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曾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雪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云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85,698,570.15 | 1,568,835,994.17 | -5.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425,334,399.60 | 1,455,565,555.84 | -2.08% | |||
股本(股) | 217,600,000.00 | 128,000,000.00 | 7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55 | 11.12 | -41.09%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91,025,896.89 | -23.33% | 336,639,420.42 | -20.0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086,597.26 | -38.27% | 59,443,895.56 | -24.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7,535,931.90 | 53.2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17 | -10.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60.4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60.4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9% | -0.62% | 4.04% | -4.8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 | -0.62% | 4.23% | -3.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395,018.2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30,32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3,684.7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658,202.59 | |
合计 | -2,800,180.38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无。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8,49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 1,08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8,000 |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93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38,000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94,1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94,185 |
熊治容 | 285,727 | 人民币普通股 | 285,727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06,313 | 人民币普通股 | 206,313 |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 |
北京铭泰通商贸有限公司 | 18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700 |
刘娜 | 1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00 |
胡勇 | 168,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550 |
练军 | 137,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70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对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本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337万元,减少40.60%,主要是收到银行承兑汇票较期初减少所致。
2、预付帐款较期初增加686万元,增加85.53%,主要是公司购买注塑机、机器人等预付货款所致。
3、应收利息较期初减少623万元,减少38.79%,主要是定期存款计提利息减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158万元,减少48.34%,主要是应收出口退税款减少所致。
5、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8,475万元,增加71.42%,主要是进行募投项目建设增加工程款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减少68万元,减少57.37%,主要是期初计提的模具资产减值准备437.55万元,本期进行处置而转销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215万元,减少40.04%,主要是应付工资减少较期初减少所致。
8、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09万,减少143.96%,主要是是我司适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上年度和2012年第一季度按25%预缴企业所得税,待退/抵税所致。
9、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124万,减少38.23%,主要是免、退税额较少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61万,减少203.62%,主要是应收帐款和出口退税款减少,相应坏帐准备计提金额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13万,增加93.46%,主要是子公司-雷帛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当期在办理注销清算,因资产不足以偿还母公司借款55万元,9月转为营业外收入处理所致。
12、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437万元,增加306.53%,主要是处置非流动资产所致。
1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期初减少177万元,减少33.72%,主要是去年同期收到保证金210万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305万元,增加53.29%,主要是公司年初推进海外自由品牌销货,在报告期末客户均正常回款,且采购量同比下降所致。
1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65,149万元,增加170.59%,主要是报告期内超募资金到期收回本息所致。
1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2,868万元,减少42.81%,主要是募集资金用于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17、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71,921万元,减少42.34%,主要是去年同期利用闲置资金12,500万元购买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产生收益所致
1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14,504万元,减少100%,主要是去年同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1年4月28日收到募集资金114,504万元所致。
1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8,976万元,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现金分配股利8,976万元所致。
20、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同比减少41万,减少113.83%,主要是外币汇率变化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浩先生,公司控股股东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致智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自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1年04月28日 | 三十六个月 | 上述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解决方式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严格履行中。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30% | 至 | -5%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7,165 | 至 | 9,724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2,361,286.8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012年9月,公司集中发布多款5G无线新品,重点发力中高端产品线,对公司业绩将有积极推动作用。但由于2012年公司已完全退出海外贴牌业务,自主品牌海外市场培育周期较长,加之因欧债危机继续影响将导致国外市场销售收入的不确定因素增强;此外,国内消费需求受大环境影响相对疲软,报告期内对公司业绩将有一定的影响。预计 2012 年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将略有下降,同比增长-30% ~ -5 %。管理团队将努力挖掘自身潜力,提升效率,降低费用,同时积极推进新产品的开发与投放速度,将短期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9月26日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雷柏电子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兰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深圳市益恒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禾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谈论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基本情况、竞争优势与劣势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未提供资料。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曾浩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9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2年10月25日上午10点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雷柏电子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12 年10月22日向各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 5 人,实际出席 5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曾浩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期限一年。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50万元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增资后15%的股权。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也发表了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0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2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直接送达的方式于 2012年10月22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委托出席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新梅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50万元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增资后15%的股权。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也发表了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1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盘活企业现金流,节约运营成本,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主要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公司具体融资金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2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20号”文核准,于2011年4月20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63.35万元,较原募集计划47,975.00万元超募65,588.35 万元(以下称“超募资金”),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1】第01020141号《验资报告》。
截至目前,超募资金尚未使用,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一、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概况
(一) 对外投资概述
2012年10月25日,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琥智数码”)签订了《增资协议》。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琥智数码增资后15%的股权,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1,050 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支付。
此事项经公司2012年10月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祖冲之路1559号2幢8008室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001877987
法定代表人:廖运钦
注册资本:850万元
实收资本:8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数码技术开发,软件开发、设计、制作、数字作品阅读器的研发、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弱电工程,电子设备的维修,通讯产品、网络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设备及耗材、电脑配件、数码产品、计算机软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此次增资前琥智数码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王栋 | 225.25 | 26.5% |
2 | 李菁 | 238 | 28% |
3 | 程波 | 85 | 10% |
4 | 张大业 | 68 | 8% |
5 | 蒋东斌 | 76.5 | 9% |
6 | 彭勇俊 | 114.75 | 13.5% |
7 | 侯文明 | 42.5 | 5% |
合计 | 850 | 100% |
以上股东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此次增资后琥智数码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王栋 | 225.25 | 22.525% |
2 | 李菁 | 238 | 23.8% |
3 |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 | 15% |
4 | 程波 | 85 | 8.5% |
5 | 张大业 | 68 | 6.8% |
6 | 蒋东斌 | 76.5 | 7.65% |
7 | 彭勇俊 | 114.75 | 11.475% |
8 | 侯文明 | 42.5 | 4.25% |
合计 | 1000 | 100% |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琥智数码总资产2,035,117.08元,净资产773,859.09元;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1,226,140.91元(以上数据业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2012年8月31日,琥智数码总资产8,653,568.70元,净资产6,604,859.59元;2012年1-8月实现净利润-668,999.50元(以上数据业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 (1) 琥智数码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8,5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00元;(2) 本公司以人民币10,500,000元价格认缴琥智数码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元,溢价部分计入琥智数码的资本公积金;(3)本公司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本公司应当于本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增资认购价格人民币壹仟零伍拾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琥智数码开立的的银行验资专户,琥智数码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后方可将上述款项从验资专户中转出。
2、在协议签订并琥智数码收到本公司支付的全部增资认购价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琥智数码应当依法向有关的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如适用)和工商变更登记。本公司应当给予积极配合并签署、提供所有审批机关(如适用)、公司登记机关所要求的与公司有关的全部法律文件。
3、在琥智数码收到本公司支付的全部增资认购价款并且本公司经登记为琥智数码股东后、2013年6月30日前(但无论如何不早于2013年4月30日),本公司有权提名一名合适的董事候选人(需具有公司法以及证券监管规定所要求的董事资格)。琥智数码董事会在讨论关联交易、重大投融资、重要的资产转让和收购兼并等事项,应当与本公司委派董事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4、由琥智数码员工开发取得的工作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均应当依法归属于琥智数码,不得由琥智数码员工、股东或其他关联方代为持有。
5、琥智数码实际控制人、股东出具承诺书并确认:其在持有琥智数码股权期间及其后12个月内,除作为琥智数码股东投资于琥智数码之外,不得自己或控制、参股其他任何企业从事与琥智数码相竞争的业务;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的琥智数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出具承诺并确认:其在琥智数码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职务的期间及其后12个月内,除在琥智数码任相关职务以外,不得自己或控制、参股其任何企业从事与琥智数码相竞争的业务。
如上述人员违反此项约定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琥智数码应予以赔偿。
6、琥智数码收到本公司支付的增资认购价格资金应当用于琥智数码的生产经营活动(含员工工资、奖金),但不得用于股东分红、员工福利(除工资和奖金以外)、非经营消费品购置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事项。
7、在本次增资完成后,琥智数码研发的技术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给本公司使用,此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可不具有排他性,具体使用服务合同另行签署约定。
8、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约定,造成其他方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遭受的赔偿全部损失。
9、本协议在获得双方签订之日(“生效日”)起生效。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合作,是雷柏科技与琥智数码各取所长、优势互补的选择。琥智数码主要致力于数码产品和互联网服务的研发,为客户提供整体设计理念和解决方案。经过长期积累,琥智数码科技在移动设备开发、移动应用以及互联网开发及服务等方面都拥较强的研发团队,是为数不多的有能力在数码产品研发、社交网络和互联网产业的合作发展中提供创新型服务的公司。雷柏科技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拥有强大的品牌号召力及一支了解消费者需求的工业设计团队,营建起完整的渠道覆盖以及与代理商合作共赢的经销体系,在自动化生产方面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如果此次的投资合作成功,将有助于双方未来在创新产品的技术开发与市场推广形成合力,从而为双方未来的市场和产品拓展提供良好基础。
此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短期内影响很小,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超募资金。由于未来市场可能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50万元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50万元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50万元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认为:
1、雷柏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的事项已经雷柏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雷柏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产品线。
基于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雷柏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增资协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