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证券明确资管业务法律定位 建立资管大平台
2012-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马婧妤
华融证券
明确资管业务法律定位 建立资管大平台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衡道庆
华融证券副总经理郭芝海昨日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创新发展’专题会”上表示,资产管理业务未来的创新方向应当着重包括六个方面,他同时建议进一步明确券商资管业务法律定位,建立资管业务大平台,允许券商聘请外部投资顾问,迅速拓展资管能力。
郭芝海认为,未来券商资管的创新着力点在于,提升金融中介作用,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提供者的职能;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借鉴银行信托金融产品运作模式开发新产品,服务客户;加强去同质化现象,用适度杠杆发展创新型资产管理业务;借鉴信托、银行模式,大力发展适应资管业务的与实体经济直接联系的金融产品;发展融资型专项计划,建立以资产证券化为主体的企业融资通道;加快传统资产管理业务创新。
他建议对以下几点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讨论:
第一,明确券商资产管理业务法律定位,为券商资管创造公平统一的竞争环境。明确券商资产管理业务适用信托法,信托制度财产独立、破产隔离以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等功能,对于资产管理业务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建立资产管理业务大平台,允许证券公司聘请外部投资顾问,迅速拓展投资管理能力,服务客户需求。可借鉴QDII做法,允许券商资产管理部门在建立严格的准入机制和完备的风险监控机制的基础上,聘请外部投资顾问。一来可以有效弥补券商资管在投资范围扩大以后,短期内的管理能力不足;二来可以有效推动券商资管的差异化发展,形成或自主管理、或产品设计、或提供平台服务的不同发展途径。
第三,建议证券公司加强与监管机构、合作机构的沟通,如有可能出台创新业务风险控制指引,指导证券公司在风险有效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创新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