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华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辉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李光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642,980,293.17 | 802,609,222.87 | 10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368,408,081.85 | 587,785,775.85 | 132.81% | |||
股本(股) | 240,000,000.00 | 180,000,000.00 | 33.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7017 | 3.2655 | 74.6%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422,175,546.38 | 24.51% | 1,100,197,945.77 | 16.2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267,798.67 | 39.85% | 108,228,641.95 | 16.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72,913,318.83 | -17.9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7205 | 11.5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19 | 4.88% | 0.5237 | 1.6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19 | 4.88% | 0.5237 | 1.6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6% | -2.15% | 11.5% | -5.5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4% | -2.25% | 11.21% | -5.8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630,000.00 | 当期收到的政府货币形式的补助、补贴款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5,000.00 | 当期公司对外的捐赠支出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 |
所得税影响额 | -497,250.00 | - |
- | - | |
合计 | 2,817,750.00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9,56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206,524 | 人民币普通股 | 6,206,524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 | 1,01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6,100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深 | 1,0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0,000 |
光大证券-光大-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 |
野村证券株式会社 | 771,347 | 人民币普通股 | 771,347 |
中国银行-诺德优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67,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767,959 |
野村资产管理株式会社-野村中国投资基金 | 738,981 | 人民币普通股 | 738,981 |
付永晗 | 62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6,200 |
中国光大银行-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9,900 |
朱丹 | 52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9,90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主要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项目 | 2012年09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607,220,614.78 | 142,138,533.29 | 327.20 | 主要是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
应收票据 | 46,372,598.04 | 16,818,138.74 | 175.73 | 主要是2012年1-9月营业收入增长,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也相应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70,861,625.12 | 24,597,604.98 | 188.08 | 主要是2012年1-9月营业收入增长及货款回收放缓所致。 |
预付款项 | 167,326,885.62 | 92,847,123.04 | 80.22 | 主要是预付皮料采购款和募投项目工程款。 |
应收利息 | 155,000.00 | - | 主要是未到账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 17,803,971.76 | 11,042,364.47 | 61.23 | 主要是支付进口皮料海关环节税款发票未到所致。 |
存货 | 472,750,770.00 | 279,971,598.54 | 68.86 | 主要是生产量增加,原材料及半成品库存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42,353,583.75 | 27,328,584.03 | 54.98 | 主要是募投项目的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13,810.39 | 882,950.35 | 60.12 | 主要是应收账款增长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34,839,628.66 | 95,969,519.83 | 40.50 | 主要是扩大生产经营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113,053,418.30 | 85,258,909.87 | 32.60 | 主要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9,627,604.07 | 20,526,749.12 | -53.10 | 主要是受市场疲软影响,客户预付款项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7,354,407.98 | 5,171,348.40 | 42.21 | 主要是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逐步开展,公司规模扩大,员工增加所致。 |
应付利息 | 326,073.87 | 161,609.85 | 101.77 | 主要是公司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85,572.30 | 17,706.65 | 383.28 | 主要是代收理赔款未付所致。 |
股本 | 240,000,000.00 | 180,000,000.00 | 33.33 | 主要是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股本6,000万元所致。 |
资本公积 | 702,951,177.40 | 90,557,513.35 | 676.25 | 主要是公司发行新股,溢价转增资本公积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384,560,781.07 | 276,332,139.12 | 39.17 | 主要是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
2、主要损益项目分析
项目 | 2012年度1-9月 | 2011年度1-9月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管理费用 | 27,995,983.05 | 19,593,427.52 | 42.88 | 主要是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7,125,904.97 | 3,937,422.44 | 80.98 | 主要是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2,444,125.20 | 1,184,892.57 | 106.27 | 主要是应收账款增加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1,687,500.00 | 3,375,000.00 | -50.00 | 主要是公司收到投资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现金分红款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315,000.00 | 2,780,000.00 | -88.67 | 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对外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
3、现金流分析
项目 | 2012年度1-9月 | 2011年度1-9月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913,318.83 | -146,612,355.81 | -17.94 | 主要是原材料、半成品等库存增加,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668,509.74 | -36,119,715.55 | -48.59 | 主要是报告期内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加大募投项目的建设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7,406,257.57 | 149,161,439.05 | 374.26 | 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公开发行6,000万股,筹集到募集资金净额672,393,664.05元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9,182,470.90 | -26,795,250.81 | 1,888.31 | 主要是报告期内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股东晋江万兴投资有限公司、泉州恒大投资有限公司股东 |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承诺将避免与本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如其与本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以维护股份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其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为其在与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 2010年09月16日 | 报告期内,承诺人履行其承诺 | |
股东晋江市远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荣通国际有限公司、华佳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润亨投资有限公司 | 1、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承诺将避免与本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如其与本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以维护股份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其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为其在与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 2010年09月16日 | 报告期内,承诺人履行其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股本总额的120%时,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或调整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订或调整的,应履行下列程序:(1)、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利润分配政策修订或者调整的提案需经全体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并经2/3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修订或者调整的提案发表独立意见;(2)、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利润分配政策修订或者调整的提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监事通过并形成决议。(3)、利润分配政策修订或者调整的议案经上述程序后,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 2012年07月03日 | 报告期内,承诺人履行其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正常履行中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3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2,299.3 | 至 | 15,989.09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2,993,036.7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全年的业绩增长,主要受益于公司产销量增加和毛利率提升。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9月1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建信基金、天弘基金、中信产业基金、中信证券、上海景林资产、海富通基金、信诚基金、西部证券、天风证券、兴业证券、富安达基金 | 公司基本情况、主营业务 |
2012年09月1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银华基金 | 公司基本情况、主营业务 |
2012年09月2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兴业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主营业务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华春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10月20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2年10月24日下午3: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2年10月20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4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主持,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0年制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1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就本次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保荐机构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5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00元,总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份到帐,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5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及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经2012年6月29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经2012年7月26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785,281.42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经2012年8月28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188,679.67元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额,公司同时注销了该超募资金账户。
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186,663,557.85元,尚未使用募集资余额为487,328,329.47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44%),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140万元。
本次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财务记载,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监事会意见
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44%,使用期限自董事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根据公司财务记载,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本次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财务记载,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省利息支出140万元。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且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兴业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法律手续。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兴业科技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2】43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作出的公开承诺进行了整理,现将承诺内容及承诺履行情况公布如下:
一、 股份锁定承诺: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公司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 |
2 | 承诺事项 | 上市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吴华春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前述期限届满后,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前述期限届满后,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2年4月17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2012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6日 长期 |
6 | 截止目前的履行情况 | 正常履行中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二、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 |
2 | 承诺事项 | 上市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公司股东晋江万兴投资有限公司、泉州恒大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华春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股份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2年4月17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 |
6 | 截止目前的履行情况 | 正常履行中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三、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公司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 |
2 | 承诺事项 | 上市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华春承诺将避免与本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如其与本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以维护股份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其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为其在与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全体董事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对关联交易的规定进行操作。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2年4月17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 |
6 | 截止目前的履行情况 | 正常履行中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四、 任职勤勉、尽责承诺: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 | 承诺事项 | 上市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管理及财务决策制度,自觉接受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尽职尽责,不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公司资金的使用、不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2年4月17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 |
6 | 截止目前的履行情况 | 正常履行中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五、 分红承诺: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上市主体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承诺事项 | 分红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股本总额的120%时,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2年7月3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 |
6 | 截止目前的履行情况 | 正常履行中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六、 经营承诺: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上市主体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承诺事项 | 经营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公司承诺在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在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2年6月29日、2012年8月28日、2012年10月26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2012年8月28日至2013年8月27日 2012年10月24日至2013年4月23日 |
6 | 截止目前的履行情况 | 正常履行中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七、 其他承诺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华春 |
2 | 承诺事项 | 其他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华春承诺:本人将积极督促佳胜有限公司尽快全面履行佳胜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溢价所得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义务,如果佳胜有限公司、贤华投资有限公司、晋茂有限公司无法缴纳全部(或部分)税款及罚款或损失,本人将足额补偿佳胜有限公司因此而发生的支出。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2年4月17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 |
6 | 截止目前的履行情况 | 正常履行中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