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赵玲玲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毅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潘晓华 |
公司负责人赵玲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晓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87,415,114.19 | 405,710,305.66 | 20.1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03,755,100.75 | 327,968,135.70 | 23.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5184 | 2.0457 | 23.1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9,559,303.29 | 31.7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963 | 31.75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600,168.53 | 75,786,965.05 | 24.1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71 | 0.4727 | 24.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80 | 0.4596 | 25.5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71 | 0.4727 | 24.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5 | 20.71 | 减少0.2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8 | 20.14 | 减少0.1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08,587.3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38,6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297.2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4,343.80 |
所得税影响额 | -844,340.6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73,653.45 |
合计 | 2,107,552.2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22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54,11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鲍正梁 | 12,08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29,222 | 人民币普通股 |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 6,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16,928 | 人民币普通股 |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 3,872,10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38,95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69,78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2,03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元) |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133,722,532.54 | 218,441,776.85 | -84,719,244.31 | -38.78% |
预付款项 | 148,325,913.35 | 13,864,013.52 | 134,461,899.83 | 969.86% |
存货 | 7,414,504.78 | 5,258,855.51 | 2,155,649.27 | 40.99% |
应付账款 | 19,289,404.50 | 8,764,089.89 | 10,525,314.61 | 120.10% |
应付职工薪酬 | 6,435,944.42 | 11,715,190.80 | -5,279,246.38 | -45.06% |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38.78%,主要系本期相关预付款增加。
2、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969.86%,主要系本期预付房租、装修工程款和投资款所致。
3、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0.99%,主要系本期采购牙科材料增加。
4、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20.10%,主要系本期应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45.06%,主要系本期支付了期初应付上年奖金所致。
(2)本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去年同期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554,299.04 | 1,583,233.57 | 971,065.47 | 61.33% |
财务费用 | -3,735,988.01 | -766,677.14 | -2,969,310.87 | -387.3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297.22 | -45,938.15 | 38,640.93 | 84.12% |
营业外收入 | 3,967,082.06 | 2,593,825.31 | 1,373,256.75 | 52.94% |
投资收益 | -1,299,355.12 | -910,030.23 | -389,324.89 | -42.78% |
净利润 | 79,829,516.63 | 58,895,283.61 | 20,934,233.02 | 35.54% |
少数股东损益 | 4,042,551.58 | 1,523,976.18 | 2,518,575.40 | 165.26% |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去年同期增长61.33%,主要系子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先征后退。
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去年同期下降387.30%,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结算利息增加。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较去年同期增长84.12%,主要系本期基金投资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4、营业外收入本期较去年同期增长52.94%,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5、投资收益本期数较去年同期下降42.78%,主要系上期处置子公司。
6、净利润本期较去年同期增长35.54%,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利润增加。
7、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65.26%,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净利润增加,子公司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增加。
(3)本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元) | ||||
项目 | 本期 | 去年同期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 79,559,303.29 | 60,394,090.07 | 19,165,213.22 | 31.73%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 -164,278,547.60 | 22,330,718.84 | -186,609,266.44 | -835.66% |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 0.00 | 4,900,000.00 | -4,900,000.00 | 100.00% |
1、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去年同期增长31.73%,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去年同期下降835.66%,主要系本期采购固定资产、投资联营公司及预付投资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上期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2011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1年11月5日与昆明市妇幼保健院签署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昆明市妇幼保健医院生殖中心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通策医疗负责现金出资1000万元,昆妇幼以场地、技术及管理经验出资,股权结构为昆妇幼占股本的32%,通策医疗占股本的68%。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新公司注册尚未完成,公司积极跟进新公司的各项筹备工作。
2、2012年10月9日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公司整体受让杭州市平海路1号方正证券大厦的房屋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因购买物业申请银行贷款暨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通策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整体受让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共同合法拥有的方正证券大厦,为确保方正证券大厦的受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以第三方(金融机构)委托贷款的方式向通策健康管理发放不超过人民币1.73亿元借款,通策健康管理向银行申请贷款2.1亿元人民币,杭州口腔医院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信用责任担保。同时,在该物业整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承租该物业,用作经营口腔医院,用于改善杭州口腔医院就医环境,提升医院经营能力,保证医院长期健康发展,同时也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口腔医疗服务。有关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9月22日、2012年10月10日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止,方正证券大厦的受让等相关工作正在履行之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2年5月29日召开了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公司2011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2年上半年,公司在弥补完历年的亏损后略有盈利,公司充分考虑长期发展需要,未提出半年度利润现金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玲玲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临2012-031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与许可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本合作与许可框架协议未履行本公司审议程序。后续具体合作方案等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需要时)审议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仅为框架协议,仅确定双方的合作意向,对双方并无法律约束力。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策医疗”)与阿姆斯特丹大学、VU-VUmc Foundation(商用名: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日前签署《合作与许可框架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情况介绍
A:阿姆斯特丹大学
B: VU-VUmc Foundation(商用名: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
其共同设立Academic Centre for Dentistry Amsterdam (即荷兰阿姆斯特丹牙
科学术中心,以下简称“ACTA”),依据荷兰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非法人组织的牙科学院,其地址为:Gustav Mahlerlaan 3004, 1081 LA Amsterdam, the Netherlands;
C: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在上海A股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SH600763),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其注册地址为: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平海路57号。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ACTA所享有的学术声誉及其所拥有的先进牙科技术及诊所管理方法,同时
鉴于通策医疗所拥有的丰富诊所网络、成熟的市场渠道以及其独有的实践经验,本协议双方希望就教育培训项目进行合作。这些项目旨在为中国的牙科医疗市场培养更多有经验的人才。这些项目可包括但不仅限于:
1、合作项目
1.1 颁发学位证书国际合作教育项目
(a) ACTA可与通策医疗合作运营国际合作教育项目,包括:
(i) 牙医本科学位教育项目;
(ii) 牙医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及
(iii) 牙医博士学位教育项目。
(b) 双方的合作可以通过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进行:
(i) 双方以及由通策医疗推荐的中国大学可合作在中国建立一个教育项目来运营本协议第1.1条(a)项所述国际合作教育项目。与这些合作项目相关的部分课程可以在ACTA完成,其费用及成本由学生自行承担;或
(ii) ACTA可单独运营本协议第1.1条(a)项所述国际合作教育项目。所有的课程可以在ACTA完成,其费用及成本由学生自行承担。通策医疗或其推荐的组织/机构应代表ACTA负责招生。
(c) 上述由通策医疗推荐的中国大学、单位或组织应得到ACTA的认可。
(d) 完成上述任一项目之后,应向学生颁发学位证书。
1.2 职业培训
(a) ACTA可单独运营如下为通策医疗特别定制的职业培训项目,通策医疗应介绍其牙医或潜在的员工参加此类项目:
(i) 专业医师培训 (3年); 以及
(ii) 牙医短期培训。
(b) 学费应根据通策医疗与其员工签订的协议由通策医疗和/或其学员承担。
1.3 远程教育项目
协议双方同意应通过在线教育系统或现场讲座不时安排在线培训项目。
1.4 研发项目
协议双方可为了(临床)牙科医疗之目的自主决定设立研发项目。
2、双方将就本协议第1条所约定的合作项目细节予以进一步协商。双方如达成
一致,应正式签署并履行一份正式的合作协议,此合作协议可以由ACTA下属的ACTA Holding BV, ACTA Dental Education Ltd, ACTA Dental Research Ltd, ACTA China Ltd(组建中)以及ACTA Care Ltd (组建中)签署。
3、项目管理:ACTA及通策医疗应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在生效日后尽快组建联合指导委员会(“联合指导委员会”) 以管理双方之间的合作。联合指导委员会由ACTA和通策医疗的代表组成。所有联合指导委员会所作的决策都应经过双方代表的一致同意。如果出现僵局,则ACTA的代表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有决定性表决权。联合指导委员会的主席由ACTA从其成员中挑选出一位担任。
4、授权许可和咨询服务
4.1 ACTA同意根据通策医疗的实际经营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授予通策医疗非排他性的、支付许 可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许可,允许通策医疗仅就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作之目的实施ACTA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ACTA同意向通策医疗指定的且ACTA同意的诊所提供咨询服务。此咨询服务可以包括管理方法,与牙科科技相关的支持,以及通过派遣中国的专家或电子信息平台给予这些诊所牙医的演讲或培训进行。
4.2为完成上述许可和咨询服务之目的,ACTA同意向通策医疗提供所有合理的协助及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与被许可的知识产权相关的必要文件及资料(“文档”)。
4.3 许可和服务限制
(a) 在任何情况下,通策医疗不准为本协议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使用被许可的知
识产权及文档,除非得到ACTA的事先书面同意;及
(b) 通策医疗不准向第三方再许可被许可的知识产权及文档,除非其已经获得 ACTA的事先书面同意。
5、鉴于本协议下ACTA就被许可的知识产权所授予的许可和/或咨询服务,通策医疗同意向ACTA支付许可费和/或咨询服务费。
6、许可和/或咨询服务的登记,通策医疗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主管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知识产权局申请登记本协议项下授予其使用的被许可的知识产权的许可和/或咨询服务,ACTA应提供所有必要的协助。
7、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7.1 ACTA应保留至本协议生效日起的被许可的知识产权和文档的所有权。
7.2 通策医疗同意并确认,如果其对被许可的知识产权和文档作出任何改进或产生衍
生品,则该等改进或衍生部分及所有存在于该等改进或衍生部分或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应自其创设之日起即归属于ACTA所有。
8、竞业禁止
8.1 通策医疗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之后两年内不使用、亦不允许其股东、管 理人
员、董事、雇员及顾问使用ACTA提供的所有资料(无论这些资料是否属于商业秘密或专有技术)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ACTA进行竞争的活动(“竞争性商业活动”)。
8.2 通策医疗保证并将促使其股东、管理人员、董事、雇员及顾问保证,除ACTA事先书面同意外,自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之后两年内,不会直接或间接地招聘、招揽或劝诱、或企图招聘、招揽或劝诱上述人员终止与ACTA的雇佣关系并为通策医疗或任何其他从事竞争性商业活动的第三方工作。
9、合作行动计划
通策医疗应提供为建立本协议项下合作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 合
作的商业模式;(2)可能的合作项目; (3) ACTA所提议的合作具体时间表及计划; (4) 授予通策医疗的具体许可/或咨询内容;(5) 通过许可和咨询服务获益的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实施计划;(6) 其他相关的必要信息。基于上述信息,ACTA可决定向通策医疗提供的许可和咨询服务的范围。
10、期限和终止
本协议的生效日为2012年10月25日,本协议应自生效日起生效并在之后一年持
续有效,除非根据本协议条款及所适用法律及法规的规定而终止。
三、签定本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一家著名的牙科学院,ACTA在世界牙科领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牙科技术及诊所管理方法上享有很高的学术声誉。项目合作可以为中国及公司的牙科医疗市场培养更多有经验的人才。
四、备查文件
《合作与许可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