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2-029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0月25日下午13:30在珠海市海泉湾维景大酒店召开。经统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家) | 31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 21 |
外资股股东人数 | 10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370,115,692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3,929,007,993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441,107,699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2.44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5.69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16.76 |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本公司董事长高国富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通过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0,115,692股,意见如下:
赞成:5,370,115,692股,占100%
反对:0股,占0%
弃权:0股,占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