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伟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东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罗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619,891,683.13 | 629,770,048.74 | -1.57%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64,854,534.98 | 569,775,082.01 | -0.86% | |||
| 股本(股) | 199,800,000.00 | 199,800,000.00 | 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83 | 2.85 | -0.7%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110,656,377.58 | -22.39% | 308,786,333.06 | -24.2%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291,814.82 | -15.24% | 13,769,771.43 | -29.5%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83,447,097.49 | -304.07%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42 | -304.03%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 | 0.07 | -30%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 | 0.07 | -30%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4% | -0.12% | 2.43% | -0.91%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1% | -0.13% | 2.11% | -1.0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492.00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90,725.0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59,057.9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301.77 | |
| 所得税影响额 | -595,318.72 | |
| 合计 | 1,788,257.92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390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广东明珠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1,7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0,000 |
| 兴宁市众益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5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5,000 |
| 龚锦尤 | 43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0,200 |
| 郑卫平 | 396,144 | 人民币普通股 | 396,144 |
| 深圳市华江实业有限公司 | 280,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260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7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9,500 |
| 孙锡林 | 2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000 |
| 徐正阳 | 22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500 |
| 王瀚 | 200,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960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88,5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508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2012年9月30日余额较2011 年年末余额减少38.18%,主要系随着营业收入的减少,应收账款相应减少,同时公司加大力度收回前期货款影响所致;
2、预付账款:2012年9月30日余额较2011年年末余额增加95.94.%,主要系公司采购商品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2012年9 月30日余额较2011年年末余额增加185.56%,主要系公司应收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
4、其他流动资产:2012年9 月30日余额较2011年年末余额增加4000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5、长期应收款:2012年9 月30日余额较2011年年末余额减少31.5%,主要系本公司本期收回长期应收款所致;
6、应交税费:2012年9月30日余额较2011年年末余额增加214.17%,主要系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影响所致;
7、其他应付款:2012年9 月30日余额较2011年年末余额减少42.69%,主要系支付货物进口报关相关性税费所致;
8、财务费用:2012年1-9月较上年同期减少297.8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定期存款到期利息收入增加影响所致;
9、营业外收入及支出:2012年1-9月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00.3%、100.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财政补贴收入增加及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2012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128.09万元,主要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2012年1-9月投资损失30.24万元,主要系公司转让子公司东莞市升贸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转让东莞升贸电子有限公司股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8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与东莞升贸合作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东莞升贸70%股权,以原收购价格70万元转让给东莞升贸第二大股东徐钻先生。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莞升贸股权,东莞升贸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承担。截止2012年9月30日,上述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报告期内,东莞升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7.01万元。
2、转让深圳市金远升五金有限公司债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5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债权转让协议(草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对深圳市金远升五金有限公司享有的27,675,632.40元债权,以27,675,632.40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新力达集团支付款项2000万元,剩余款项及利息将于2012年末前支付。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按照《投资协议》,在新亚制程完成对库泰克51%股权的收购后的2011、2012、2013年三个会计年度,库泰克需分别完成年净利润500万元、800万元、1200万元的经营目标。如未完成该目标,本公司承诺将以现金方式补足实际净利润与经营目标的差额。 | 2011年01月15日 | 2011年至2013年 | 履行中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发行前全体股东 |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伟明、徐琦在公司上市前签署《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伟明、徐琦在公司上市前签署《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 | 2010年01月01日 | 永久 | 履行中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发行前全体股东 | 发行前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 2010年04月02日 | 永久 | 履行中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 解决方式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40% | 至 | -20%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512 | 至 | 2,016 |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200,278.92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受外部经济环境影响,电子行业订单下滑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导致业绩预测下调。 2、受产品线结构调整及后续市场推广时间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导致本期盈利下降。 |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2-04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2年10月25日九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许伟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关于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2-04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2 年10月25日下午二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建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经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认为公司本次改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2-04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由于原负责审计公司的项目负责合伙人及主要审计团队已经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保持以后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且与之前年度审计工作的相互衔接,公司经过认真考虑和调查后,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经过认真调查了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经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过,本次《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与新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约定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另行签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已事先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通告我们,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经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认为公司本次改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