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季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
1.3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总裁:欧阳璟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钟健如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袁雯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张文东、总裁欧阳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钟健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雯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89,245,562.48 | 1,469,471,615.90 | 8.1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363,055,910.29 | 1,234,839,280.57 | 10.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99 | 3.61 | 10.5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580,057.09 | -108.2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2 | -108.24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889,234.26 | 112,254,937.83 | 81.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33 | 5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23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33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3 | 8.73 | 增加0.2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8 | 6.18 | 减少0.3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金 额 | 附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210.5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1,3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2,738,977.74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8,305,434.27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6,183.8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5,687,835.00 | 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合作项目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815,568.55 | |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76,487.81 | |
合 计 | 32,769,885.1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7,40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 78,319,388 | 人民币普通股78,319,388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9,867,222 | 人民币普通股9,867,222 |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 3,367,945 | 人民币普通股3,367,945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744,200 | 人民币普通股2,744,200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261,500 | 人民币普通股2,261,500 | |
兴宁市财政局 | 1,114,316 | 人民币普通股1,114,316 | |
路俊杰 | 1,072,100 | 人民币普通股1,072,100 | |
房郁秋 | 1,043,540 | 人民币普通股1,043,540 | |
陈勇 | 820,067 | 人民币普通股820,067 | |
赵俊 | 7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790,000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减比例(%) |
货币资金 | 38,815,215.17 | 352,442,641.99 | -88.99 |
应收票据 | 39,450,136.72 | 17,824,537.61 | 121.32 |
预付账款 | 118,690,236.60 | 41,523,441.18 | 185.84 |
其他应收款 | 3,288,232.05 | 4,709,085.98 | -30.17 |
存货 | 5,286,440.11 | 28,275,806.24 | -81.3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74,000,000.00 | 101,500,000.00 | 71.43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325,000,000.00 | - | 100.00 |
长期应收款 | 58,000,000.00 | 188,500,000.00 | -69.23 |
短期借款 | 130,000,000.00 | 100,000,000.00 | 30.00 |
应付账款 | 24,310,837.50 | 13,998,879.04 | 73.66 |
预收款项 | 1,804,298.25 | 837,904.62 | 115.33 |
应付职工薪酬 | 36,730.77 | 225,847.94 | -83.74 |
应交税费 | 2,798,562.62 | 126,251.37 | 2,116.66 |
长期借款 | - | 30,000,000.00 | -100.00 |
(1)货币资金较上年度末减少88.99%,主要原因是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预付货款增加,以及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其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应收票据较上年度末增加121.32%,主要原因是按照合同约定收到客户以商业汇票方式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上年度末增加185.84%,主要原因是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预付贸易货款及子公司购置物业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度末减少30.17%,主要是按约定收回已出售的原子公司往来欠款所致;
(5)存货较上年度末减少81.3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其资产负债表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增加71.43%,主要原因是根据合同约定由长期应收款转入所致;
(7)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较上年度末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向参股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所致;
(8)长期应收款较上年度末减少69.23%,主要原因是根据合同约定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9)短期借款较上年度末增加30.00%,主要是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73.66%,主要原因是合同约定期限内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11)预收款项较上年度末增加115.3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预收方式结算的销售业务增加所致;
(12)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度末减少83.7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发放上年度末预提职工薪酬所致;
(13)应交税费较上年度末增加2,116.66%,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导致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4)长期借款较上年度末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3.1.2 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1—9) | 上年同期 (1—9)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220,323,526.51 | 126,938,422.44 | 73.57 |
营业成本 | 201,887,664.15 | 116,648,133.49 | 73.07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782,057.37 | 1,340,771.66 | 182.08 |
销售费用 | 530,924.07 | 1,358,650.79 | -60.92 |
财务费用 | -32,955,691.72 | 688,522.21 | -4886.44 |
资产减值损失 | -345,818.73 | -261,962.31 | -32.01 |
营业外收入 | 527,817.22 | 2,971,520.20 | -82.24 |
营业外支出 | 2,543.92 | 514,780.86 | -99.51 |
利润总额 | 124,546,128.80 | 88,685,089.90 | 40.44 |
所得税费用 | 9,764,516.32 | 909,388.45 | 973.75 |
净利润 | 114,781,612.48 | 87,775,701.45 | 30.77 |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73.57%和73.07%,主要是公司贸易类收入、成本增加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82.08%,主要是本期公司之子公司计缴的营业税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0.9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其在2012年6月份后利润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886.44%,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收到合作项目固定回报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2.01%,主要是本报告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2.24%,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及处置固定资产收入较上年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9.51%,主要是本期公司未发生对外捐赠事项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73.75%,主要是本期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9)、利润总额、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40.44%和30.77%,主要是本报告期子公司收到合作项目固定回报所致。
3.1.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 | 上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 | 增减比例(%) |
一、 经营活动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9,774,919.97 | 147,295,844.18 | 49.2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220,372.96 | 59,254,093.48 | 57.3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7,722,897.95 | 86,089,616.33 | 222.6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445,014.28 | 26,627,224.50 | -42.0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212,689.02 | 9,217,929.72 | 130.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80,057.09 | 79,854,224.21 | -108.24 |
二、投资活动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0,597,983.44 | 58,314,543.66 | 123.9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58,019,398.29 | 56,107.94 | 103306.7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95,000,000.00 | -1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45,764,235.22 | 2,101,593.07 | 2077.60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27,000,000.00 | 467,243,136.02 | -94.22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5,000,000.00 | - | 100.00 |
三、筹资活动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36,800,000.00 | -100.00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46,200,000.00 | 100.00 |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46,200,000.00 | 18,838,800.00 | 145.2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0,000.00 | -1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27,273.74 | 3,234,210.89 | -595.55 |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9.21%,主要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收到的货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57.32%,主要是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公司仅合并其2012年1-5月份现金流量表,其于2012年5月份收到的公司其他子公司支付的往来款所致,该款项已于2012年6月份归还;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22.60%,主要是本期营业成本增加,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贸易类货款增加所致;
(4)、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减少42.00%,主要是本期缴交的所得税减少及增值税留抵增加所致;
(5)、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30.12%,主要是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份支付的投资项目诚意金所致;
(6)、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23.95%,主要是收到参股公司以现金分配的红利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03,306.75%,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回部分与兴宁市联康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长期应收款所致;
(8)、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处置子公司事项,没有需收回的该项目款项;
(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077.60%,主要是本期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支付异地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款项及购买设备等资金投入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0)、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94.22%,主要是本报告期的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本期公司向参股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所致;
(12)、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上年同期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增资,而本期未发生所致;
(13)、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本报告期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1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45.24%,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未发生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业务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12年5月30日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并形成相应决议,按照决议精神,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向参股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余额人民币32500万元。
(2)公司于2012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向广州市黄埔区土地开发中心移交土地并签订相关协议等的议案》并形成相应决议。按照决议精神,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拟对该公司所拥有的土地(面积为49380.7706平方米)实施“三旧”改造,并与广州市黄埔区土地开发中心签订了《收回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国有土地补偿协议》。截止本报告期末,“三旧”改造项目土地收储手续已办妥,地块出让的相关工作正在办理中。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现金分红。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2012年10月23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2-02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10月23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的融资期限即将到期,为更好地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充足量,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发展,现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壹亿元及贸易融资综合额度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期限壹年,用于公司补充短期流动资金周转及贸易融资业务等。并继续请求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拥有的、产权清晰、合法的以下财产作为上述授信融资的抵押物和质物:
1、位于兴宁市兴城官汕路99号的房地产;面积合计:35,019.82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946243号、粤房地证字C2946244号、粤房地证字C2946245号、粤房地证字C2946246号、粤房地证字C2946247号、粤房地证字C2946248号、粤房地证字C2946249号、粤房地证字C2946250号、粤房地证字C2946251号、粤房地证字C2946252号、粤房地证字C2946253号、粤房地证字C2946254号、粤房地证字C2946255号、粤房地证字C2946256号、粤房地证字C2946257号、粤房地证字C2946258号、粤房地证字C2946259号、粤房地证字C2946260号、粤房地证字C2946261号、粤房地证字C2946262号、粤房地证字C2946417号。
2、位于兴宁市兴城官汕路99号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4593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兴府国用(2005)第01-0951、兴府国用(2005)第01-0943、兴府国用(2007)第01-0490。
3、权利质物:公司持有的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6000万股。
授权董事长张文东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本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三、关于认购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增资扩股中新增股份3,966万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2年10月8日接到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称“兴宁农信社”)《关于邀请参股投资的函》(见附件,下称“《邀请函》”),按照《邀请函》所述,兴宁农信社于2012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农村兴宁市信用合作联社增资扩股等事项的决议》,并形成了《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年募股说明书》(见附件,下称“《募股说明书》”,按照《募股说明书》介绍,兴宁农信社拟实施增资扩股30000万股(价格为:人民币2.00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用于提高兴宁农信社的资本充足率及处置不良资产,本次增资成功后,兴宁农信社注册资本由原10,662.42万元增为40,662.42万元。现兴宁农信社邀请我公司认购股份3966万股(占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的9.75%),认缴投资款人民币7932万元(具体认缴方式按兴宁农信社的规定执行)。
兴宁农信社是由兴宁市辖区农户、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等入股组成的社区地方金融机构,是兴宁市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兴宁农信社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481000008797;法定代表人:曾定华;经济性质:股份合作制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662.42万元;经营范围主营:经营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住所:兴宁市205国道信合大楼。
截止2012年6月30日,经广州振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出具的《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报告》(广和审字(2012)MZ162号)显示,兴宁农信社经清产核资后总资产为546,024.10万元,总负债为528,278.98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17,745.12万元,每股净资产为1.66元。经广州同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同嘉评字(2012)第0086号)显示,兴宁农信社经评估后总资产554,387.08万元,总负债528,278.98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26,108.10万元,每股净资产2.49元。
鉴于兴宁农信社属非银行金融机构,行业发展前景乐观,经营业绩稳定,基于公司自有资金充足,为积极支持兴宁市地方经济建设,并有利于促进公司获得投资回报,特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全额认购兴宁农信社在本次增资扩股中邀请我公司认购的股份3966万股(价格为:人民币2.00元/股),认缴投资款7932万元,并授权两位董事负责本次认购相关事宜。公司参股投资兴宁农信社将有利于增加公司投资收益,预计对公司未来盈利产生正面影响。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现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张文东、欧阳璟、钟健如、范秋栢、周小华、幸柳斌
独立董事候选人:
周灿鸿、刘婵、汪洪生
其中张文东、欧阳璟、钟健如、范秋栢、周小华为董事连任候选人,幸柳斌、周灿鸿、刘婵、汪洪生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在《(临2012-023)广东明珠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上已经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文东:男,1984年12月出生,大专毕业,2007年7月毕业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金融与实务专业,2007年9月至2011年6月服务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宝安营业部,期间历任理财规划师、营销主管等职务。曾荣获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度十大开拓明星奖”。现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梅州市第六届人大代表、兴宁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委员、梅州市工商联副主席、兴宁市工商联副主席等职。
欧阳璟:男,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1993年至1999年在深圳市宝安区友谊球阀厂工作。2000年3月始在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裁、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广东明珠集团深圳阀门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兴宁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广东省兴宁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钟健如:男,1974年出生,1997年毕业于嘉应大学金融系,中共党员,1997年9月始服务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管理员、财务部会计、主办会计、主管、副经理、经理、财务结算中心总经理助理、财务结算中心副总经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曾荣获“兴宁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现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共青团委书记。
周小华: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1987年1月毕业于梅州市工业学校企业管理专业,中专文化。1987年2月进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来,从事车间管理、技术改造、企业法律顾问、文秘、证券事务等工作,曾任文秘科副科长、文秘主管、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证券部总经理、董事长秘书等职务,现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证券事务代表、公司机关支部书记。
范秋栢: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81年参加工作,先后在辽宁抚顺工商银行、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幸柳斌:男,1988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2011年7月毕业于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曾在2009年10月-2010年10月期间任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生会主席,期间,获得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现工作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水荫路支行。
周灿鸿: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师、澳大利亚国家会计师(MNIA)、英国资深财务会计师(FFA),2009年获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1981年毕业于广西财经学校金融专业,分配到广西梧州市人民银行工作;1985年至1996年在广东省审计厅先后从事金融审计、财政审计和工商企业审计工作;曾被提名为首届广州市杰出青年候选人。1996至2003年任广东华侨房产开发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3年至2005年任广东新南方集团财务总监;现任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IPAAU)广州首席代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婵:女,1956年出生,副教授,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83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学系,1983-1998年在中山大学任教,1998-2001年在香港粤海投资有限公司任高级分析员,并兼任香港(粤海)国际酒店管理公司董事、香港(广东)旅行社董事、香港粤林木材公司董事;2001-2005年在加拿大A.T财务公司任财务顾问,2006年至今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工商管理系任系主任。
汪洪生:男,1966年生,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执业律师,研究生学历,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1992-1993年任广州超顺(香港)投资公司仲裁法律部任职主管;1993-1994年任广州市万通合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4-1996年任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6-2005年任广东立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5-2012年任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期间,曾兼任广州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2012.2-至今任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以上候选人均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以上候选人均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2-02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10月23日在股份公司技术中心六楼2号会议室召开。同日,在股份公司六楼1号会议室列席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来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项决议以书面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根据董事会关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的决议,与会监事经审议,一致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二、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本项决议以书面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三、关于认购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增资扩股中新增股份3,966万股的议案;
本项决议以书面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项决议以书面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本届监事会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为:周来发、陈均耀,李健。其中:李健为职工代表推选的监事。(公司工会于2012年10月16日上午10:00召开了集团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会议,讨论协商关于第七届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事宜,经工会工作委员会委员提议,推荐李健先生作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12年10月18日召开了职工大会,经到会职工投票选举,李健先生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来发:男,195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专文化,经济师。1974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兴宁市机械厂主办会计,兴宁市铸造厂财务科长,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核算科长、财务结算中心经理、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广东明珠集团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8月至2006年11月,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2006年11月至现在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健:男,1956年出生,中专文化,会计师,中共党员。1973年参加工作,历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会计科长、财务结算中心经理;2001年5月至2006年5月任广东明珠药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06年5月至11月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规部总经理;2006年11月至今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均耀:男,1955年3月出生,大专文化,经济师。1976年11月至1982年11月在韶关红工二矿工作;1982年月12至1997年5月在兴宁市制药厂工作,任厂长、党总支书记。1997年5月至2006年4月任广东明珠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9月至2009年月5任兴宁市明珠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4月至2009年11月任广东明珠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以上候选人均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以上候选人均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2-023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6日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12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会 议 方 式:现场会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定于2012年11月16日上午9:30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公司于2012年10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上两项议案均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1月12日,所有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四、参会方法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2年11月15日前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我公司,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五、会议时间、地点、费用及联系方法
1、会议时间:2012年11月16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4500
电话:0753-3338549
传真:0753-3338549
联系人:周小华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我 单位/本人 出席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