14.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539,751,827.52-25.2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58-25.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67-3.44%0.3186-14.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67-3.44%0.3186-14.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1%增加0.18个百分点6.00%下降0.9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0%5.67%下降0.9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206,239.5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794,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858,465.3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57,131,871.92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保险赔偿款。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7,822,462.87 
    所得税影响额-11,039,411.53 
       
    合计45,411,771.72--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涉及金额(元)说明
    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保险赔偿款47,628,975.502010年深能1号轮事故理赔。
    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保险赔偿款9,502,896.422011年河源电厂设备故障返厂维修理赔。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5,23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1,684,644,423人民币普通股1,684,644,423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4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240,000,000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2,076,940人民币普通股12,076,940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1,999,896人民币普通股11,999,896
    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999,926人民币普通股10,999,926
    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365,069人民币普通股9,365,069
    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9,191,826人民币普通股9,191,826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8,400,000人民币普通股8,400,000
    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8,329,467人民币普通股8,329,467
    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7,468,111人民币普通股7,468,111
    股东情况的说明2、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均由诺安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261.15%,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及煤款增加所致。

    2、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39.20%,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3、应付债券比年初增加68.32%,主要系发行17亿中期票据所致。

    4、本年1-9月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87%,主要系售电量减少所致。

    5、本年1-9月营业成本同比下降8.76%,主要系售电量减少,同时,燃料价格下降所致。

    6、本年1-9月投资收益同比下降267.40%,主要系部分联营企业亏损所致。

    7、本年1-9月财务费用同比上涨38.53%,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8、本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5.22%,主要系对外归还拆借款所致。

    9、本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涨56.83%,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减少所致。

    10、本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0.87%,主要系向外部金融机构借款净额减少所致。

    11、本年1-9月,公司所属电厂累计实现上网电量195.1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23%。其中:妈湾电厂76.32亿千瓦时,河源电厂47.70亿千瓦时,广深沙角B电厂26.57亿千瓦时,东部电厂27.29亿千瓦时,东莞樟洋电厂3.48亿千瓦时,惠州丰达电厂3.63亿千瓦时,加纳安所固电厂8.48亿千瓦时,北控风电1.70亿千瓦时(含调试电量)。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深能集团、深圳市国资委和华能国际如将来出现因广深公司现有主厂房等建筑物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而被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拆除的情形,给深圳能源所引致的任何损失均由深能集团全额承担。在深能集团按计划注销后,上述可能产生的给深圳能源带来的罚款或其他损害,由深能集团股东深圳市国资委和华能国际按股权比例全额承担。2009年04月29日持续有效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出现因广深公司现有主厂房等建筑物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而被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拆除的情形。
    发行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是 □ 否 □ 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持续有效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履行中。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元)期末持有数量(股)期末账面价值(元)占期末证券总投资比例(%)报告期损益(元)
    1股票600756浪潮软件3,139,802.68317,3662,589,706.5628.06%268,706.87
    2股票600721百花村1,196,514.4077,095955,207.0510.35%62,446.95
    3股票600536中国软件4,139,413.85203,4112,353,465.2725.50%-738,381.93
    4股票600526菲达环保2,384,287.15146,5451,557,773.3516.88%-252,057.40
    5股票600250南纺股份3,925,576.90418,5051,774,461.2019.22%-410,134.90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0.00--0.000%0.00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合计14,785,594.98--9,230,613.43100%-1,069,420.41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持有上述股票,为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向其进行财产分配所得。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2年07月10日公司实地调研机构瑞士银行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进展情况
    2012年07月12日公司实地调研机构海通证券、海恒投资公司、中金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进展情况
    2012年07月20日公司实地调研机构新华资产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进展情况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2-05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2年10月17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九人,实际表决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公司参与惠州市惠阳区榄子垅环境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BOT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投标的议案》。

    (一)投标项目基本情况

    惠州市惠阳区榄子垅环境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BOT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由惠州市惠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进特许经营单位。2012年9月12日通过招标代理人发出了招标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榄子垅环境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BOT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选址位于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榄子垅;项目建设规模为:垃圾填埋场处理量起点为45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厂起点规模为800吨/日,最大处理规模为1,200吨/日。本项目投资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垃圾综合处理场BOT项目,BOT项目特许期30年(含建设期),第二部分为周边配套工程BT项目。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20天内与招标人草签《项目协议书》。中标人在草签《项目协议书》后30天内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资本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3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参与惠州市惠阳区榄子垅环境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BOT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的投标,并按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8%的原则编制投标文件,授权高自民董事长决定具体的报价方案。

    2、如中标,同意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在惠州市设立全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73.81万元,由本公司向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增资解决。

    (三)风险提示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本次参与惠州市惠阳区榄子垅环境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BOT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的投标,存在不中标的可能;如中标,本公司将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2-055>)。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信下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近期资金安排,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年期、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同意公司向华商银行申请2年期、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三)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申请1年期、不超过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四)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下,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年期、总额不超过12.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五)同意将上述流动资金贷款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设立深能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一)投资概述

    1、本公司拟与中国环保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能)全资子公司圣达翰(扬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翰)在深圳设立深能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股东双方均以货币出资,公司出资3,060万元,占51%股权比例。

    2、本次与圣达翰成立合资公司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主体介绍

    1、中环能

    成立日期:2000年5月17日

    发行股本:70,000,100美元

    注册地址:Akara Bldg.,24 De Castro Street,Wickhams Cay 1,Road Town,Tortola,Britishi Vigin Islands(BVI);36/F.,No.1 Hung To Road, Kwun Tong,Kowlong,Hong Kong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环保和能源项目

    实际控制人:Billy Ngok Yan Yu

    2、圣达翰

    成立日期:2011年3月2日

    法定代表人:施剑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扬州市邗江经济开发区牧羊路8号

    主营业务:从事环保设备和水泥厂相关节能减排设备的研发、加工制造、设备成套、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环保设备及水泥厂相关节能减排商品和技术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设计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国家限制类和禁止类除外)

    股权结构:中环能持有100%股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深能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国际”,已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名称预核准,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3、注册地:深圳;

    4、经营范围:各种常规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投资和经营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益的高科技产业;投资和经营环保项目;经营和进出口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5、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出资方式
    本公司3,06051%货币
    圣达翰2,94049%货币
    合计6,000100% 

    (四)投资的目的

    经前期沟通,公司通过深能国际与塞尔维亚电力公司在塞尔维亚境内投资TENT B3煤电一体化项目。

    塞尔维亚TENT B3煤电一体化项目是在塞尔维亚Nikola Tesla电厂现有两台62万千瓦机组基础上扩建一台燃煤发电机组,同时配套投资年产1,300万吨的露天煤矿。该项目采用BOO建设模式,深能国际控股该项目,塞方拟占20-40%股权。目前TENT B3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

    为更好地开展前期工作,推进TENT B3项目进展,公司拟与中环能全资子公司圣达翰合资设立深能国际。

    (五)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与圣达翰(扬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深圳设立深能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股东双方均以货币出资,公司出资3,060万元,占51%股权比例。

    2、同意合资公司开展塞尔维亚TENT B3煤电一体化项目的前期工作,待项目审批取得重大进展后,再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投资建设事宜。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风险提示

    目前塞尔维亚TENT B3煤电一体化项目处于前期工作阶段,尚须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及国内相关部委、塞尔维亚政府的审批程序。待项目审批取得重大进展后,再将该项目投资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2-05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简称“环保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该担保事项已经2012年10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担保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7月25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83号国兴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松涛

    注册资本:89,671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占96.77%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占3.23%股权

    主营业务: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及其他环保设施投资。

    环保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12年9月30日

    (未审计)

    2011年12月31日

    (已审计)

    资产总额248,394.14207,290.51
    负债总额136,777.2597,316.45
    其中:

    (1)银行贷款总额

    108,640.0067,800.00
    (2)流动负债总额34,111.3544,202.04
    股东权益111,616.88109,974.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1,616.88109,974.0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
     2012年1月-9月

    (未审计)

    2011年度

    (已审计)

    营业收入17,633.8326,018.67
    利润总额1,932.746,148.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42.835,138.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72.7812,517.8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公司为环保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二)担保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三)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环保公司宝安二期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环保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环保公司申请的上述固定资产贷款用于宝安二期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及参照深圳市同类项目经营状况,预计该项目具有合理的经济效益和稳定的现金流,具备还本付息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环保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项 目金 额

    (单位: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比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347,334.6223.94%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