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子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向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梁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13,156,980.64 | 771,622,297.61 | 5.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34,240,822.74 | 716,929,120.08 | 2.41% | |
股本(股) | 106,800,000.00 | 106,800,000.0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87 | 6.71 | 2.38%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006,808.42 | 79.2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562 | 79.28%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01,670,896.19 | 8.7% | 298,798,306.02 | 9.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972,697.99 | 70.06% | 48,749,502.66 | 52.2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96 | 70.19% | 0.4565 | 39.5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96 | 70.19% | 0.4565 | 39.5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 | 0.86% | 6.72% | 0.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6% | 0.24% | 5.61% | -0.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19,134.6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847,802.6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0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0.0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0.0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0.0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0.00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0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0.00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0.00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0.0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277.7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0.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475,468.35 | |
合计 | 8,060,191.30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9,38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3,342,2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42,228 | |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3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2,000 | |
梁锦辉 | 1,05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3,600 |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834,782 | 人民币普通股 | 834,782 | |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0,000 | |
野村证券株式会社 | 334,019 | 人民币普通股 | 334,019 | |
野村资产管理株式会社-野村中国投资基金 | 280,752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752 | |
马奎花 | 210,011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011 | |
徐申康 | 205,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440 | |
陈永厚 | 180,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650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40,080,000 | 0 | 0 | 40,08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7日 |
北京燕山高盟投资有限公司 | 17,026,000 | 0 | 0 | 17,026,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7日 |
王子平 | 3,900,000 | 0 | 0 | 3,9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7日 |
邓煜东 | 1,611,772 | 0 | 0 | 1,611,772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7日 |
严海龙 | 1,100,000 | 0 | 0 | 1,1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7日 |
沈峰 | 1,080,000 | 0 | 0 | 1,08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7日 |
吕虎林 | 540,000 | 0 | 0 | 54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7日 |
于钦亮 | 520,000 | 0 | 0 | 52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7日 |
李松岳 | 490,000 | 0 | 0 | 49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7日 |
罗善国 | 310,000 | 0 | 0 | 31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7日 |
合计 | 66,657,772 | 66,657,772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变化较大科目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较期初余额增加3,440.26万元,增长36.70%,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收入增加;
(2)预付账款较期初余额增加912.02万元,增长100.01%,主要原因系公司募投项目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尚未到期结算;
(3)其他应收款余额较期初增加133.61万元,增长87.90%,主要系随着业务扩大,备用金借款相应增加;
(4)存货较期初余额增加1,728.94万元,增长33.40%,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相应增加了备货量;
(5)在建工程期初无余额,本期增加1,076.34万元,主要系南通子公司二期工程及母公司聚氨酯粘合剂技术改造项目尚在建设中所至;
(6)短期借款期初无余额,本期新增3,000.00万元银行短期贷款;
(7)预收款项较期初余额增加375.91万元,增长147.59%,主要原因系预收货款尚未结算;
(8)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余额减少了101.10万元,减少31.7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支付了期初已经计提尚未支付的工资薪金;
(9)应交税费较期初余额减少了93.04万元,减少了48.76%,主要原因系公司期末应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较年初减少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了114.43万元,减少了84.95%,主要原因系公司对部分尚未支付的款项、预提费用进行了结算所致。
2、利润表变化较大科目原因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54.31万元,增加71.02%,主要原因系同期相比应交增值税增加;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73.41万元,增长35.80%,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造成销售人员工资薪金、运费等费用增加;
(3)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21.10万元,增长48.31%,主要原因系公司规模扩大,职工薪酬、运营费用等增加;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04.93万元,减少128.36%,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市后归还了银行贷款并且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增加;
(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231.38万元,增加4995.81%,主要原因系本期取得政府拆迁补助、“环保型印刷油墨树脂连接料研制及产业化项目”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确认收入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98.79万元,增加8134.73%,主要原因系本期清理拆迁固定资产所致;
(7)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672.54万元,增加52.23%,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继续保持增长,同时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上升;另外,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非经常性损益也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变化较大项目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298.33万元,增加79.28%,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商品取得的现金流入较上期增幅较大;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8,508.50万元,减少100.47%,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了股东的分红,而上年同期收到了募集资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面对外部经济环境的不利因素,公司围绕2012年年度经营计划,积极调整经营思路,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经营业绩呈现较好的增长。201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79.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7%,实现净利润4,874.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23%。
报告期,公司继续保持在聚氨酯胶粘剂领域的技术优势,加大高端产品的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力度,并取得一定成果。
(1)科研方面: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和研发投入,优化和完善产品结构,改善科研设施,加强“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模式,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强有力支撑,为公司持续、健康和快速的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2)市场营销方面:2012年第三季度继续积极开发新客户,重点开发大客户和集团客户;优化产品销售结构,提高高端产品的销售比重;
(3)继续加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产品生产管理和质量跟踪工作;不断改善和优化生产工艺,质量跟踪结果明显好于去年同期水平;
(4)人力资源方面:报告期内,为更好的实施公司战略,公司加大管理、研发、销售等各方面人才的引进;同时,通过开展对各部门人员有针对性的内外部培训,提升公司员工的素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和优化人才结构;
(5)公司治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加强了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公司展望
第四季度,公司将围绕全年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营目标。公司将继续依托聚氨酯胶粘剂的技术、品牌和市场优势,立足于聚氨酯胶粘剂行业,继续加大技术投入,积极创新,研发生产环保型、高附加值的聚氨酯胶粘剂;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四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冼燃、戴耀花、凤翔、李学银;公司股东北京燕山高盟投资有限公司、王子平、邓煜东、严海龙、沈峰、吕虎林、于钦亮、李松岳、罗善国 | 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04月07日 | 2011年4月7日-2014年4月6日 | 报告期内承诺人恪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子平、邓煜东、沈峰、吕虎林、冼燃、李学银、罗善国、于钦亮、严海龙 | 任职期间股份锁定的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1年04月07日 | 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 | 报告期内承诺人恪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
实际控制人冼燃、戴耀花、凤翔、李学银;控股股东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燕山高盟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经营或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经营或从事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 2010年04月30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人恪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
实际控制人冼燃、戴耀花、凤翔、李学银;控股股东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规范关联方交易的承诺:“1、本人、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影响股份公司的独立性、故意促使股份公司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股份公司必须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股份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股份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股份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3、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同意赔偿相应的损失。” | 2010年04月30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人恪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解决方式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3,406.51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48.3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821.7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800 | 2,800 | 42.79 | 2,800 | 100% | 2011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年产2.2万吨复合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 | 否 | 22,200 | 22,200 | 1,735.11 | 6,851.37 | 30.86% | 2014年01月31日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5,000 | 25,000 | 1,777.9 | 9,651.37 | - | - | 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年产500万平米太阳能电池背板建设项目 | 否 | 5,000 | 5,000 | 59.74 | 59.74 | 1.19% | 2013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聚氨酯粘合剂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3,000 | 3,000 | 110.67 | 110.67 | 3.69% | 2014年06月30日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5,000 | 5,000 | 0 | 5,000 | 1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5,000 | 5,000 | 0 | 5,000 | 1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8,000 | 18,000 | 170.41 | 10,170.41 | - | - | - | - | ||
合计 | - | 43,000 | 43,000 | 1,948.31 | 19,821.78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4、2012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该笔资金公司已于2012年10月12日一次性全部归还完毕。 5、2012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聚氨酯粘合剂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对原有聚氨酯粘合剂生产线进行改造。目前,该项目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12年3月1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年产500万平米太阳能电池背板建设项目”。2012年8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将“年产500万平米太阳能电池背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拟成立的南通尤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不变,公司将以向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的形式用于该项目的实施。南通尤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暂不成立。目前,该项目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截至 2011 年5 月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962.79 万元,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大信专审字【2011】第3-0107 号《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鉴证确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资金已于2011 年7 月置换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2012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该笔资金公司已于2012年10月12日一次性全部归还完毕。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积极开展项目调研和论证,制定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公司2012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内容的议案,并经2012年9月1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相关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百分之十的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
(4)支付股东股利。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特殊情况是指发生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工程建设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上述政策,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对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高度重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平等的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机会,最终与会股东投票通过分配方案后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009年至2011年母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8,920.44万元,2011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3,204万元。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12-042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