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以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奉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李晨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4,320,372,753.73 | 4,225,417,265.85 | 2.25%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819,638,701.87 | 3,701,641,763.35 | 3.19% | |||
| 股本(股) | 552,500,000.00 | 425,000,000.00 | 3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91 | 8.71 | -20.67%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360,343,984.83 | -28.07% | 1,063,117,793.56 | -23.52%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677,118.80 | -84.53% | 160,463,920.14 | -45.7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4,490,975.20 | 93.71%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03 | 94.44%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90% | 0.29 | -63.29%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90% | 0.29 | -63.29%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9% | 减少3.88个百分点 | 4.26% | 减少12.95个百分点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3% | 减少3.73个百分点 | 3.86% | 减少12.57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7,699.48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927,514.78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7,667.0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所得税影响额 | -2,592,233.93 | |
| 合计 | 15,069,914.37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704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349,176 | 人民币普通股 | 7,349,176 |
| 中国民生银行-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56,816 | 人民币普通股 | 5,556,816 |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880,652 | 人民币普通股 | 2,880,652 |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376,879 | 人民币普通股 | 2,376,879 |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2,324,948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4,948 |
| 中国工商银行-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257,176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7,176 |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 1,6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0,000 |
| 徐凤琴 | 1,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0 |
| 西藏丹红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397,5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7,538 |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1,396,08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6,084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增减比例 | 原因说明 |
| 应收票据 | 28,531,753.44 | 401,283,155.68 | -92.89% | 报告期内使用银行承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购款、承兑汇票到期,使得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减少 |
| 预付款项 | 426,913,913.63 | 276,639,675.85 | 54.32% | 报告期内预付工程、设备采购款、合作开发一类新药款项及广告费等 |
| 其他应收款 | 244,945,280.91 | 30,638,882.24 | 699.46% | 报告期内预付市场活动经费及计提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 存货 | 462,965,480.01 | 326,745,899.74 | 41.69% | 报告期末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增加 |
| 在建工程 | 436,491,574.21 | 219,122,988.84 | 99.20% | 随着募投项目的开工,在建工程投入增加 |
| 工程物资 | 33,396,787.05 | 5,028,946.80 | 564.09% | 随着募投项目的开工,在建工程所需工程物资增加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971,693.91 | 10,509,009.46 | 61.50% | 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
| 短期借款 | 80,000,000.00 | 155,000,000.00 | -48.39% | 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 |
| 应付账款 | 113,999,390.42 | 72,769,109.47 | 56.66% | 报告期末应付供应商采购款项等增加 |
| 预收款项 | 43,387,561.22 | 28,801,553.66 | 50.64% | 报告期内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25,659.17 | 17,614,278.03 | -85.66% | 截止报告期末根据销售业绩计算的计提工资减少 |
| 应交税费 | 4,197,880.97 | 37,415,195.13 | -88.78% | 报告期末留抵进项税增加,导致应交税费减少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56,985,637.24 | 102,795,787.40 | 52.72% | 报告期末确认的递延收益增加 |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比例 | 原因说明 |
| 财务费用 | -33,092,260.85 | 13,025,080.06 | -354.07% | 报告期内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
| 资产减值损失 | 10,716,596.66 | 6,791,732.07 | 57.79% | 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
| 营业外收入 | 19,000,374.85 | 30,807,645.62 | -38.33% | 报告期内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等营业外收入款项减少 |
| 营业外支出 | 1,338,226.55 | 13,732,534.40 | -90.26% | 报告期内对外捐赠比同期减少 |
| 所得税费用 | 28,595,385.81 | 53,068,396.46 | -46.12% | 报告期内实现的应税所得额减少 |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比例 | 原因说明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1,062.59 | 1,028,270.14 | -88.23% | 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988,824.02 | 59,424,876.88 | 76.67% | 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增加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9,008,653.41 | 303,393,868.28 | -34.41% | 报告期内缴纳的所得税等减少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211,758,975.30 | 139,763,905.23 | 51.51% |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所需支付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项目投资增加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263,000,000.00 | -80.99% | 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减少 |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171,000,000.00 | 185,000,000.00 | -7.57% | 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 |
|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16,568,540.04 | 50,333,874.19 | -67.08% | 报告期内支付的银行借款利息减少等 |
2、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45.74%,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而随着公司新产品市场开拓,营销网络建设规模加大,销售费用中固定费用如基本薪酬、广告费、日常市场活动费用等支出较多,致使公司在销售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固定销售费用占比较大,导致销售费用率明显增加使净利润下降;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3.71%,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同期增加,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税费支出减少;
(3)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63.29%,主要是报告期内净利润减少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以岭医药集团控股股东吴以岭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以岭医药集团股份。 | 2010年10月 | 2011.7.28-2014.7.27 | 严格履行 |
|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叶双、吴相君、李晨光、田书彦、郭双庚、潘泽富、高秀强、高学东、吴瑞、孙长荣等10名自然人股东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10月 | 2011.7.28-2014.7.27 | 严格履行 | |
| 公司108名自然人股东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10月 | 2011.7.28-2014.7.27 | 严格履行 |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在任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10月 | 长期 | 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将来不再占用以岭药业的资金、资产,不滥用控股股东的权利侵占以岭药业的资金、资产。 | 2010年10月 | 长期 | 严格履行 |
| 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以岭医药集团及下属单位没有经营与以岭药业相同或同类的业务,将不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经营与以岭药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经营任何对以岭药业经营及拟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类同项目或功能上具有替代作用的项目,也不会以任何方式投资经营与以岭药业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从而确保避免对以岭药业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 2010年10月 | 长期 | 严格履行 | |
| 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如以岭药业因历史上未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追缴的情形,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向有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补缴及与该等款项相关的其他费用,将不以任何形式占用以岭药业资金补缴上述款项。 | 2010年10月 | 长期 | 严格履行 | |
| 实际控制人吴以岭、吴相君、吴瑞 | 将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占用以岭药业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资产,不滥用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侵占以岭药业的资金、资产。 | 2010年11月 | 长期 | 严格履行 | |
| 实际控制人吴以岭、吴相君、吴瑞及持股5%以上自然人田书彦 | 本人及本人其他下属企业没有经营与以岭药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其他下属企业将不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经营与以岭药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经营任何对以岭药业经营及拟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类同项目或功能上具有替代作用的项目,也不会以任何方式投资经营与以岭药业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从而确保避免对以岭药业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 2010年10月 | 长期 | 严格履行 | |
| 本公司 | 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1年11月 | 2011.11.9-2012.11.8 | 严格履行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 解决方式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 | 至 | -60%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36,326 | 至 | 18,163 |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54,071,087.23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4、公司化药国际制剂业务仍处于生产认证准备与开拓国际市场的初期,该部分业务亏损加大,对报告期净利润增长构成不利影响。 上述造成2012年公司净利润下降的因素随着发展将会逐步得到解决,预计“毒胶囊”事件的影响在第四季度将逐渐减轻,销售收入将会出现恢复性增长,随着新产品销售收入快速增长,销售费用率有望逐步控制在合理范围,随着国际制药车间通过欧盟认证后开始经营,投资性亏损将会逐渐减少,上述综合因素将促使公司未来销售收入和盈利实现持续增长。 |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2年09月19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嘉实基金、东方证券、日信证券 | 公司生产经营、循证医学研究、募投项目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以岭
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2-03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2年10月21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扶持子公司的发展,保证YILING LTD的日常运营,提高其经营能力,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YILING LTD增资55万美元。增资完成后,YILING LTD注册资本将由35万美元增加至90万美元。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2-04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
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冀证监发[2012]113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东、关联方的承诺履行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医药集团”)在2010年11月向公司出具的《关于避免占用以岭药业资金的承诺》中承诺:“将来不再占用以岭药业的资金、资产,不滥用控股股东的权利侵占以岭药业的资金、资产。”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以岭医药集团严格履行了承诺。
2、以岭医药集团在2010年11月向公司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承诺:“以岭医药集团及下属单位没有经营与以岭药业相同或同类的业务,将不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经营与以岭药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经营任何对以岭药业经营及拟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类同项目或功能上具有替代作用的项目,也不会以任何方式投资经营与以岭药业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从而确保避免对以岭药业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以岭医药集团严格履行了承诺。
3、以岭医药集团在2010年11月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中承诺:“如以岭药业因历史上未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追缴的情形,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向有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补缴及与该等款项相关的其他费用,将不以任何形式占用以岭药业资金补缴上述款项。”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以岭医药集团严格履行了承诺。
4、以岭医药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前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以岭医药集团控股股东吴以岭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以岭医药集团股份。”
承诺期限:2011年7月28日至2014年7月27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以岭医药集团严格履行了承诺。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以岭、吴相君、吴瑞在2010年11月向公司出具的《关于避免占用以岭药业资金的承诺》中承诺:“将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占用以岭药业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资产,不滥用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侵占以岭药业的资金、资产。”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以岭、吴相君、吴瑞及持股5%以上自然人田书彦在2010年10月向公司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承诺:“本人及本人其他下属企业没有经营与以岭药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其他下属企业将不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经营与以岭药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经营任何对以岭药业经营及拟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类同项目或功能上具有替代作用的项目,也不会以任何方式投资经营与以岭药业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从而确保避免对以岭药业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三)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履行情况
1、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叶双、吴相君、李晨光、田书彦、郭双庚、潘泽富、高秀强、高学东、吴瑞、孙长荣等10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前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1年7月28日至2014年7月27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前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在任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四)其他股东承诺情况
公司其余108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前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1年7月28日至2014年7月27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二、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2011年11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中承诺:“1、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承诺期限:2011年11月9日至2012年11月8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严格履行了承诺。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2-038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