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张雅锋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思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海乐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012年9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
| 总资产(元) | 10,477,439,349.66 | 11,175,238,848.23 | -6.24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750,882,611.59 | 2,681,734,918.89 | 2.58 | ||
| 股本(股) | 1,791,951,572.00 | 716,780,629.00 | 150.0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54 | 3.74 | -58.82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311,022,368.47 | 224.55 | 1,099,457,674.31 | 29.95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029,030.06 | 不适用 | 159,247,069.68 | 391.82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75,181,470.66 | 不适用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10 | 不适用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不适用 | 0.09 | 80.00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不适用 | 0.09 | 80.00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6 | 上升4.75个百分点 | 5.82 | 上升4.56个百分点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3 | 上升4.93个百分点 | 5.77 | 上升4.79个百分点 | |
注: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中,2012年7-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2012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五项指标,因上年同期数据为负数,故“比上年同期增减(%)”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91,023.4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89,4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1,071.27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影响利润总额) | 1,989,447.84 |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497,361.96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影响净利润) | 1,492,085.88 |
|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的非经常性损益 | 122,193.78 |
| 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非经常性损益 | 1,369,892.1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9,861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4,015,905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15,905 | |
| 武汉香溢大酒店有限公司 | 15,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00,000 | |
| 玉林市华龙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363,54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63,542 | |
| 王素芳 | 8,144,605 | 人民币普通股 | 8,144,605 | |
| 南宁市荣高投资有限公司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 | |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330,258 | 人民币普通股 | 5,330,258 | |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星石一号 | 2,585,809 | 人民币普通股 | 2,585,809 |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金37号资金信托合同 | 2,400,935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0,935 | |
| 周春芳 | 1,82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0,500 | |
| 李京泰 | 1,781,1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1,175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2012年9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增减百分比(%) | 主要原因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38,858,392.52 | 3,489,102,044.37 | -32.97 | 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债券投资规模减少。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8,100,000.00 | - | 100.00 | 期末买入返售业务增加。 |
| 应收利息 | 108,053,607.02 | 68,257,266.98 | 58.30 | 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增加。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46,494,219.37 | 278,987,434.64 | 131.73 | 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债券投资规模增加。 |
| 长期股权投资 | 30,000,000.00 | - | 100.00 | 直投子公司新增对外投资。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996,554.61 | 35,376,524.20 | -71.74 | 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可抵扣差异减少。 |
| 其他资产 | 282,594,881.16 | 148,313,372.51 | 90.54 | 本期新增融资融券业务。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857,664,368.21 | 1,419,398,689.80 | -39.58 | 期末卖出回购业务减少。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749,253.29 | 48,165,702.07 | -46.54 | 本期支付期初应付工资后应付职工薪酬减少。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91,951,572.00 | 716,780,629.00 | 150.00 | 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所致。 |
| 资本公积 | 54,618,744.20 | 180,557,152.83 | -69.75 | 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所致 。 |
| 未分配利润 | 298,756,514.48 | 1,178,841,356.15 | -74.66 | 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所致。 |
| 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增减百分比(%) | 主要原因 |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 | 518,215,279.02 | 651,878,725.41 | -20.50 | 证券二级市场低迷导致经纪业务收入减少。 |
|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 11,952,008.47 | 8,749,905.93 | 36.60 | 公司定向资产规模增加,收入增加。 |
| 利息净收入 | 26,681,402.27 | 15,294,987.08 | 74.45 | 债券回购利息支出减少。 |
| 投资收益 | 147,127,147.68 | 32,214,861.66 | 356.71 | 自营业务投资收益增加。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99,466,594.83 | -216,447,281.65 | 145.95 | 自营证券公允价值变动。 |
| 营业外收入 | 2,856,944.87 | 14,027,048.68 | -79.63 | 政府补助减少。 |
| 营业外支出 | 766,362.76 | 1,019,064.98 | -24.80 | 其他营业外支出事项减少。 |
| 所得税费用 | 59,980,424.70 | 25,879,660.90 | 131.77 | 利润总额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2.4.1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2.4.2 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置换及企业合并事项
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通过在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公司于2012年5月7日与自然人孙泽华签订《交易合同》,将公司分别位于广西桂林市、广西梧州市的部分物业资产出售给孙泽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9,500,000.00元。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因公司未收到交易款项,相关资产的清算交割手续尚未办理,公司于2012年8月25日就相关事项发布专项公告。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进展情况的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委托律师处理该事项,公司将对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持续信息披露。上述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影响。
3.2.4.3 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2012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50亿元。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中。
3.2.4.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①参与国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a.参与国海债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情况
单位:万份
| 关联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期初份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份额 | 期初份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份额 | |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775.44 | - | 11,775.44 | - | 11,775.44 | - | - | 11,775.44 |
b.收取集合资产管理费
单位:元
| 关联交易方 | 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2012年7-9月 | 占同类交易额情况(%) | 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购买国海债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海内需增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取集合资产管理费 | 市场价 | 59,492.57 | 1.60 | 59,492.57 |
| 合计 | 59,492.57 | 59,492.57 | |||
②支付次级债务利息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本期已付利息 | 期末未付利息 | 说明 |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2010年4月12日 | 2016年4月11日 | 9,693,750.00 | 8,508,958.33 | 为迅速提高公司净资本规模,以获取各项创新业务资格,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入6年期5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务。 |
(2)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3)与关联方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事项
①报告期内,公司无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担保事项。
3.2.4.5 重大合同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交易、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担保合同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事项。
(4)其他重大合同
| 序号 | 协议名称 | 签订方 | 签订日期 |
| 1 | 全面业务合作协议 |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2年9月 |
3.2.4.6 报告期内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决定
| 序号 | 批复日期 | 批复标题及文号 |
| 1 | 2012-7-4 | 广西证监局关于核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广西南宁横县和梧州岑溪市设立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桂证监许可[2012]23号) |
| 2 | 2012-7-4 | 广西证监局关于梁懿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桂证监许可[2012]24号) |
| 3 | 2012-7-4 | 广西证监局关于覃世英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桂证监许可[2012]25号) |
| 4 | 2012-7-5 | 云南证监局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开展中间介绍业务的无异议函(云证监函[2012]68号) |
| 5 | 2012-7-10 | 广西证监局关于叶长东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桂证监许可[2012]26号) |
| 6 | 2012-7-10 | 广西证监局关于黄永祥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桂证监许可[2012]27号) |
| 7 | 2012-7-24 | 广西证监局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地区二十九家证券营业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函(桂证监函[2012]127号) |
| 8 | 2012-7-24 | 关于国海证券重庆营业部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的核查意见函(渝证监机函[2012]60号) |
| 9 | 2012-7-24 | 关于同意开通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函(上证会字[2012]151号) |
| 10 | 2012-7-26 | 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体育路证券营业部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的无异议函(晋证监函[2012]171号) |
| 11 | 2012-7-27 | 广西证监局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广西南宁横县和梧州岑溪市设立非现场交易证券营业部评估意见函(桂证监函[2012]134号) |
| 12 | 2012-8-20 | 关于保荐代表人资格变更登记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431号) |
| 13 | 2012-9-4 | 广西证监局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桂林辅星路等六家证券营业部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的函(桂证监函[2012]156号) |
| 14 | 2012-9-6 | 关于对国海证券长沙中意一路证券营业部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的核查意见(湘证监机构字[2012]93号) |
| 15 | 2012-9-6 | 关于核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05号) |
| 16 | 2012-9-20 | 关于国海证券太原体育路证券营业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无异议函(晋证监函[2012]226号) |
3.3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国海证券相关股东及南宁市荣高投资有限公司 | 1.以其持有的股份按相同的支付比例给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对价安排共计24,440,000股; 2.原持有国海证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桂东电力、索美公司、中恒集团及河池化工承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靓本清超市作为索美公司的关联方亦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荣桂贸易及湖南湘晖因本公司启动本次重组时持有国海证券股权尚不足一年,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为48个月,其余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原国海证券股东及荣高投资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相关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原国海证券股东 | 约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的三年内(包含实施完毕的当年),每年年末均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对国海证券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测试后国海证券的价值小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国海证券的作价值20.69亿元,则原国海证券股东需将减值额对应的股份数予以注销或赠送予桂林集琦的相关股东。 | 公司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进行2011年末减值测试,并出具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减值测试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通桂评报字[2012]第006号)。经采用市场法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646,333.36万元,较账面值256,669.44万元,增值389,663.92万元,增值率为151.82%。与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时国海证券股东全部权益的所作价值206,900万元相比,增值439,433.36万元,增值率为212.39%,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未出现减值。 |
| 原国海证券股东 | “如因中油上海销售有限公司起诉案被法院终审裁定或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或返还责任,或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国海证券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国海证券股东将按现在持有国海证券的股权比例承担超过国海证券已就该案预计提负债人民币43,467,434.00元以上部分的赔偿责任或返还责任;如因四川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案被法院终审裁定或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或返还责任,或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国海证券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国海证券股东将按现在持有国海证券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返还责任。” | 2011年7月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中油上海销售有限公司起诉案做出终审判决,国海证券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未超出国海证券已就该案计提的预计负债,相关股东无需履行上述承诺;四川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案已达成调解,本公司已一次性补偿四川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00万元。原国海证券股东按所持有原国海证券的股权比例承担的补偿款已在2011年度的分红款中扣除,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 |
| 原国海证券主要股东 | 为保证国海借壳上市的顺利进行,原国海证券前四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桂东电力、荣桂贸易和索美公司在此进一步声明并承诺如下:如原国海证券其他十家股东中任何一家股东不能按照前述承诺履行或部分履行相应补偿或赔偿责任的,则原四家主要股东承担连带赔偿或补偿责任。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相关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作为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存续公司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存续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同时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存续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2.对于承诺方及其关联方将来与存续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将严格履行桂林集琦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允,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相关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承诺保证与桂林集琦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相关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
| 国海证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 国海证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除需满足一般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外,上市后将针对国海证券自身特点,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客户资产保护、风险控制、合规检查、创新业务开展与风险管理等信息,强化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充分披露证券公司可能因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券监管机构采取限制业务等监管措施、甚至被撤销全部证券业务许可的风险。同时将严格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监控机制,建立对风险的实时监控系统,加强对风险的动态监控,增强识别、度量、控制风险的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相关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
| 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 | 3.桂林集琦将其持有的控股、参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给索美公司时,如不能取得该等公司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索美公司同意,如有其他股东行使对该等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索美公司同意将受让该等公司股权改为收取该等股权转让的现金。 4.因桂林集琦的部分资产被抵押、查封、冻结,如该等资产于本次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生效后不能及时、顺利向索美公司转移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索美公司承担。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相关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
| 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 | 索美公司承诺:索美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规定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索美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相关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注:上表承诺内容涉及公司名称均为简称,简称情况如下表:
| 公司简称 | 公司全称 |
| 广西投资集团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索美公司 | 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 |
| 桂东电力 |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荣桂贸易 | 广西荣桂贸易公司 |
| 中恒集团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湖南湘晖 | 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
| 河池化工 |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靓本清超市 | 广州市靓本清超市有限公司 |
| 荣高投资 | 南宁市荣高投资有限公司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较大,无法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变动情况进行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 2010 年修订)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月度主要财务信息,以便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序号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期末账面值 | 占期末证券总投资比例(%) | 报告期损益 |
| 1 | 货币基金 | 161615 | 融通货币B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165,972.00 | 8.56 | 165,972.00 |
| 2 | 企业债 | 1180087 | 11彬煤债 | 199,184,384.00 | 2,000,000.00 | 199,342,400.00 | 8.52 | 19,984,819.18 |
| 3 | 企业债 | 1080003 | 10乌城投债 | 185,432,970.00 | 1,900,000.00 | 190,931,380.00 | 8.16 | 11,403,464.64 |
| 4 | 企业债 | 1180088 | 11宝丰能源债 | 150,100,674.10 | 1,500,000.00 | 151,501,700.00 | 6.48 | 11,857,386.30 |
| 5 | 企业债 | 980148 | 09吉安城投债 | 133,669,310.00 | 1,288,610.00 | 133,173,361.10 | 5.69 | 13,056,364.52 |
| 6 | 企业债 | 1180098 | 11江阴开投债 | 119,023,284.89 | 1,200,000.00 | 121,002,600.00 | 5.17 | 11,199,076.22 |
| 7 | 中期票据 | 1182293 | 11铜有色MTN1 | 100,000,000.00 | 1,000,000.00 | 103,140,800.00 | 4.41 | 5,637,737.57 |
| 8 | 企业债 | 980170 | 09嘉高投债 | 100,824,700.00 | 1,000,000.00 | 100,293,400.00 | 4.29 | 7,808,424.04 |
| 9 | 企业债 | 980145 | 09邕水务 | 92,050,920.00 | 900,000.00 | 91,868,940.00 | 3.93 | 9,911,106.48 |
| 10 | 企业债 | 980159 | 09衡城投债 | 81,897,120.00 | 800,000.00 | 80,736,800.00 | 3.45 | 6,684,533.31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958,864,051.00 | - | 966,701,039.42 | 41.34 | 44,860,095.12 | |||
|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 - | - | 103,528,629.70 | |||
| 合计 | 2,321,047,413.99 | - | 2,338,858,392.52 | 100.00 | 246,097,609.08 | |||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 (3)其他证券投资指除前十只证券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 (4)报告期损益包括报告期公司因持有该证券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5.2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3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4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2年08月0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媒体 | 华夏时报记者 | 询问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等情况;询问公司是否有短期融资计划。公司未提供资料。 |
| 2012年8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媒体 | 京华时报记者 | 询问公司是否内部禁用奇虎360安全浏览器及其系列产品。公司未提供资料。 |
| 2012年9月18日 | 深圳 | 现场采访 | 媒体 | 理财周报记者 | 公司总裁就公司创新业务开展等情况接受理财周报记者采访。公司未提供资料。 |
| 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众投资者 | 询问公司限售股份解限情况;公司股东质押情况;公司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公司股东大宗交易情况等。公司未提供资料。 |
3.5.5 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张雅锋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2-5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雅锋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借入次级债务的议案》
同意向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入6年期4.5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务,相关内容逐项表决如下:
(一)次级债务的规模、期限、利率
本次借入次级债务规模为人民币4.5亿元;期限为6年;利率为:浮动利率,按年调整。第一年利率为2012年款项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后五年利率分别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款项到帐对应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雅锋女士、管跃庆先生、梁雄先生回避表决。
(二)借入资金的用途
本次借入的4.5亿元6年期次级债务资金将用于增加公司净资本,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支持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创新和未来新业务的开展,支持公司人才引进、营业网点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品牌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雅锋女士、管跃庆先生、梁雄先生回避表决。
(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借入次级债务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雅锋女士、管跃庆先生、梁雄先生回避表决。
(四)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向监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雅锋女士、管跃庆先生、梁雄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借入次级债务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12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原章程条款:第五十一条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修改为:第五十一条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
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也可以与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股东条件的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
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可以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或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或从事自有物业的管理和/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子公司的设立和相关业务的开展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监管部门核准事宜及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本次修改章程涉及证券公司章程重要条款修订的,尚需经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
三、《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成立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经纪分公司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设立深圳经纪分公司,负责深圳地区证券营业部管理。
(二)授权公司经营层向监管机构上报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材料,并办理工商登记、筹建、申请验收、领取营业执照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申请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并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在监管部门正式受理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申请后向监管部门申请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手续;
(二)同意公司在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后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授权公司经营层制定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相关业务操作细则等。
(三)公司获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对《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换发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修改后《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表述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金融产品代销。(说明:业务内容将依据监管部门批复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
(一)《关于借入次级债务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申请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并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其中,第(二)项议案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2-5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1)证券公司次级债务:是指证券公司经批准向股东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定向借入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务之后,先于证券公司股权资本的债务。证券公司借入期限在2年以上(含2年)的次级债务为长期次级债务。长期次级债务经批准可以按一定比例计入证券公司的净资本。
(2)本次关联交易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投资集团)。
(3)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借入6年期4.5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借入利率为:浮动利率,按年调整。第一年利率为2012年款项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后五年利率分别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款项到帐对应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4)次级债务合同由关联交易双方于2012年10月2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签订。
2.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1)广西投资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6.04%的股份。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入次级债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雅锋女士、管跃庆先生、梁雄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须经广西证监局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国有独资)
注册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法定代表人:管跃庆
注册资本:419,700 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450100198229061
主营业务:为自治区建设项目筹措资金,开展经营性、开发性投资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济技术合作。
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广西投资集团成立于1988年6月,注册资本41.97亿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实体。电力、铝业、证券是广西投资集团的主要产业,资产量分别占该公司2011年末总资产的32%、30%和21%。目前,广西投资集团参与投资建设的电力项目总装机容量1850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702万千瓦,已投产电力权益装机容量564万千瓦,是目前广西最大的地方发电集团;氧化铝产能200万吨/年、电解铝产能45万吨/年,区内氧化铝、电解铝分别占广西的31%、45%,是广西重要的经济实体。该公司目前参控股企业98家,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公司55家(含分公司6家),参股公司37家(集团直接参股企业24家,其中参股上市公司3家:桂冠电力、中国铝业、中国石油),下属企业参股13家。
2011年,广西投资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05.45亿元,净利润5.1亿元。截止2012年9月30日,广西投资集团净资产为142亿元。
3.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广西投资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6.04%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张雅锋女士任广西投资集团副总裁,公司董事管跃庆先生任广西投资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董事梁雄先生任广西投资集团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借入6年期4.5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借入利率为:浮动利率,按年调整。第一年利率为2012年款项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后五年利率分别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款项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次级债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行业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借入6年期4.5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借入利率为:浮动利率,按年调整。第一年利率为2012年款项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后五年利率分别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款项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净资本为19.54亿元,各项风控指标合规,但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常规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创新业务的开展,需要适度补充资本金。
目前公司正着手准备以下创新业务:一是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准备金;二是设立专业子公司;三是开展现金管理理财业务及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新业务,需扣减净资本和计算风险资本准备。目前部分净资本雄厚的证券公司已经开展上述创新业务,抢占了市场先机,公司亟需采取有效手段迅速扩充净资本规模,为创新业务开展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为了迅速提高净资本规模,拓展各项创新业务,公司拟向广西投资集团借入次级债,在广西证监局批准后将借入的次级债务按照《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计入净资本,同时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支持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和创新业务的开展。
公司借入本次次级债务后,将为公司注入4.5亿元现金,增强了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抗风险能力,调整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常规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创新业务开展的需要提供了资金保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后,公司未来5年内,净资本将分别按比例增加4.5亿元、4.05亿元、3.15亿元、2.25亿元、0.9亿元。净资本规模的扩充,将为创新业务开展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公司创利能力。
公司借入本次次级债务后,将增加负债4.5亿元,根据2012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计算,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资产负债率将由35%增至41%;此外,本次债务预计在未来6年内每年增加利息支出约0.32亿元,共计增加利息支出约1.95亿元。根据相关规定,次级债务清偿顺序在普通债务之后,公司具有稳定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盈利能力,债务利息可正常偿付。本次级债务合同约定若公司未来资本金大幅提高,且营运资金充沛,经公司股东大会、广西证监局批准,公司将提前偿还次级债务,公司利息支出将相应减少。
八、2012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经统计,2012年年初至2012年10月25日,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收取款项共计807,885.85元,其中收取集合资产管理费807,881.32元,收取经纪业务手续费4.53元;向广西投资集团支付款项共计38,087,500.00元,为支付公司2010年度借入的次级债务在2012年前三季度产生的利息。此外,在上述期间内,广西投资集团赎回其参与国海债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1,775.44万份。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资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
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能迅速提高公司的净资本规模,有利于公司获得各项创新业务资格,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谨慎决策,次级债发行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能迅速提高公司的净资本规模,有利于公司获得各项创新业务资格,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次级债务合同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2-5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导致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2年11月1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在2012年11月8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六)现场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6楼多功能厅。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借入次级债务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申请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并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要逐项表决;第(二)项议案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12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帐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帐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12年11月9日至2012年11月12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7:00 (休息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39038 0771-5569592
传 真:0771-5530903
联系人:刘峻、马雨飞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50;
(二)投票简称:国海投票;
(三)投票时间:2012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四)在投票当日,“国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五)投票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对议案1《关于借入次级债务的议案》进行逐项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总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100.00 |
| 1 | 关于借入次级债务的议案 | 1.00 |
| 子议案1.1:次级债务的规模、期限、利率 | 1.01 | |
| 子议案1.2:借入资金的用途 | 1.02 | |
| 子议案1.3:决议有效期 | 1.03 | |
| 子议案1.4:授权事项 | 1.04 |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可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业务指南》的步骤,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网络投票结果查询
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后次一交易日在证券营业部查询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结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均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投票记录。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 表决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关于借入次级债务的议案》 | —— | —— | —— |
| 子议案1.1:次级债务的规模、期限、利率 | |||
| 子议案1.2:借入资金的用途 | |||
| 子议案1.3:决议有效期 | |||
| 子议案1.4:授权事项 | |||
|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3.《关于申请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并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 股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2-5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