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龚伟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继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12,989,839.09 | 577,233,525.91 | 23.5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20,231,640.17 | 494,724,026.96 | 5.16% | |
股本(股) | 107,000,000.00 | 107,000,000.0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86 | 4.62 | 5.2%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7,441,942.26 | 127.3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6 | 127.32%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63,515,581.18 | 116.74% | 339,781,418.70 | 54.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314,239.53 | 125.35% | 36,207,613.21 | 30.4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125.35% | 0.34 | 6.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125.35% | 0.34 | 6.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4% | 78.02% | 7.06% | -31.4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7% | 120.95% | 6.84% | -30.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48,01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537.1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200,332.07 | |
合计 | 1,135,215.08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58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领瑞投资有限公司 | 7,947,516 | 人民币普通股 | 7,947,516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19,649 | 人民币普通股 | 3,119,64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0,000 |
中国工商银行-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280,0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0,096 |
中国农业银行-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77,9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7,965 |
中国建设银行-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91,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1,730 |
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 978,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8,880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926,812 | 人民币普通股 | 926,812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一组合 | 910,963 | 人民币普通股 | 910,963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龚伟斌 | 42,024,364 | 0 | 0 | 42,024,364 | 首发承诺 | 2014-07-12 |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 20,693,533 | 0 | 0 | 20,693,533 | 首发承诺 | 2014-07-12 |
深圳市领瑞投资有限公司 | 7,947,516 | 7,947,516 | 0 | 0 | 首发承诺 | 2012-07-12 |
苟华文 | 1,087,160 | 1,087,160 | 0 | 0 | 首发承诺 | 2012-07-12 |
李缅花 | 374,884 | 374,884 | 0 | 0 | 首发承诺 | 2012-07-12 |
郑更生 | 937,208 | 937,208 | 0 | 0 | 首发承诺 | 2012-07-12 |
黄闻云 | 224,930 | 224,930 | 0 | 0 | 首发承诺 | 2012-07-12 |
龙胜 | 299,906 | 299,906 | 0 | 0 | 首发承诺 | 2012-07-12 |
宋聚全 | 374,884 | 374,884 | 0 | 0 | 首发承诺 | 2012-07-12 |
任凤琪 | 374,884 | 374,884 | 0 | 0 | 首发承诺 | 2012-07-12 |
林常 | 2,249,297 | 2,249,297 | 0 | 0 | 首发承诺,高管承诺 | 2012-07-12 |
吴强 | 1,499,532 | 1,499,532 | 0 | 0 | 首发承诺,高管承诺 | 2012-07-12 |
周文浩 | 1,462,043 | 1,462,043 | 0 | 0 | 首发承诺,高管承诺 | 2012-07-12 |
胡建华 | 449,859 | 449,859 | 0 | 0 | 首发承诺,高管承诺 | 2012-07-12 |
合计 | 80,000,000 | 17,282,103 | 0 | 62,717,897 | -- | -- |
备注:上述股东中,林常、吴强、周文浩为公司董事,胡建华为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数额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本公司的股份。
报告期内,林常实际可流通股份数为:562,324股,吴强实际可流通股份数为:374,883股,周文浩实际可流通股份数为:365,511股,胡建华实际可流通股份数为:112,465股。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32.77%,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销售增长,且中大尺寸LED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所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净额较年初增长182.14%,主要原因系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1.63亿元,同比增长167.42%,大部份货款未到回收期所致。
3、预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87.39%,主要原因系公司采购设备增加预付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67.55%,主要原因系公司增加应收出口退税款79万元所致。
5、存货报告期末净额较年初增长42.23%,主要原因系销售收入增长导致的存货相应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系公司归还了全部短期借款所致。
7、应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286.50%,主要原因系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8、预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80.06%,主要原因系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给予越来越多的客户赊销政策所致。
9、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68.7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售增长,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918.49%,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宁波募投项目基建工程的建设保证金260万元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67.9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2、未分配利润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36.7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所致。
13、营业收入 1-9 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54.48%,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中大尺寸LED销售规模大幅增长所致。
14、营业成本 1-9 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38.08%,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加导致成本增加所致。
15、销售费用本年 1-9 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33.07%,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市场营销力度,营销人员增加所致。
16、管理费用本年 1-9 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12.98%,主要原因系公司研发费用增加及管理人员的增加所致。
17、财务收益本年 1-9 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976.91 %,主要原因系公司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本年 1-9 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123.26%,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加,坏账准备计提所致。
19、营业外收入本年 1-9 月较上年同期增长15.9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0、营业外支出本年 1-9 月较上年同期增长64.7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所致。
2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年 1-9 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127.32%,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应付账款金额增大所致。
2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年 1-9 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96.88%,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固定资产投资增大所致。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 1-9 月份较上年同期减少104.06%,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年报告期内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总体经营情况
2012年1-9月份公司经营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开展,研发、生产、营销各环节围绕公司总体目标开展,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6,351.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16.74%,营业利润为1,897.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53.21%。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业务及其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照明LED、中大尺寸LCD背光源LED仍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受益于电视销售旺季以及LED电视渗透率的提升,中大尺寸LCD背光源LED销售收入达10,282.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20.16%,照明LED为5,107.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9.73%。
2)2012年1-9月营业收入为33,978.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了54.48%,营业利润为4,080.2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7.95%。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是公司中大尺寸LCD背光源产品大幅度的增长,由于行业竞争激烈,产品毛利率较上年期下降了6.06个百分点。
3)公司始终以产品品质、技术领先和优质的客户服务为宗旨。2012年1-9月公司研发费用投入为1,320.35万元,占销售收入的3.89%,
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通过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名高级管理人员和46位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成为此次计划的激励对象,结合公司的长展规划和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较科学合理的行权条件,较好的兼顾了公司、投资人和员工的长期利益,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效的留住公司核心人员,有力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2、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
1)产品销售价格下降,人工成本以及销售费用和管理用的增加导致公司盈利能力降低。
2)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投产,规模扩大,公司急需储备各类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管理人才,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需要,人才竞争比较激励。
3)应收账款逐渐增加的风险。
3、后期经营计划
公司将继续围绕年初制定的开拓大客户和开发新产品两大核心任务开展工作,同时持续强化内部控制,推进精细化管理,降低人力成本,积极拓展销售市场并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回收;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积极应对市场的挑战和机遇,努力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上市前股东 |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伟斌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和在今后的经营范围和投资方向上,避免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也不以独资经营、合资经营的方式从事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将不会进行同样的建设或投资,在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中,不与公司发生任何利益冲突。(二)流通限制和锁定股份的承诺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伟斌和本公司股东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2.本公司股东深圳市领瑞投资有限公司、林常、吴强、周文浩、苟华文、郑更生、胡建华、宋聚全、任凤琪、李缅花、龙胜、黄闻云各自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龚伟斌、林常、吴强、周文浩、胡建华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数额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三)关于所得税优惠被追缴风险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伟斌承诺:如今后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补缴因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而少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将无条件连带地全额承担公司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四)关于承担因租赁厂房拆迁致使公司搬迁而造成的损失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伟斌承诺:如在租赁期内因租赁厂房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公司无法继续承租厂房导致生产经营受损,其将承担因搬迁而造成的全部损失。(五)关于补缴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伟斌承诺:若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公司需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因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将遭受任何罚款或损失,龚伟斌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所应负担的全部经济处罚。(六)关于对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纳税情况的承诺公司股东、董事龚伟斌、林常、周文浩、吴强、公司股东、监事胡建华承诺:若税务机关征缴本人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本人将无条件、全额缴纳。 | 报告期内,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均遵守了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6,499.73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98.6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700.2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中大尺寸LCD背光源LED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7,348.97 | 7,348.97 | 533.5 | 2,003.54 | 27.26% | 2012年12月31日 | 0 | 是 | 否 |
照明LED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2,324.26 | 12,324.26 | 3,187.2 | 4,117.87 | 33.41% | 2012年12月31日 | 0 | 是 | 否 |
LED封装技术与产业化研发中心 | 否 | 4,361.2 | 4,361.2 | 113.52 | 113.52 | 2.6% | 2012年12月31日 | 0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4,034.43 | 24,034.43 | 3,834.19 | 6,234.93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1,220 | 1,220 | 0 | 1,220 | 100%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1,245.3 | 1,245.3 | 0 | 1,245.3 | 1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465.3 | 2,465.3 | 0 | 2,465.3 | - | - | - | - | |
合计 | - | 26,499.73 | 26,499.73 | 3,834.19 | 8,700.2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2011年9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465.3 万元中的1,22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2,465.3 万元中的1,245.3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经将2,465.3 万元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基本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12年8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在上海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募投项目“中大尺寸LCD 背光源LED 技术改造项目”、“照明LED 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子公司,实施地点由宁波变更为上海,“LED 封装技术及产业化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上海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变更为上海。详请见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经2012年9月13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项目为“中大尺寸LCD背光源LED技术改造项目”、“照明LED产品技术改造项目”。“中大尺寸LCD背光源LED技术改造项目”共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470.04万元,“照明LED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共计预先投入自筹资金437.78万元,共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以上两个项目合计为1,907.82万元。详请见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关于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11年10月份起执行并实施相关决议。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9,675,439.42元存入了上海子公司的资验账户。其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于2012年3月28日销户,尚余204,277.83元的募集资金利息。公司销户后将该利息转为流动资金。经华龙证券和深圳证监局指出问题后,公司将该款于2012年6月25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深圳工商银行西丽支行,账号4000 0274 1920 0232 896转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账号8250 0627 5518 0970 01。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执行现金分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监局于2012年5月18日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43 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对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等相关条款的修订。于2012 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2012年8月2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可见于2012 年8月8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