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2-027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祥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赵军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67,141,642.03 | 799,207,473.46 | -4.0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96,554,338.31 | 595,041,122.26 | 0.25% | |||
股本(股) | 155,760,000.00 | 97,350,000.00 | 6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83 | 6.11 | -37.32%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11,469,911.30 | 2.19% | 301,526,012.68 | 5.8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76,061.90 | -78.01% | 6,380,508.90 | -76.0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9,982,019.58 | 489.6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13 | 268.5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78.1% | 0.04 | -76.0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83.13% | 0.04 | -76.0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1% | -1.11% | 1.07% | -5.2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4% | -1.17% | 0.99% | -4.7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5,499.3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30,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18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88,152.10 | |
合计 | 499,528.56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04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 | 10,080,0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80,069 |
安徽百商电缆有限公司 | 3,993,162 | 人民币普通股 | 3,993,162 |
北京兆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5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40,000 |
葛洲坝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88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8,000 |
无锡中科汇盈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87,904 | 人民币普通股 | 887,904 |
刘清洁 | 690,448 | 人民币普通股 | 690,448 |
李振桂 | 609,988 | 人民币普通股 | 609,988 |
卿海峰 | 53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7,100 |
刘海生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 |
刘伯新 | 22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80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应收票据 | 4,444,667.23 | 1,000,000.00 | 344.47% | 拟办理托收票据期末结存增加 |
预付账款 | 9,484,030.33 | 712,933.64 | 1230.28% | 本期工程、设备类采购预付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886,052.44 | 722,721.72 | 22.60% | 本期油费押金、业务备用金增加 |
在建工程 | 39,898,074.23 | 4,961,624.74 | 704.13% | 本期募投项目建设成本增加 |
无形资产 | 23,154,164.27 | 41,513,788.81 | -44.23% | 本期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成本结转 |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 | 40,000,000.00 | -25.00% | 本期归还银行借款 |
应付票据 | 40,826,949.36 | 57,103,449.00 | -28.50% | 本期已开出未到期的应付票据减少 |
应交税费 | 2,059,082.89 | 2,668,771.81 | -22.85% | 本期缴纳上期应交税费 |
其他应付款 | 700,000.00 | 500,000.00 | 40.00% | 本期收到经营性押金增加 |
长期应付款 | 4,646,780.26 | 9,269,747.37 | -49.87% | 本期支付融资租赁应付款增加 |
股本 | 155,760,000.00 | 97,350,000.00 | 60.00% | 本期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资本公积 | 336,069,075.79 | 394,479,075.79 | -14.81% | 本期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 | 301,526,012.68 | 284,919,645.67 | 5.83% | 生产、销售规模扩大 |
营业成本 | 266,947,214.85 | 227,399,299.81 | 17.39% | 收入增加、生产成本上升,销售成本随之增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597,454.19 | 287,676.36 | 455.30% | 本期销售规模扩大,缴纳的增值税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
销售费用 | 4,571,550.10 | 3,953,098.22 | 15.64% | 本期销售规模扩大,销售费用相应增加 |
管理费用 | 27,052,417.07 | 23,646,788.70 | 14.40% | 本期新产品与新工艺技术研发费用增加,员工工资等经营费用增加 |
财务费用 | -5,315,784.23 | 497,551.95 | -1168.39% | 本期银行借款减少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及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305,933.20 | 433,800.58 | -170.52% | 本期按照公司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减少 |
营业外收入 | 683,201.52 | 2,581,263.13 | -73.53% | 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 |
营业外支出 | 95,520.86 | 961.54 | 9834.15% | 本期处置机器设备损失 |
所得税费用 | 1,186,265.66 | 4,597,170.91 | -74.20% | 本期利润减少,所得税费用随之减少 |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房产与土地租赁合同
2010年3月3日,发行人与惠州市三栋投资服务总公司签订《房产与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园27号区厂房及场地等物业(业主为鹿颈村新上、新下小组),总占地面积20,60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3,94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0年3月3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可续签。该合同标的主要用于满足惠城分公司建设厂房及场地的需要。2012年1-9月共计支付租金77.00万元。报告期内该租赁合同履行良好,惠城分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
2、融资租赁合同
2010年6月17日,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向其租入真空式压机一组(型号VLP-560),租赁期36个月,租金总额127.23万元。2010年8月16日,公司与恒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向其租入线性电机六轴数控钻孔机12台和PCB两轴数控钻孔机1台,租赁期36个月,合同总额1,425.85万元。2011年5月17日,公司与恒信金额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向其租入自动对位非平行光曝光机、二次铜自动电镀线、干膜前处理及显影机等,租赁期36个月,合同总额670.67万元。2012年1-9月共计支付租金462.90万元。报告期内上述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良好,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
3、公司没有在本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重大担保合同。
4、公司没有在本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事项,也未有其他委托理财事项。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的实施进度已有所延迟,主要是募投项目有关的供排水、供电等外部配套工程需要与市政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落实、今年春夏季雨多影响施工等原因所致。预计至2012年12月31日我公司募投项目无法达到可使用状态。针对已延迟的项目进度,公司积极组织力量进行分析研究、组织落实项目建设计划,对项目筹备委员会及实施小组重新进行了分工及明确进度责任,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实施。按照最新的计划安排,预计2014年一季度可以投入使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京港投资、香港中扬 | 自中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京电子股份,也不由中京电子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 2011年05月06日 | 36个月 | 正在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本公司 |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 2012年04月23日 | 6个月 | 按期履行完毕 |
本公司 | 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1、坚持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 2、在当年盈利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5、公司分红事项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视的建议和监督。 | 2012年07月11日 | 至2014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解决方式 | 为避免未来因发生同业竞争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控股股东京港投资、实际控制人杨林先生及刘毕华女士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控股股东京港投资承诺:“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中京电子以外的其他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中京电子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中京电子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在本公司作为中京电子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不从事并将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任何与中京电子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中京电子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向中京电子全额赔偿。”实际控制人杨林先生及其配偶刘毕华女士承诺:“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中京电子以外的其他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中京电子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中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在本人作为中京电子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从事并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任何与中京电子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中京电子遭受损失,本人将向中京电子全额赔偿。”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正在履行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0% | 至 | -8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680 | 至 | 1,700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99.32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以下因素成为影响业绩变动的主要因素:1、产品的市场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一定幅度下降。2、主要原材料、水电等能源价格仍处高位、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及其管理费用上升。以上因素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影响本预告的准确性。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7月06日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经营状况 |
2012年07月11日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经营状况 |
2012年08月13日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12年08月14日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行业发展状况 |
2012年08月29日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经营状况 |
2012年09月11日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经营状况 |
2012年09月1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其他 | 机构、个人、媒体 | 公司高管就公司基本面和经营发展状况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投资者参观了公司生产线和募投项目建设现场。 |
2012年09月24日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经营状况 |
2012年09月26日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经营状况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林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2-028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2012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于2012年10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审慎研究,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2年10月24日至2013年4月23日)。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2012年10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2-029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2012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就该议案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2年10月24日至2013年4月23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12 年第三季度经营财务状况;
(3)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时,未发现参与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工作的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2-030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2012年10月24日,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18号)核准,于2011年4月2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35万股,取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1,395.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83.32万元,其中项目资金为30,228.37万元,超额募集资金7,754.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1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1〕2-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83.32万元,截止201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948.14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024.11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7,754.95万元分别用于偿还银行借款4000.0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3,754.95万元;使用项目资金1,269.16万元支付工程款项;使用项目资金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26,907.3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26,907.35万元。
二、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5月24日,公司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拟使用其余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754.9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该等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就此事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目前,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到期。该资金已于2012年10月16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关情况已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公告。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后,拟将 3,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预计可节省财务费用约 105 万元。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王龙基、吴栋、樊行健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存在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2年10月24日至2013年4月23日)。
七、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对于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的要求,及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办法》的要求,关于贵公司计划暂时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未达到募集资金的10%)事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荐代表人段虎、谭轶铭,发表意见如下:
1、贵公司拟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未达到募集资金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2、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贵公司承诺: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4、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未超过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募集资金金额的10%;本次事宜尚需要经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等发表相关意见。
5、公司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 万元已于2012 年 10月 16 日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综上,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故同意发行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