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洪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安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胡安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24,339,185.35 | 224,284,026.62 | 133.7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17,112,079.89 | 129,174,676.35 | 222.91% | |
股本(股) | 40,000,000.00 | 30,000,000.00 | 33.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0.43 | 4.31 | 142%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8,235,836.73 | -270.0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96 | -227.54%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18,210,215.77 | -1.32% | 304,203,474.61 | -4.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854,271.97 | 10.54% | 37,529,703.54 | 11.5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7 | -17.06% | 0.94 | -16.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7 | -17.06% | 0.94 | -16.3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 | -65.55% | 18.43% | -47.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9% | -63.4% | 18.42% | -43.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74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00.4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合计 | 22,639.55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55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朱晓芳 | 200,465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465 |
苏州市渔牧工商有限责任公司 | 117,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380 |
詹四平 | 1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000 |
郭新光 | 90,07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70 |
魏东 | 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 |
刘伟 | 76,519 | 人民币普通股 | 76,519 |
王志华 | 7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500 |
乐行娜 | 6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900 |
陈军 | 6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700 |
高延明 | 6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40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李洪国 | 13,754,400 | 0 | 0 | 13,754,4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邵秀英 | 5,347,200 | 0 | 0 | 5,347,2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魏中传 | 2,664,000 | 0 | 0 | 2,664,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张玉国 | 2,234,400 | 0 | 0 | 2,234,4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山东创润投资有限公司 | 2,100,000 | 0 | 0 | 2,10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3年8月1日 |
上海雍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230,000 | 0 | 0 | 1,23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3年8月1日 |
杭州厚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10,000 | 0 | 0 | 1,11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3年8月1日 |
马剑伟 | 360,000 | 0 | 0 | 36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李洪鹏 | 350,000 | 0 | 0 | 35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胡安智 | 150,000 | 0 | 0 | 15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董慎兵 | 100,000 | 0 | 0 | 10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张波 | 100,000 | 0 | 0 | 10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王红梅 | 100,000 | 0 | 0 | 10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邵立立 | 100,000 | 0 | 0 | 10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赵山峰 | 70,000 | 0 | 0 | 7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高国祥 | 50,000 | 0 | 0 | 5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李慧敏 | 50,000 | 0 | 0 | 5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孔莉 | 50,000 | 0 | 0 | 5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邵磊 | 50,000 | 0 | 0 | 5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李永坤 | 10,000 | 0 | 0 | 1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杨洪涛 | 10,000 | 0 | 0 | 1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张开利 | 10,000 | 0 | 0 | 1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5年8月1日 |
合计 | 30,000,000 | 0 | 0 | 30,000,000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7703.43万元,较期初6711.69万元,增加312.76%,主要是由于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造成的公司货币资金的大幅增长。
2.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5375.63万元,较期初3208.12万元,增加67.56%,主要是由于采用承兑方式付款的客户大幅增加。
3.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6038.57万元,较期初2734.55万元,增加120.82%,主要是由于公司大客户付款期未至及拓展新业务适当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造成的。
4.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3830.63万元,较期初1264.36万元,增加202.9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原材料市场供应紧张,采用预付款的方式订购同时可降低采购成本。
5.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65.07万元,较期初27.01万元,增加140.9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的投标保证金增加。
6. 短期借款报告期内减少800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已偿还所有短期借款。
7.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3700万元,较期初2250万元,增加64.44%,主要是由于我公司与供应商的业务往来付款多采用承兑付款方式。
8.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3873.54万元,较期初2616.70万元,增加48.0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供应商增加公司信用额度。
9.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538.58万元,较期初1240.89万元,减少56.6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频繁,客户预付账款减少所致。
10.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72.75万元,较期初107.31万元,减少32.2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了上年度预提工人工资。
11.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6.27万元,较期初余额1万元,增长527.02%,由于报告期内车辆保险理赔后,费用未支付维修方。
12. 股本期末余额4000万元,较期初余额3000万元,增长33.33%,是由于公司对外公开发行股票,股份增至4000万元;同时资本公积期末余额26356.57万元,较期初余额2315.80万元,增长1038.12%,是由于公司对外溢价发行股票产生的资本溢价。
13.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10594.47万元,较期初余额6841.50万元,增长54.86%,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实现净利润3752.97万元。
二、利润表项目
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0420.35万元,较去年同期31778.42万元,减少4.27%。
2.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24694.53万元,较去年同期27101.27万元,减少8.88%。
3. 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119.78万元,较去年同期83.82万元,增长42.90%,主要原因是增值税税额增加。
4.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582.46万元,较去年同期496.32万元,增长17.35%,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工资增长和市场推广费增长。
5.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557.72万元,较去年同期467.18万元,增长19.38%,主要是报告期内管理人员工资增长所致。
6.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26.42万元,较去年同期35.17万元,减少175.1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归还所有贷款,利息费用降低,募集资金到账后利息收入增加。
7.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2.37万元,较去年同期256.29万元,减少99.07%,主要是报告期内政府补贴资金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699.74万元,较上年同期1745.48万元下降197.38%,主要是本期支付承兑保证金较多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548.55万元,较上年同期 的338.31万元增加62.21% ,主要是本年职工收入增加及职工人数增加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期初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532.0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157.88万元增加 32.31% ,主要是随着公司产品盈利水平增加而支付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增 加所致。
4、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655.5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 494.34万元增加32.62 % ,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大,业务量增加,销售网络及市场投入相应增加所致。
5、年初至报告期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165.15万元,较上年同期2261.04万元减少48.47% ,主要是本期在建项目前期已预付工程款。
6、年初至报告期末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25040.77万元,主要是本期发行股票收到的募集资金。
7、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0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000万元减少50%,主要是为降低资金成本,支付供应商货款使用银行差额承兑较多所致。
8、年初至报告期末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23.7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77.07万元,减少69.22%,主要是公司本期已归还全部贷款,利息费用降低。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1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主营收入30420.3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27%,利润总额4312.8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63%,净利润3752.9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52%,报告期内,公司努力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进度,加大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积极优化产品结构,建筑节能产品销售占比不断增加。
2、未来发展计划
公司将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不断开发新产品,加大对上游原料行业研发投入,开发下游行业的应用,做大、做强聚氨酯产业,并利用公司营销网络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产能、规模、收入、盈利能力的快速提升,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通过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发展机会、鼓励创新、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和谐的企业文化、提高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技术研发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归属感、成就感,增强员工凝聚力,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激发员工的创新热情,使公司能够健康持续发展。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李洪国、邵秀英、魏中传、张玉国、胡安智、杨洪涛、孔莉、张波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1年06月18日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截止本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山东创润投资有限公司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06月18日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截止本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李洪国 | 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因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款项被罚款或致使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本人将承担全部赔偿或补偿责任,且无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 2011年06月18日 | 长期有效 | 截止本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李洪国、邵秀英、魏中传、张玉国、山东创润投资有限公司 | 本承诺人(或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本承诺人(或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或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本承诺人(或本公司)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或本公司)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予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本承诺人(或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2011年06月18日 | 长期有效 | 截止本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解决方式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5,040.77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6.0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31.4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3万吨/年组合聚醚及配套聚醚多元醇项目 | 否 | 9,850 | 9,850 | 869.4 | 4,746.53 | 48.1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研发中心及中试车间项目 | 否 | 1,850 | 1,850 | 0 | 84.91 | 4.5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 | 3,000 | 3,000 | 3,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4,700 | 14,700 | 3,869.4 | 7,831.44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330万平方米/年硬质聚氨酯高效防火保温板项目 | 不适用 | 5,500 | 5,500 | 0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设立全资子公司 | 不适用 | 2,000 | 2,000 | 0 | 0 | 0% | 不适用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7,500 | 7,500 | 0 | 0 | - | - | - | - | |
合计 | - | 22,200 | 22,200 | 3,869.4 | 7,831.4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上市募集超募资金总额10,340.77万元,2012年9月24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500万元投资“330万平方米/年硬质聚氨酯高效防火保温板项目”;2012年9月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剩余超募资金2,840.77万元尚未制定使用计划。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201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4,289.54万元,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编号XYZH/2012JNA4008的《关于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报告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用于承诺相关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2年1月14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对涉及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一)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二)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适用)充分讨论,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三)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当对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充分听取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如有)意见,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四)公司利润分配方式可以为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当年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五)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利分配方案,对于当年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六)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和未来的经营计划提出股利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七)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时,公司可以修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困难;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困难;3、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公司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八)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利润分配调整政策的议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及时予以披露。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有关利润分配调整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取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如有)意见,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九)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十)公司向个人分配股利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法定代表人:李洪国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4日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