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松德股份 编号: 2012-036
松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景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艳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张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71,093,896.74 | 792,394,310.99 | -2.6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70,751,475.33 | 562,892,305.20 | 1.4% | |
股本(股) | 113,230,000.00 | 87,100,000.00 | 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04 | 6.46 | -21.98%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4,190,561.35 | 32.1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9 | 48%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58,060,240.84 | -9.31% | 199,830,445.50 | 14.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44,537.72 | -53.42% | 25,262,220.21 | -15.3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55.56% | 0.22 | -15.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55.56% | 0.22 | -8.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6% | -1.06% | 4.45% | -1.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5% | -1.04% | 4.41% | -0.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9,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60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47,850.00 | |
合计 | 240,550.00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92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18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85,400 |
陈丽华 | 1,16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6,100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0,000 |
龚炯流 | 67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6,000 |
中国银行-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32,294 | 人民币普通股 | 632,294 |
广州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7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4,600 |
雷远大 | 528,125 | 人民币普通股 | 528,125 |
唐显仕 | 42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2,500 |
赵吉庆 | 42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2,500 |
谭志明 | 408,829 | 人民币普通股 | 408,829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合伙人与广州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李明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概不知悉其他上述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根据登记结算提供的截止2012年9月28日无限售条件流通前50名及全体前100名股东名册,公司股东谭志明通过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08,829股,合计持有408,829股。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郭景松 | 19,435,000 | 19,435,000 | 首发限售 | 2014年2月1日 | ||
松德实业 | 18,759,000 | 18,759,000 | 首发限售 | 2014年2月1日 | ||
张晓玲 | 17,407,000 | 17,407,000 | 首发限售 | 2014年2月1日 | ||
海汇创投 | 6,185,400 | 6,185,400 | 0 | 首发限售 | 2012年7月5日 | |
海汇创投 | 6,185,400 | 6,185,400 | 首发限售 | 2013年2月1日 | ||
雷远大 | 1,584,375 | 1,584,375 | 高管锁定 | 2012年2月1日 | ||
张纯光 | 1,681,550 | 1,681,550 | 首发限售 | 2014年2月1日 | ||
郭晓春 | 1,605,500 | 1,605,500 | 首发限售 | 2014年2月1日 | ||
海汇投资 | 574,600 | 574,600 | 0 | 首发限售 | 2012年7月5日 | |
海汇投资 | 574,600 | 574,600 | 首发限售 | 2013年2月1日 | ||
赵吉庆 | 422,500 | 422,500 | 0 | 首发限售 | 2012年7月5日 | |
赵吉庆 | 422,500 | 422,500 | 首发限售 | 2013年2月1日 | ||
贺志磐 | 633,750 | 633,750 | 高管锁定 | 2012年2月1日 | ||
谢雄飞 | 845,000 | 845,000 | 首发限售 | 2014年2月1日 | ||
高原亮 | 507,000 | 507,000 | 首发限售 | 2014年2月1日 | ||
姜 文 | 211,250 | 211,250 | 0 | 首发限售 | 2012年7月5日 | |
姜 文 | 211,250 | 211,250 | 首发限售 | 2013年2月1日 | ||
贺 平 | 408,980 | 408,980 | 首发限售 | 2014年2月1日 | ||
李永承 | 260,000 | 260,000 | 高管锁定 | 2012年2月1日 | ||
贺 莉 | 338,000 | 338,000 | 首发限售 | 2014年2月1日 | ||
马庆忠 | 169,000 | 169,000 | 0 | 首发限售 | 2012年9月28日 | |
张幸彬 | 126,750 | 126,750 | 高管锁定 | 2012年2月1日 | ||
张衡鲁 | 118,300 | 118,300 | 首发限售 | 2012年12月20日 | ||
郭玉琼 | 59,150 | 59,150 | 首发限售 | 2014年2月1日 | ||
郭晓东 | 33,800 | 33,800 | 首发限售 | 2014年2月1日 | ||
合计 | 78,759,655 | 7,562,750 | 71,196,905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9,659.63万元,比年初减少36.60%,主要原因系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支出、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及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636.05万元,比年初增加187.35%,主要原因系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金额上升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余额为63.22万,比年初增加1725.98%,主要原因系计提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4、其它应收款期末余额为281.29万元,比年初减少33.27%,主要原因系收回员工备用金所致。
5、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735.19万元,比年初增加61.99%,主要原因系随着生产规模扩大的需要,预付原材料货款较多所致。
6、固定资产期末净额为11,346.69万元,比年初增加102.52%,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外购固定资产及募投项目“高速多色印刷成套设备”厂房建成,并投入使用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3,981.69万元,比年初减少36.45%,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高速多色印刷成套设备”厂房完工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8、工程物资期末余额为587.71万元,比年初增加186.40%,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部分主要研发设备投入制造所致。
9、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941.57万元,比年初减少36.87%,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26.47万,比年初减少90.73%,主要系公司上年计提的奖金及住房公积金在本期支出所致。
11、股本期末余额为11,323.00万元,比年初增加30%,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执行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1.64%,主要系差旅费、国际展销会、运输费用增加及提高业务人员薪资所致。
13、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886.11%,主要系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4、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89.72%,主要系对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信用期延长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5、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0.03%,主要系财政补贴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6、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69.46%,主要系捐赠性支出减少所致。
17、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4,419.06万元,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2.18%,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8、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45.26万元,较去年同期降低了44.92%,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高速多色印刷成套设备”主体厂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年初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所致。
19、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筹资性净现金流量为-3,485.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0.19%,主要原因是分配股利、支付利息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总体经营情况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以“转型发展”为主题,即公司继续定位于行业中高端市场,在继续巩固原有的凹印机竞争优势的前提下,积极主动进行公司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向的转型。由于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下游客户对行业未来市场形势的判断趋于谨慎,部分客户因此推迟了订单的签订、生效或交付时间,订单的争夺更加激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收入中,以折叠纸盒纸凹机为代表的高端产品占比下降,其产量、单价及毛利率均有所下降,受产品结构变化以及材料成本、职工薪酬均同比上涨的影响,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59%。为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加大了销售代理网点建设投入,在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土耳其、墨西哥等国家以及国内的河南、河北、山东、四川等地建立了销售代理网点;并加大了宣传推广力度,先后参加了德鲁巴展会(Drupa)、第三届国际纸品胶片薄膜加工印刷技术设备及材料博览会( ICE Asia 2012)、2012北京国际包装博览会、第十届中国国际电池技术交流会/展览会(Cibf2012)等国内外大型的专业展会,不断致力于提升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寻求与下游客户的全面沟通,上述措施亦导致销售费用同比上升41.64%。
201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983.04万元,同比增长14.75%;实现营业利润2,890.52万元,同比下降9.86%。由于受收入的产品结构变动和材料成本、职工薪酬均同比上涨的影响,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59%;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919.36万元,同比下降16.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6.22万元,同比下降15.34%。2012年1-9月,公司补贴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88.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8.02%。
二、未来业务发展展望
第四季度,公司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逐步回暖,进入第四季度以来,行业市场情况有好转迹象,公司订单情况也已出现好转的势头。公司目前已签订尚未出机的合同总金额约为1.4亿元,其中10月份新增合同总金额约为4,600万元。公司将在第四季度着重做好市场宣传和客户开发工作,力保订单的数量和质量,为2013年的业绩打下基础。
2、加强新材料、光电材料设备的研发力度和市场推广,重点开发应用于光学材料、锂电池以及特种包装材料等领域的设备;
3、加大海外的销售网络推广力度,着力开发新兴市场的中高端客户,加强对代理网点的考核评估,优化网点布局。
4、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确保资金回笼,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方面潜在风险。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股份锁定承诺(1)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景松、张晓玲夫妇及其控制的松德实业承诺(2)实际控制人郭景松、张晓玲夫妇的亲属张纯光、贺平、郭玉琼、郭晓春、郭晓东、贺莉以及申报材料受理前12个月内受让自实际控制人的公司股东谢雄飞、高原亮承诺:(3)申报材料受理前6个月内新增股东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赵吉庆、姜文及其关联方承诺:(4)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雷远大、贺志磐、张幸彬、张衡鲁、李永承、马庆忠、阎希平承诺:(5)其他股东承诺:2、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景松先生及张晓玲女士均出具了以下承诺:(1)《专利诉讼风险补偿承诺》(2)《个人所得税缴纳承诺》(3)《代为缴纳住房公积金承诺》(4)《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5)《补缴企业所得税承诺函》。 | (4)《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贵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 (5)此外,针对公司可能被追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风险,郭景松、张晓玲夫妇还承诺:“如果发生由于广东省有关文件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存在的差异,导致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认定公司以前年度享受15%所得税率条件不成立,公司需按33%的所得税率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差额的情况,本人将全额代为承担公司需补缴的所得税款及相关费用”。 | 2010年06月02日 |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4,730.88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7.1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809.6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速多色印刷成套设备 | 否 | 12,855.3 | 12,855.3 | 398.34 | 10,020.08 | 77.95% | 2012年01月31日 | 197.03 | 否 | 否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2,930 | 2,930 | 68.78 | 1,789.59 | 61.08% | 2012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5,785.3 | 15,785.3 | 467.12 | 11,809.67 | - | - | 197.03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400 | 3,400 | 3,400 | 3,400 | 100%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400 | 7,400 | 7,400 | 100%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0,800 | 10,800 | 3,400 | 10,800 | - | - | - | - | |
合计 | - | 26,585.3 | 26,585.3 | 3,867.12 | 22,609.6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由于项目处于建成投入使用初期,设备及人员的磨合需要一段时间,同时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部分客户推迟订单的签订或生效时间,导致项目产能尚未能得到充分利用,产品毛利率也有所下降,本季度高速多色印刷成套设备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 由于前期募投项目相关的建设施工批文审批延误,导致研发中心项目延迟开展,该募投项目未能按时完成。截至本报告期末,相关建设施工批文已陆续办妥,相关设备采购及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预计研发中心项目将于今年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2012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60 万元增资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2012年10月17日,公司与焦小林、焦锁琴、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江苏中彩印务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意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于2012年6月28日签署的《增资协议》即行终止。 201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2011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351.90万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11]第1322号《关于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2011年12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短期使用募集资金3,7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 2012年06月21日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7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焦小林、焦锁琴、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飞”)、江苏中彩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彩”)签署的《增资协议》。因四川中飞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焦小林、焦锁琴、四川中飞、江苏中彩表示将根本无法完成《增资协议》中的业绩承诺,要求同公司解除《增资协议》。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认为该项目已失去投资价值,为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经与上述各方协商,于2012年10月17日签署了《关于<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意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于2012年6月28日签署的《增资协议》即行终止,对协议各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其他方的违约责任,也不得要求其他任何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就本协议所免除或放弃的权利主张或相关事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仲裁或诉讼请求。上述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0月18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的公告》。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分红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等,在公司《章程》载明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利润支付的有关事项,如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支付的比率、利润支付的方式等。
根据中国证监会令〔2008〕57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分别经2012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了补充,进一步完善了股利分配方式,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载明如下:
第152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153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154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155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赢利年度应当分配股利,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如无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重大投资或者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对于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最新有关利润分配的政策规定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相关的法定程序,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在建项目和公司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等,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市以来,未出现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历年分配情况: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 分红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
2011年 | 17,420,000.00 | 39,619,717.54 | 35,657,745.79 | 48.85% |
2010年 | 13,400,000.00 | 39,364,248.53 | 35,427,823.68 | 37.82% |
②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1、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
以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7,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13,400,000元;同时,以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7,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共计20,100,000股。以上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股67,000,000股增至87,100,000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84,188,188.4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方案已于2011年5月12日实施完毕。
3、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
以总股本87,1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17,420,000.00元;同时,拟以总股本87,1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共计26,130,000股。以上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股87,100,000股增至113,230,000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02,425,934.2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方案已于2012年05月29日实施完毕。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