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蒋金华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李宁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曹慧荣 |
公司负责人蒋金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慧荣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782,815,521.52 | 3,281,097,756.41 | 15.2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873,329,456.13 | 903,753,269.27 | -3.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69 | 1.75 | -3.4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00,210,293.06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78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20,299.65 | 23,718,717.94 | -36.4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2 | 0.0460 | -36.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63 | 0.0072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2 | 0.0460 | -36.8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7 | 2.61 | 减少46.1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6 | 0.41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4,690.7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14,5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616,449.8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711.8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6,738,732.2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2,834.26 |
合计 | 20,023,362.3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1,23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274,251,871 | ||
中国外运江苏公司 | 8,03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徐一洪 | 5,409,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聂青怀 | 3,055,391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晓燕 | 1,314,4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亚光 | 1,270,031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伟 | 1,21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马韫雅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16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155,07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12年9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 | 变动率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397,633,547.13 | 234,015,572.23 | 163,617,974.90 | 69.92% | 因业务发展相应结算资金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91,281,594.19 | 198,282,526.17 | -107,000,931.98 | -53.96% | 系本期票据方式 结算减少所致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10,611,215.20 | 173,585,654.48 | -62,974,439.28 | -36.2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市值下降所致 |
在建工程 | 21,594,307.52 | 1,337,930.55 | 20,256,376.97 | 1514.01% | 系母公司在无锡新区及子公司嘉晟染织公司新建厂房工程 |
短期借款 | 1,245,102,890.62 | 647,610,800.00 | 597,492,090.62 | 92.26% | 因业务发展银行融资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63,276,611.11 | 25,000,000.00 | 38,276,611.11 | 153.11% | 下属房地产公司本期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106,055.46 | 26,613,374.71 | -16,507,319.25 | -62.03% | 主要系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出相应递延所得税负债到当期损益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值下降所致 |
资本公积 | -22,866,496.72 | 15,792,839.36 | -38,659,336.08 | -244.79% | 主要系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出相应资本公积到当期损益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值下降所致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润表项目 | 2012年三季度 | 2011年三季度 | 增减变动 | 变动率 | 变动原因 |
财务费用 | 43,575,323.38 | 541,905.25 | 43,033,418.13 | 7941.13% | 主要系短期借款大幅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以及汇兑收益减少 |
资产减值损失 | 4,443,385.52 | 3,011,437.66 | 1,431,947.86 | 47.55% | 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5,278,500.56 | -2,863,790.38 | -2,414,710.18 | 84.32% | 本期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 | 44,412,103.03 | 25,373,211.37 | 19,038,891.66 | 75.04%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收益所致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项目 | 2012年三季度 | 2011年三季度 | 增减变动 | 变动率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210,293.06 | -260,823,210.87 | -139,387,082.19 | 53.44% | 主要系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增加、应付款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41,828.08 | -93,613,490.35 | 97,955,318.43 | -104.64% | 主要系上年对外投资现金流支出较大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6,574,047.06 | 324,547,366.94 | 232,026,680.12 | 71.49% | 因业务发展银行融资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一: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1、自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江苏开元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7.20元/股(当公司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自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60个月内,开元集团不会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或协议转让使其所持有的江苏开元股份占江苏开元总股本的比例低于40%。
3、将其所持江苏开元股份在保荐机构华泰证券指定交易,并接受华泰证券监控。同时,开元集团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所得资金划入上市公司帐户归上市公司所有。
目前承诺正在履行中。
承诺二、 解决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汇鸿集团与本公司之间存在现实与潜在同业竞争,为避免并彻底解决同业竞争,维护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更好地促进本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汇鸿集团在《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汇鸿集团承诺在本次国有股权划拨过户完成后三年内,将优先但不限于按照下述方式彻底解决同业竞争。(1)对于目前与江苏开元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或资产(以下统称"注入条件"):A、财务状况良好;B、其资产或股权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注入上市公司不存在障碍;C、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证券监管许可以及市场条件允许。汇鸿集团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召集相关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并提出提案,将符合上述注入条件的公司或资产按照商业惯例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与江苏开元(2)对于确实无法满足注入条件的,汇鸿集团通过放弃控制权、出售、关停、清算注销等方式,不控制或放弃相关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业务的资产或公司;或者由江苏开元放弃相关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业务的资产,由汇鸿集团转让其他优势产业与江苏开元等方式消除同业竞争。
2、解决同业竞争的过渡期间安排在本次国有股权划拨过户完成后至与上市公司消除同业竞争之前,汇鸿集团承诺,将保持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架构及经营模式不变,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及财务等方面具有独立性,将不利用控股地位使本公司及其他所属企业谋求上市公司的业务机会和商业利益;如果发生利益冲突及业务竞争,本公司将放弃或促使所属企业无条件放弃与上市公司利益冲突及竞争的业务机会,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受到损害。
目前,汇鸿集团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已按照汇鸿集团的承诺正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516,106,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共计派发股利15,483,195.00元。2012年6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截止报告期末,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金华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