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张凯 | 董事 | 因故未出席 | 无 |
公司负责人李守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文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刘永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693,784,469.12 | 1,671,176,719.06 | 1.3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428,771,928.58 | 1,392,931,975.88 | 2.57% | |
股本(股) | 192,784,800.00 | 148,296,000.00 | 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41 | 9.39 | -21.09%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486,376.59 | -292.5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166 | -202.07%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52,168,607.64 | -5.29% | 468,524,709.28 | 8.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011,363.15 | -9.77% | 91,592,075.44 | 8.1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97 | -9.81% | 0.4751 | 8.1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97 | -9.81% | 0.4751 | 8.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7% | -0.28% | 6.48% | 0.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 | -0.49% | 5.49% | -0.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363.1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608,740.2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902,360.63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272.8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834,384.2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73,287.27 | |
所得税影响额 | -837,828.10 | |
合计 | 13,949,279.54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多次交易实现企业合并原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产生的投资收益 | 1,834,384.24 | 收购瑞普大地和赛瑞多肽时产生的投资收益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88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梁武 | 4,26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66,6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99,533 | 人民币普通股 | 3,199,533 |
苏雅拉达来 | 2,13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3,300 |
鲍恩东 | 1,77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8,400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博颐2期证券投资信托计划 | 1,74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0,400 |
交通银行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61,906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1,906 |
李旭东 | 1,5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0,000 |
广发证券-交行-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号) | 1,520,5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0,51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52,0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2,057 |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内生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11,936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1,936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李守军 | 83,246,800 | 0 | 0 | 83,246,800 | 首发承诺 | 2013-9-17 |
梁武 | 12,799,800 | 0 | 0 | 12,799,800 | 高管股份 | 2011-9-17 |
苏雅拉达来 | 6,399,900 | 0 | 0 | 6,399,900 | 高管股份 | 2011-9-17 |
鲍恩东 | 5,335,200 | 0 | 0 | 5,335,200 | 高管股份 | 2011-9-17 |
李旭东 | 4,680,000 | 0 | 0 | 4,680,000 | 高管股份 | 2011-9-17 |
张凯 | 3,900,000 | 0 | 0 | 3,900,000 | 高管股份 | 2011-9-17 |
周仲华 | 1,950,000 | 0 | 0 | 1,950,000 | 高管股份 | 2011-9-17 |
盛利娜 | 780,000 | 0 | 0 | 780,000 | 高管股份 | 2011-9-17 |
合计 | 119,091,700 | 0 | 0 | 119,091,700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71.46%,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末销售业务尚未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2、应收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96.49%,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扩大市场占有率,赊销收入增加。
3、预付款项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72.36%,其主要原因是:上期预付的土地款及购房款本期结算,预付款转销。
4、应收利息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04.53%,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未到期定期存款利息增加。
5、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71.4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往来欠款、投标保证金和业务活动备用金增加。
6、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44.8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持续收购瑞普大地和赛瑞多肽股权,纳入合并范围,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7、固定资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51.43%,其主要原因是:上期购置的办公楼和宿舍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期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8、在建工程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724.85%,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募投项目工程和自有资金项目工程投入增加。
9、无形资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51.9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土地使用权增加以及赛瑞多肽纳入合并范围其无形资产增加。
10、开发支出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75.9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外合作等资本化研发支出投入增加。
11、应付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52.25%,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商品采购增加。
12、预收款项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30.75%,其主要原因是:期初预收的货款本期实现销售,本期预收方式销售减少所致。
13、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84.54%, 其主要原因是:期初计提的利息收入本期部分到期,影响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14、实收资本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0%,其原因是:本期用资本公积10送3转增股本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5、管理费用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63.3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自2月份实施股权激励增加期权费用909.92万元,以及本期研发投入、员工薪酬、总部折旧摊销等运营费用增加。
16、投资收益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3659.45%,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购原联营公司瑞普大地和赛瑞多肽原股权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额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17、营业外收入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252.3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增加。
18、营业外支出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514.7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外捐赠赞助支出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9、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35.79%,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职工薪酬增加。
20、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2950.1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增加。
21、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70.0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购瑞普大地和赛瑞多肽支付现金增加。
22、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为1650万元,其内容为:本期湖南中岸、湖北龙翔和瑞普大地增资收到的少数股东投资。
2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257.1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贷款增加。
2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65.38%,其原因是:本期偿还银行贷款减少。
2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48.31%,主要原因是:本期派发现金股利较上年同期减少。
2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297.39%,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贷款担保费、进口信用证保证金及证券交易费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2012 年1-9月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012年前三季度,公司坚持“研发驱动与市场拉动”战略,积极推进营销体系变革,上半年取得较好的业绩增长,但受国家经济增长放缓与养殖业周期性波动的双重影响,在三季度经营业绩略有下滑。前三季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606.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1%,其中兽用生物制品实现销售收入24,543.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其中政府招标收入5,974.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0%),扣除政府招标后的兽用生物制品实现销售收入18,568.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9%;兽用制剂实现销售收入11,672.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04%;兽用原料药实现销售收入10,390.3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51%。
2012年1-9月份,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819.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1%;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9,159.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3%。公司自2月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后增加期权成本909.92万元,扣除此影响因素后公司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分别为11.79%和18.87%。
二、公司四季度重点工作
继续坚持公司既定战略,围绕抬升公司业绩的主题,落实“全员服务客户、全员服务营销”理念,在实现营业收入逆势增长的同时,适度控制管理资源投入增幅。
市场方面,抓住秋冬季节动物疫病多发的市场机会,从技术解决方案入手,融合药苗产品,做好预防用疫苗与治疗用药物的推广;从生物安全体系与疫病预防出发,做好饲养环境消毒、动物饮水质量改善、动物饲料霉变控制及动物机能改善等工作,大力推进消毒类、脱霉类、微生态类产品的销售;重点拓展与客户进行多形式的、深入的战略合作,持续提升老客户价值。
深化技术服务模式,在瑞普生物研究院设立疫病监测服务中心,立足于疫病与动物健康状况的监测,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免疫程序、用药方案及生物安全管理方案,构筑监测、免疫、用药与生物安全“四位一体”的养殖服务模式。
研发方面,加快新产品上市速度,在原有新产品的基础上,重点推出禽流感(H9亚型)灭活疫苗、猪细小病毒病灭活疫苗、鸡马立克氏病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禽病毒性关节炎活疫苗、黄芪多糖注射液、仔猪及蛋鸡用微生态制剂等。
同时,着力推进重大合作项目的进展,包括猪圆环病毒2型灭活疫苗、鸭出血性卵巢炎灭活疫苗、禽流感DNA疫苗(H5亚型)、头孢噻呋游离酸晶体制剂及抗体、干扰素等,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资源,奠定2013年乃至未来业绩增长的产品基础。
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同时,进行新工艺产业化准备及其它投产前各项工作,奠定2013年乃至未来业绩提升的产能基础。
管理方面,在保障研发资源与人力资源投入的同时,适度控制管理费用开支;同时,通过流程再造与人员优化,大幅度提高运营与管理效率。
三、三季度无形资产取得情况
1、专利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一项专利证书。情况如下表: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别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公告日 | 用途 |
1 | 瑞普天津 | 发明专利 | 一种提高氨基苷类药物吸收度的复合物 | ZL201110028113.9 | 2012.9.26 |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具有的一个共同特征是药动学口服后很少被机体吸收,公司发明一种可以提高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口服吸收的技术,可以促进该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可以增加氨基糖苷类药物的使用范围,口服用药即能达到治疗全身感染的目的 |
2、产品生产批准文号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26个生产批准文号,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兽药通 用名称 | 兽药商品名称 | 批准文号 | 有效期 | 用途 |
1 | 恩诺沙星粉(水产用) | /// | 兽药字(2012)170119107 | 2012.7.17-2017.7.17 | 用于治疗水产养殖动物由细菌性感染引起的出血性败血症、烂鳃病、打印病、肠炎病、赤鳍病、爱德华菌病等疾病。 |
2 | 复方磺胺嘧啶粉(水产用) | 龙翔磺 胺定 | 兽药字(2012)170119022 | 2012.7.17-2017.7.17 | 用于治疗草鱼、鲢鱼、鲈鱼、石斑鱼等由气单胞菌、荧光假单胞菌、副溶血弧菌、鳗弧菌引起的出血症、赤皮病、肠炎、腐皮病等疾病。 |
3 | 阿莫西林可溶性粉 | 龙翔阿莫欣 | 兽药字(2012)170111119 | 2012.7.17-2017.7.17 | 主要用于对氨苄西林敏感的革兰氏阳性球菌和革兰氏阴性菌感染,如巴氏杆菌病、大肠杆菌病、白痢、沙门氏菌病、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等。 |
4 | 酒石酸吉他霉素可溶性粉 | 龙翔吉安 | 兽药字(2012)170111134 | 2012.8.21-2017.8.21 | 用于治疗革兰氏阳性菌、支原体等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如鸡的葡萄球菌病、链球菌病、支原体病等。 |
5 | 地克珠利预混剂 | 龙翔球宁 | 兽药添字(2012)170111141 | 2012.8.21-2017.8.21 | 用于防治鲤科鱼类黏孢子虫、碘泡虫、尾孢虫、四极虫、单极虫等孢子虫病。 |
7 | 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 | 泌通舒 | 兽药字(2012)050032615 | 2012.7.17-2017.7.17 | 用于治疗畜禽革兰氏阳性菌感染,特别是耐青霉素而对本品敏感的细菌感染。 |
8 | 黄芪多糖注射液 | 升抗 | 兽药字(2012)050032244 | 2012.7.17-2017.7.17 | 本品能诱导机体产生干扰素,调节机体免疫功能,促进抗体形成。 |
9 | 扶正解毒散 | /// | 兽药字(2012)050035076 | 2012.7.17-2017.7.17 | 扶正祛邪,清热解毒。 |
10 | 盐酸环丙沙星可溶性粉 | /// | 兽药字(2012)050032159 | 2012.7.17-2017.7.17 | 用于禽细菌性疾病和支原体感染。 |
11 | 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钠可溶性粉 | 普菌磺 | 兽药字(2012)050036168 | 2012.7.17-2017.7.17 | 用于治疗鸡敏感菌引起的感染。 |
12 | 维生素C可溶性粉(6%) | 喜力 | 兽药字(2012)020036073 | 2012.7.17-2017.7.17 | 补充维生素C,增强机体抵抗力,增强肝脏解毒功能。 |
13 | 维生素C可溶性粉(10%) | 喜力 | 兽药字(2012)020036074 | 2012.7.17-2017.7.17 | |
14 | 清瘟解毒口服液 | 精鉴解毒宁 | 兽药字(2012)020036131 | 2012.7.17-2017.7.17 | 清热解毒。主治外感发热。 |
15 | 芪板青颗粒 | 精鉴金感康 | 兽药字(2012)020036322 | 2012.7.17-2017.7.17 | 清热燥湿。用于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的辅助治疗。 |
16 | 乳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 | 卵诺康 | 兽药字(2012)020032775 | 2012.7.17-2017.7.17 | 用于治疗禽类的敏感细菌及支原体所致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
17 | 乳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 | 卵诺康 | 兽药字(2012)020032181 | 2012.7.17-2017.7.17 | |
18 | 麻杏石甘口服液 | 支呼清 | 兽药字(2012)020036112 | 2012.7.17-2017.7.17 | 清热,宣肺,平喘。主治肺热咳喘。 |
19 | 三黄散 | /// | 兽药字(2012)020036334 | 2012.7.17-2017.7.17 | 清热泻火,燥湿止痢。主治湿热下痢。 |
20 | 磷酸泰乐菌素预混剂 | 泰力净 | 兽药字(2012)020033034 | 2012.8.21-2017.8.21 | 抗生素类药。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和支原体感染。 |
21 | 氟苯尼考粉(20%) | 立本康 | 兽药字(2012)020032539 | 2012.8.21-2017.8.21 | 抗菌药。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细菌性疾病。 |
22 | 头孢噻呋注射液 | 倍扶欣 | 兽药字(2012)020032420 | 2012.8.21-2017.8.21 | 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猪呼吸道细菌性感染。 |
23 | 头孢噻呋注射液 | 倍扶欣 | 兽药字(2012)020032419 | 2012.8.21-2017.8.21 | |
24 | 头孢噻呋注射液 | 倍扶欣 | 兽药字(2012)020032418 | 2012.8.21-2017.8.21 | |
25 | 头孢噻呋注射液 | 倍扶欣 | 兽药字(2012)020032417 | 2012.8.21-2017.8.21 | |
26 | 头孢噻呋注射液 | 倍扶欣 | 兽药字(2012)020032416 | 2012.8.21-2017.8.21 |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李守军、梁武、苏雅拉达来、鲍恩东、李旭东、张凯、周仲华、盛利娜 | (一)股东限售承诺履行情况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守军承诺:自瑞普生物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瑞普生物股份,也不由瑞普生物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上述锁定期满之后,若本人仍担任瑞普生物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瑞普生物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瑞普生物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瑞普生物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瑞普生物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梁武、苏雅拉达来、鲍恩东、李旭东、张凯、周仲华承诺:自瑞普生物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已持有的瑞普生物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锁定期满之后,若仍担任瑞普生物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瑞普生物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瑞普生物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瑞普生物股票数量占其所有瑞普生物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关联自然人股东盛利娜同时承诺,其作为董事梁武的配偶,所持股份将视同梁武所持股份遵照其限售承诺。 (二)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守军、主要股东梁武、苏雅拉达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目前所投资或从事的除公司之外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承诺目前除持有公司的股份外,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承诺在今后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股东期间,不从事与公司及/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业务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承诺今后将不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及/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该经济实体、经济组织。(三)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为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守军、主要股东梁武、苏雅拉达来、李旭东、张凯、鲍恩东2010年1月10日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将尽可能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公司承诺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交易,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四) 关于不发生资金占用的承诺为进一步杜绝控股股东发生侵占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守军、天津瑞普投资有限公司与天津瑞普典当有限公司2009年7月1日出具了《关于不发生资金占用的承诺》,承诺:今后严格遵守瑞普生物相关资金管理和内控制度,不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瑞普生物资金的情况。(五) 其他承诺(1)李守军承担支付公司收购天津瑞普高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1.613%股权转让价款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守军承诺:若公司须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或公司须补偿天津畜牧兽医研究所代为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则本人将无条件地全额承担支付义务;若公司因上述事项被他人主张任何权利或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则本人将无条件地全额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金、经济损失以及为承担法律责任所产生的相关费用。(2)李守军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员工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守军承诺:如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被要求为员工补缴或追偿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本人将对此承担责任,无条件全额承担应补缴或被追偿的金额、承担罚款等相关经济责任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10年09月17日 |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人皆遵守以上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人皆遵守以上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6,471.49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811.9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282.8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天津瑞普高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 是 | 1,914.67 | 1,914.67 | 1,914.67 | 100% | 2011年12月31日 | 303.52 | 是 | 否 | |
2、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 是 | 14,157.33 | 23,726.73 | 1,033.9 | 1,943.52 | 8.19% | 2013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3、瑞普生物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5,245 | 6,200 | 1,061.98 | 2,931.79 | 47.29% | 2013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4、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动物用头孢喹肟注射液和中药制剂扩建项目 | 否 | 7,015 | 7,015 | 202.93 | 810.94 | 11.56% | 201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5、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 否 | 6,936 | 6,936 | 147.08 | 4,837.88 | 69.75% | 2011年12月31日 | 801.25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5,268 | 45,792.4 | 2,445.89 | 12,438.8 | - | - | 1,104.77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收购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股权 | 不适用 | 1,723 | 1,723 | 1,723 | 100% | 2011年01月06日 | 否 | |||
2、购买空港商务园办公用房 | 不适用 | 7,958.43 | 7,958.43 | 7,958.43 | 100% | 否 | ||||
3、收购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股权 | 不适用 | 7,000 | 7,000 | 6,580.89 | 7,000 | 100% | 否 | |||
4、向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年产5吨沃尼妙林生产线及年产20吨氟苯尼考(I号工艺)生产线 | 否 | 1,800 | 1,800 | 0% | 2013年12月31日 | 否 | ||||
5、向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扩建湖南中岸活疫苗车间、新建灭活疫苗车间 | 否 | 2,697 | 2,697 | 785.2 | 982.6 | 36.43% | 2013年09月30日 | 否 | ||
6、收购内蒙古瑞普大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1%股权 | 不适用 | 180 | 180 | 180 | 100% | 2012年06月30日 | 否 | |||
7、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4,900 | 4,900 | 0% | 否 | |||||
8、收购天津赛瑞多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不适用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 | 2012年09月10日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6,400 | 6,400 | 6,400 | 1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12,500 | 12,500 | 7,600 | 60.8%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41,258.43 | 41,258.43 | 8,366.09 | 32,844.03 | - | - | - | - | |
合计 | - | 76,526.43 | 87,050.83 | 10,811.98 | 45,282.83 | - | - | 1,104.7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9、2012年9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天津赛瑞多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收购上海赛瑞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赛瑞多肽科技有限公司33.34%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为66.67%。截止本季末该款项已经支付。 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安排用途的超募资金余额为:194,206,613.53元。(不含账户利息)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1、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东丽开发区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厂区预留空地,变更为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以东、东九道以北的工业用地。 2、2012年3月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瑞普高科现有厂区将成为家禽灭活苗生产基地,董事会同意将“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中部分禽用灭活疫苗车间、禽/畜用活疫苗车间及转移因子车间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在空港经济区购买的【津空经(挂)2010-034号】土地上。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公司2012年3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将由天津瑞普高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并经公司2012年3月2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875.54万元,已在2011年1月份用募集资金置换完成。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012 年8月16 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修订为: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或投资规划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以调整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应当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意见,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对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计算口径为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当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时,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守军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