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费维武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纯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唐燕 |
公司负责人费维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燕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872,183,194.62 | 1,837,588,322.47 | 1.8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46,139,142.41 | 1,227,773,771.20 | -14.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69 | 1.98 | -14.6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146,311.55 | -90.9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2 | -90.91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801,010.51 | 65,847,371.21 | -34.9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1 | 0.106 | -35.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9 | 0.097 | -15.5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1 | 0.106 | -35.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9 | 5.86 | 减少1.0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3 | 5.37 | 减少0.1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443.1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199,668.97 | 主要为公司使用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资金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35.5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4,801.08 | |
所得税影响额 | -2,689,007.3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07,737.28 | |
合计 | 5,563,844.6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7,39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 | 145,7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 54,65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置信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53,927,50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8,546,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18,21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7,331,24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9,885,93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资本国际公司 | 7,378,996 | 人民币普通股 | |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TRUST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17,166,466.27 元,比期初减少了32.71%,主要原因是本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18,970,077.28 元,比期初减少了39.31%,主要原因是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258,653,968.41元,比期初增加了57.95%,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27,910,000.00元,比期初增加了167.85%,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帐款余额为327,730,977.50 元,比期初增加了44.24%,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预收帐款余额为6,822,295.18 元,比期初增加了170.69%,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预收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缴税费余额为-649,005.51元,比期初减少了103.76%,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下降致使应缴所得税减少及增值税留底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金额为 11,605,527.88 元, 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47.56%,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增加使得利息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 2,405,824.56元, 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9.17%,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为 2,835.56 元, 比去年同期减少了87.03%,主要原因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为 11,273,329.74 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0.67%,主要原因是归属于本期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为 209,904.97 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28.83%,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赔偿支出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金额为 25,763,921.24 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1.18%,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下降使得应缴所得税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 12,146,311.55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90.97%,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通过定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持有的上海联能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66%的股权、福建和盛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60%的股权、山东爱普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49%的股权、山西晋能置信电气有限公司49%的股权、河南豫缘置信非晶合金电气制造有限公司30%的股权、河南龙源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30%的股权、江苏南瑞帕威尔电气有限公司90%的股权、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78.995%股权和江苏宏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77.5%股权。同时,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已经与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拟受让置信集团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另外,上海电力实业总公司已经将其所持本公司5,465.25万股股份(占交易前置信电气总股本的8.83%)转让给上海市电力公司,同时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上海市电力公司受让股份后已将所持该部分股份无偿划转至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已将所持本公司1,821.75万股股份(占交易前置信电气总股本的2.94%)无偿划转至上海市电力公司,同时国务院国资委已批准上海市电力公司受让股份后将所持该部分股份无偿划转至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目前正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上述交易完成后,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预计持有本公司约25.43%的股份,徐锦鑫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合计持有本公司约24.73%的股份。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2】573号"《关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已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的《审查决定通知》(商反垄审查函【2012】第67号),对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以换股和划拨方式取得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案已通过商务部反垄断局的审查。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2174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网电科院已经与置信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和《股份转让补充协议(二)》,国网电科院拟受让置信集团所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3026.34万股。国网电科院与置信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和《股份转让补充协议(二)》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为前提条件。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章程中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在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报告期内,公司以2011年末总股本61870.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发送每10股4元的现金红利,共计派发24748.2万元的红利,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分红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费维武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