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成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周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60,089,054.74 | 248,057,609.83 | 246.7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824,601,131.95 | 228,230,570.29 | 261.3% | |||
股本(股) | 120,000,000.00 | 90,000,000.00 | 33.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87 | 2.54 | 170.47%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26,971,646.39 | 2.43% | 89,006,309.71 | 7.7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305,109.01 | 22.57% | 46,373,564.07 | 10.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1,262,120.55 | 82.0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43 | 36.5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7.69% | 0.50 | 6.3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7.69% | 0.50 | 6.3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7% | 降低2.84个百分点 | 14.84% | 降低8.70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2% | 降低3.86个百分点 | 13.81% | 降低9.8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53.0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30,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8,871.9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567,123.75 | |
合计 | 3,213,701.23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02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 764,501 | 人民币普通股 | 764,501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 | 747,919 | 人民币普通股 | 747,919 |
赵建平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 |
赵吉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 |
刘丽萍 | 276,819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819 |
陈宇 | 2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000 |
宋华君 | 25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000 |
季秀珍 | 240,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45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22,127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127 |
胡校风 | 208,561 | 人民币普通股 | 208,561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1653.15%,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到帐,大幅增加了货币资金。
(2)应收票据较期初降低42.52%,主要是报告期内票据到期结算及增加汇票付款业务所致。
(3)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56.03%,主要是期初基数较低,销售收入增长,增加部分较好的客户信用额度所致。
(4) 应收利息较年初增长100%,主要是报告期内定期存款计提利息。
(5)其他应收款较期初降低56.78%,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保证金。
(6)存货较期初增长59.07%,主要是各类存货储备增加。
(7)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68.21%,主要是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建设。
(8)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长397.63%,主要是报告期内信息披露费用待摊。
(9)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长644.62%,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0)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降低39.10%,主要是上年末预提年终奖金所致。
(11)应缴税费较期初增加增长57.56%,主要是收到政府补助对所得税影响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655.24%,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产生的递延收益所致。
(13)股本较期初增长33.33%,主要是报告期内,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
(14)资本公积较期初增长1001.05%,主要是报告期内,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每股20元,溢价增加资本公积。
(15)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长60.17%,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4,637.36万元。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降低134.47%,主要是利息收入同比增长。
(2)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降低47.46%,主要是应收账款对应的坏账准备同比减少。
(3)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11.93%,主要是收到的政府补助。
(4)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降低84.97%,主要是公司资产报废同比减少所致。
(5)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2.29%,主要是税率变动及利润增长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82.22%,主要是收到政府补助。
(2)报告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61.79%,主要是员工人数增加及工资增长。
(3)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降低30.21%,主要是购入固定资产进项抵扣较大及上年同期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等共同影响所致。
(4)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80.09%,主要是上市发行股票等相关费用的增加。
(5)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25%,主要是期初基数较低,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所致。
(6)报告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是收到上市发行股票收到现金。
(7)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100%,主要是报告期没有支付股利。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年6月12日,公司与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地址:Blaufelder Str. 45, 74564 Crailsheim, Germany)签订编号为: B - HS- 20120612《供货合同》,向其采购德国生产的卡氏瓶灌装生产线一条,合同总价款为133万欧元,已付款30%,设备在制作过程中。
(2)2012年8月13日,公司与上海昂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名称为“利拉鲁肽(Liraglutide)原料药工艺开发与验证”的《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金额为 30 万美元,已经付款,合同正在履行中。
(3)2012年8月13日,公司与上海昂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名称为“特立帕肽(Teriparatide)原料药工艺开发与验证”的《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金额为 30 万美元,已经付款,合同正在履行中。
(4)2012年8月13日,公司与上海昂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名称为“格雷默 Glatiramer原料药工艺开发与验证”的《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金额为 30 万美元,已经付款20万美金,合同正在履行中。
(5)2012年8月13日,公司与上海昂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名称为“曲普瑞林(Triptorelin)原料药工艺开发与验证”的《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金额为 30 万美元,已经付款10万美金,合同正在履行中。
(6)2012 年8月13日,公司与上海昂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名称为“生长抑素(Somatostatin)原料药工艺开发与验证”的《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金额为 30 万美元,已经付款10万美金,合同正在履行中。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股票如被终止上市,则公司股票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和“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 已履行完毕 | ||
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HSP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 自双成药业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双成药业A股股份,也不由双成药业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双成药业A股股份。 | 2012年07月24日 | 36个月 | 严格履行 | |
Ming Xiang Capital I, Ltd及Ming Xiang Capital II, Ltd. | 自双成药业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双成药业A股股份,也不由双成药业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双成药业A股股份。 | 2012年07月24日 | 12个月 | 严格履行 | |
王成栋、Wang Yingpu(王荧璞) | 自双成药业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双成药业A股股份,也不由双成药业回购本人持有的双成药业A股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双成药业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双成药业股份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现所持的双成药业股份;也不由双成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双成药业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双成药业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2年07月24日 | 持续 | 严格履行 | |
杨飞、陈汝君、王维、彭阿力、Teo Yi-Dar(张毅达) | 自双成药业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双成药业A股股份,也不由双成药业回购本人持有的双成药业A股股份。作为公司董事,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双成药业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双成药业股份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现所持的双成药业股份;也不由双成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双成药业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双成药业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2年07月24日 | 持续 | 严格履行 | |
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HSP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Ming Xiang Capital I, Ltd、Ming Xiang Capital II, Ltd.、SEAVI Advent Equity Pte. Ltd.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诺函》:1、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作为双成药业的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保证不自营或以合资、合作等任何形式从事对双成药业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双成药业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本公司现有的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附属企业”)亦不会经营与双成药业所从事的业务有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作为双成药业的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无论任何原因,若本公司及附属企业未来经营的业务与双成药业前述业务存在竞争,本公司同意将根据双成药业的要求,由双成药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本公司的附属企业向双成药业转让有关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合法的途径对本公司或附属企业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双成药业存在同业竞争。3、如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双成药业及双成药业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双成药业及双成药业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公司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双成药业所有。 | 2012年1月 | 持续 | 严格履行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诺函》:1、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双成药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双成药业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双成药业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2、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双成药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双成药业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双成药业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双成药业,由双成药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双成药业存在同业竞争。3、如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双成药业及双成药业的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双成药业及双成药业的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双成药业所有。 | 2012年1月 | 持续 | 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解决方式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 | 至 | 1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6,337.07 | 至 | 7,745.31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0,411,925.4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今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费用较大;2,转固设备及厂房,今年不能形成预计规模,折旧影响较大;3,人工成本增加。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无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