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余志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319,942,067.47 | 1,862,534,987.01 | 24.5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578,297,196.85 | 1,492,202,405.13 | 5.77% | |||
股本(股) | 341,760,000.00 | 213,600,000.00 | 6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62 | 6.99 | -33.91%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411,311,079.15 | 50.77% | 898,337,090.78 | 21.1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9,370,910.28 | 72.67% | 118,020,292.28 | 30.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30,513,534.50 | 419.6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38 | 216.6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70% | 0.35 | 29.6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70% | 0.35 | 29.6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 | 1.56% | 7.65% | -0.5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3% | 1.44% | 6.93% | -0.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2,854.4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488,503.6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238,306.95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7,801.7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941.34 | |
所得税影响额 | -3,077,622.28 | |
合计 | 11,637,182.31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18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首誉投资有限公司 | 42,4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440,000 |
石河子弘新投资有限公司 | 2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0,000 |
新疆国诚致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6,852,177 | 人民币普通股 | 6,852,177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278,568 | 人民币普通股 | 5,278,568 |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61,416 | 人民币普通股 | 4,461,416 |
郑少颖 | 3,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0,000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80,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0,480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93,4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3,488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71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5,200 |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71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5,20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经营情况及重要事项
2012年1月至9月,公司营业总收入实现898,337,090.7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020,292.2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51%;2012年7-9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11,311,079.15元,同比增长50.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370,910.28元,同比增长72.67%;这些业绩的取得得益于公司主营业务的较快增长,以及公司收购的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自2012年7月起与公司并表,实现了对公司业绩的有效补充。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主营业绩快速增长的同时,加大相关技术的研发力度,努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成功研发了3D激光防伪技术,并积极推向市场,这一技术的研发成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企业产品的附加值,为公司进一步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在完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及整改的基础上,针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现场检查后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整改,使得公司综合管理水平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损益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⑴ 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98.89%,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增值税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步增长;
⑵ 年初到报告期末,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6.83%,主要原因是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本期增加三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增加销售费用发生额;
⑶ 年初到报告期末,财务费用同比减少6,013,553.24元,减少158.39%,主要原因是公司归还银行借款贷款利息减少,且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增加;
⑷ 年初到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减少36.35%,原因是上期联营企业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根据联营企业净利润计算投资收益,而本期投资企业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比例较小,按成本法核算,根据被投资企业实际分红核算投资收益;
⑸ 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46.03%,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湖北绿新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政府补助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增加。
2、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⑴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44.63%,主要原因是公司收购子公司支付投资款以及支付公司上市募投项目款;
⑵ 报告期末,应收利息比年初增长45.65%,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存款利息计提增加;
⑶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年初增长74.94%,主要原因是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本期增加三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增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⑷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长107.58%,主要原因是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本期增加三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增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⑸ 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比年初减少34.83%,主要原因是优思吉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子公司绿新包装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预付投资款转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⑹ 报告期末,存货比年初增长36.79%,主要原因是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本期增加三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增加存货期末余额;
⑺ 报告期末,固定资产比年初增长171.93%,主要原因是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本期增加三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增加固定资产期末净值;
⑻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年初增长233.03%,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基建工程增加;
⑼ 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比年初增长140.90%,主要原因是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本期增加三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增加无形资产期末净值;
⑽ 报告期末,商誉比年初增长55612.41%,主要原因是本期优思吉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和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其合并成本高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为商誉;
⑾ 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比年初增长63.78%,主要原因是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本期增加三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增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⑿ 报告期末,预收账款比年初减少75.60%,主要原因是预收货款减少;
⒀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增长188.10%,主要原因是本期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增加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
⒁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年初增长126.27%,主要原因是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以及本期增加三家子公司纳入合并,增加应交税费期末余额;
⒂ 报告期末,应付股利比年初增长77.68%,主要原因是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部分股利尚未支付;
⒃ 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长346.71%,主要原因是本期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增加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
⒄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48.75%,主要原因是本期内摊销,摊余金额减少;
⒅ 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99.37%,主要原因是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金额调整至其他流动负债以及本期内摊销;
⒆ 报告期末,股本比年初增加60%,原因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128,160,000.00股,增长60%;
⒇ 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比年初增加35.93%,原因是本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
(21)报告期末,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比年初减少47.62%,原因是全资子公司绿新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缩小。
3、现金流量表变动项目原因分析:
⑴ 年初到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19.63%,主要原因是本期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收到往来款增加;
⑵ 年初到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820.52%,主要原因是公司募投项目款增加以及收购子公司支付投资款;
⑶ 年初到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3.72%,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同期收到上市募集资金款。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收购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工商变更事宜
201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的议案》;201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有关股权的具体内容的议案》;公司收购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85%股权的收购价格为合计为人民币484,513,573.00元。公司已于2012年7月5日完成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
(2)公司治理活动情况
①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完备的、可操作性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营管理运作,努力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进一步控制运营成本和财务成本;2012年2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2012年6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治理状况整改进展有关情况的报告》。
②报告期内,公司接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的现场检查,并于2012年9月9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沪证监公司字<2012>291 号”《关于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根据上述监管关注函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公司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形成了书面整改报告,上述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有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股东 |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其他本次发行前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放弃同业竞争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避免投资于任何从事与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的公司或企业,并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所有公司或下属企业不从事竞争业务;本公司承诺,股份公司在从事竞争业务时始终享有优先权。2,公司其他本次发行前股东均承诺:本公司避免投资于任何从事与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的公司或企业,并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所有公司或下属企业不从事竞争业务;本公司承诺,股份公司在从事竞争业务时始终享有优先权。 | 2011年03月18日 | 36个月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 | 公司承诺,使用超募资金完成福建泰兴特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2年06月15日 | 12个月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承诺期限 | ||||
解决方式 | 遵守承诺规定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 | 至 | 5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6,410.48 | 至 | 20,513.10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6,754,024.4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收购兼并及企业主营业务的稳步增长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9月13日 |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12年09月13日 |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12年09月13日 |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上海世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12年09月13日 |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12年09月13日 |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12年09月14日 |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12年09月14日 |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12年09月14日 |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上海从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12年09月14日 |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12年09月21日 |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12年09月21日 |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12年09月21日 |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上海凯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丹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2-041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计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丹先生召集,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签署了对本次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2012-43号公告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40%,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将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经营短期资金和置换银行贷款;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有关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实际发行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需提请公司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实际情况,持续披露该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为充分利用和发挥公司全资孙公司优思吉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现有的土地、以及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使募集资金的效益得以更好的发挥,使用效率更高。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方式和投入资金。
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666号;拟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由建筑工程自建变更为使用公司全资孙公司优思吉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现有建筑物实施;以及,拟将研发中心项目投入资金由5,162.11万元变更为3,550.49万元。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有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2012-44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事宜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上海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
公司于 2012年 7 月 29 日至30 日接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 )的现场检查,并于 2012 年 9 月17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沪证监公司字<2012>291 号”《关于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 )。根据上述监管关注函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公司拟定了《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2012-45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有关条款规定,公司拟发行证券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据此,公司拟于2012年11月12日(周一)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2012-46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2-042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2 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 3 人,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次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次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将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666号;将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由建筑工程自建变更为使用公司全资孙公司优思吉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现有建筑物实施;将“研发中心项目”投入资金由5,162.11万元变更为3,550.49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投入资金不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方式、投入资金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能使募集资金的效益得以更好的发挥,使用效率更高。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2012-044号公告。
二、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 26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2-044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1.2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520万元。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1年3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字【2011】第10875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由湖北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计划投入募集资金42,514.85万元;“研发中心项目”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计划投入募集资金5,162.11万元。
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资金的情况
201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的议案》。
1、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666号。
2、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由建筑工程自建变更为使用公司全资孙公司“优思吉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现有建筑物实施。
3、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投入资金由5,162.11万元变更为3,550.49万元,具体进度和投入金额清单如下:
序号 | 项目 | 计划投入(万元) | 目前投入(万元) 截止9月30日 | 变更后投入(万元) |
1 | 建筑工程费 | 755.00 | 0.00 | 0.00 |
2 | 设备购置费 | 3,587.47 | 661.70 | 2,631.2 |
3 | 设备安装费 | 280.05 | ||
4 | 工程其他费 | 362.62 | 742.32 | 742.32 |
5 | 基本预备费 | 176.97 | 0.00 | 176.97 |
6 | 合计 | 5,162.11 | 1,404.02 | 3,550.49 |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投入资金的原因及影响
2011年8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受让有关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受让关联方所持有的有关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绿新包装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5737.95万元的价收购了优思吉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思吉德公司”)100%的股权;2012年10月19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优思吉德公司位于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666号,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27207.5平方米,产权号沪房地青字(2012)第006387号,建筑面积20746.19平方米,其中办公楼3586.08平方米,厂房17160.11平方米;
为充分利用和发挥公司全资孙公司优思吉德公司现有的房地产资源以及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666号;拟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由建筑工程自建变更为使用公司全资孙公司优思吉德公司现有建筑物实施;以及,拟将“研发中心项目”投入资金由5,162.11万元变更为3,550.49万元。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变更后,实际用于公司“研发中心”使用的建筑物面积将为3867.92平方米,其中,使用其办公楼面积2689.56平方米,使用厂房面积1178.36平方米。
四、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不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前期准备工作可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
五、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的风险和对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后不存在新增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本次变更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原“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666号;实施方式由建筑工程自建变更为使用公司全资孙公司优思吉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现有建筑物实施;投入金额由5,162.11万元变更为3,550.49万元。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将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666号;将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由建筑工程自建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优思吉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现有建筑物实施;将“研发中心项目”投入资金由5,162.11万元变更为3,550.49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不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能使募集资金的效益得以更好的发挥,使用效率更高。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安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材料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2-045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2年 7 月 29 日至30 日接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 )的现场检查,并于 2012 年 9 月 17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沪证监公司字<2012>291 号”《关于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 ),此监管关注函主要内容是: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披露不准确;
二、公司递延收益分类列示的金额不准确。
根据上述监管关注函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公司拟定了《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披露不准确的情况
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地在湖北,而且以基建等项目为主,会有各种各样的资金需企业支付,金额有大有小,特别是小金额的支付会很多,如果每付一笔都要走相关审核流程会增加相应的成本和费用;且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对股民负责,公司在与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协商后决定先由公司用自有资金垫资,待累积到一定的金额时就与安信证券相关保荐代表人沟通,由募集资金账上转出,这样就形成了关注函上的差异。
公司采取上述募集资金管理方式的初衷是为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减少相关的成本及费用,但因为内部信息传递等原因,造成披露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不完全一致的情形,公司已在2012年半年报披露时,披露“截止期未累计投入金额11,438.95万元”,已做到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披露准确,并将在以后工作中定期核对,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递延收益分类列示的金额不准确的情况
上海证监局提到的递延收益分类列示的金额不准确的情况确实存在,公司2011年年报上的递延收益应分列其他流动负债和其他非流动负债,分类列示的金额不够准确。这一问题我们在一季度季报中已修订为正确数据。
同时,我们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细心,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2-046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有关条款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有关条款规定,公司拟发行证券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据此,公司拟于2012年11月12日(周一)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11月12日(周一)上午9:3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2年11月5日(周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如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会议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须凭授权代理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办理登记后,在股东大会会议现场,该股东可凭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于会议召开前领取出席证和表决票参加本次会议。
四、注意事项: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以及交通费自理。
五、通讯地址:上海市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邮政编码:200331
2、联系电话:021-66278702
3、传 真:021-66956392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2年11月12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序号 |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的议案 | |||
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2-043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