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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赫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荫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李亚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848,857,672.772,094,748,003.63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846,597,359.021,245,999,525.9248.2%
    股本(股)257,600,000.00210,400,000.002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175.9221.11%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269,966,800.98-28.64%861,612,770.04-25.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809,634.86-55.54%56,379,593.10-36.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051,677.96-252.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4-233.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60%0.24-44.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60%0.24-44.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9%-1.7%3.65%-3.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1%-1.78%3.37%-4.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112,095.1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601,955.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6,813.7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1,406,809.10 
       
    合计4,220,427.29--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涉及金额(元)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3,20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李元建5,838,600人民币普通股5,838,600
    刘殿强5,523,000人民币普通股5,523,000
    吕荣广3,945,000人民币普通股3,945,000
    施雪娟1,357,399人民币普通股1,357,399
    刘云利1,341,300人民币普通股1,341,300
    张东辉1,308,161人民币普通股1,308,161
    李蔚1,289,230人民币普通股1,289,230
    李程成1,206,490人民币普通股1,206,490
    张映琴1,082,805人民币普通股1,082,805
    陈学利946,800人民币普通股946,800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本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09.88%,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 预付账款截至2012年9月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6.9%,主要系本期采购原材料形成结算所致。

    3. 存货截至本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8.86%,主要系本期预付款采购形成结算较多,同时募投项目和超募项目投产,新产品投放等适当加大库存所致。

    4. 短期借款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58.02%,主要系本期增加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5.应付票据截至2012年9月末余额较期初减少81.03%,主要系本期采购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方式减少且大多已到期兑付所致。

    6.其他应付款截至本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89.93%,主要系本期收取的货物运输押金较多所致。

    7.资本公积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79.20%,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计入所致。

    8. 财务费用本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52.74%,主要系本期流动资金借款增加利息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9.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62.61%,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基数减少所致。

    10.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492.20%,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及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900.69%,主要系本期处置旧固定资产损失及对外捐款所致。

    12.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51,677.96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52.61%,主要系本期加大库存,购买商品支付现金增加所致。

    13.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为-125,744,578.34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6.89%,主要系去年同期首发募集(超募)资金项目投入较大,本期投入相对较少所致。

    14.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为722,693,938.3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4%,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2年6月21日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获得9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其中以公司拥有的部分房屋156,464.6平方米、土地268,492平方米和部分设备811台套作抵押,从该银行获得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威海威高投资有限公司、金猴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盈鑫壹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昆明盈鑫壹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昆明盈鑫壹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山投资有限公司自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民钢圈")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认购的兴民钢圈股票,也不由兴民钢圈回购该部分股份。2012年04月25日12个月正常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12名自然人股东王志成、梁美玲、王艳、姜开学、邹志强、崔积旺、崔积和、姜开云、王翠英、高赫男、梁群升和王强承诺其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兴民钢圈股份,也不由兴民钢圈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2010年02月09日36个月

    注:王志成、梁美玲、王艳自2011年4月27日继承王嘉民股份之日至公司股份上市满36个月之日止

    正常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是 □ 否 □ 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作为公司股东期间
    解决方式王志成、姜开学、邹志强、崔积旺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保证本人及下属企业不从事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或业务经营。
    承诺的履行情况正常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10%-40%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10,603.967,069.31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7,821,754.14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汽车市场增速放缓,特别是商用车市场持续下滑,订单相对减少,对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赫男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2-038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山东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12]88号)的要求,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就其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高赫男、姜开学、邹志强、崔积旺、崔积和、梁群升、姜开云、王翠英、王强9名股东承诺:

    自兴民钢圈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兴民钢圈股份,也不由兴民钢圈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2月9日—2013年2月9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2、王志成、梁美玲、王艳3名股东承诺:

    自继承王嘉民持有的兴民钢圈股份之日至兴民钢圈股份上市满三十六个月之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兴民钢圈股份,也不由兴民钢圈回购本人现已持有的兴民钢圈股份。

    承诺期限:2011年4月27日—2013年2月9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对象就其认购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威海威高投资有限公司、金猴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盈鑫壹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昆明盈鑫壹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昆明盈鑫壹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6名认购对象承诺:

    自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民钢圈")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认购的兴民钢圈股票,也不由兴民钢圈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2年4月25日—2013年4月25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公司董监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全体董监高承诺:

    锁定期满后,本人所持兴民钢圈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兴民钢圈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关于不予竞争承诺

    王志成、姜开学、邹志强、崔积旺4名股东承诺,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

    1、非为公司利益之目的,本人将不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

    2、本人将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

    3、本人保证将促使本人控股或本人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控股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4、本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产品及/或业务经营,本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5、如公司此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经营,本人及/或控股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本人及/或控股企业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亲自及/或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公司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

    6、本人确认并向公司声明,将促使下属企业履行承诺函所述的有关义务。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2-037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