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2-057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25日下午14: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2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兖州市友谊路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洪信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733,495,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2.9984%。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733,495,1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股数均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2年9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黄侦武律师、赵永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统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