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下再现逆差
外汇局否认资本外逃
外汇局否认资本外逃
201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孙忠
国家外汇局2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70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含净误差与遗漏)710亿美元。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资本和金融项目呈现逆差,并不等同于资本外逃。
值得注意的是,资本和金融项目已经连续两个季度逆差。前三季度,资本和金融项目累计逆差854亿美元,而上年同期为顺差2341亿美元。
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我国资本和金融项目出现逆差,主要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自2011年四季度至今年三季度末,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外汇储备基本稳定。在此情况下,经常项目顺差必然对应着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
目前来看,我国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主要表现为三大特点:一是反映了外汇资产从央行转向境内机构和个人持有的藏汇于民过程。前三季度,企业等市场主体在银行的外汇存款余额增加1388亿美元,银行自身增持外汇头寸120多亿美元,除部分发放境内外汇贷款外,其余由银行用于境外放款和投资。二是显示了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前三季度,我国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525亿美元,同比增长29%。三是体现了企业有序的债务去杠杆化。过去几年,国内企业进口通过海外代付等方式尽量延迟付汇,在贸易项下积累了大量美元空头。汇率双向波动后开始调整原有的负债外币化策略,尤其是2012年第三季度在相关政策规范下,企业进口由境外银行提供代付的负债余额下降400多亿美元。
近期有媒体称近一年来我国出现了两三千亿美元的资本外逃。上述负责人认为,此种说法不属实。媒体所称的资本外逃规模是以外汇储备变动扣减贸易、直接投资等项目估算得出的,在概念、方法等方面并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