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互动
  • 7:书评
  • 8:广告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  
    2012年10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2版:信息披露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恒邦股份 股票代码:002237

      (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296,557.27万元(截至2012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9,456.04万元(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交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经上海新世纪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同时,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发生波动从而给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六、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七、最近三年及一期,恒邦股份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3,575.13万元、-157,315.50万元、-28,009.74万元和-43,946.72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47,611.21万元、14,819.41万元、26,884.15万元和-10,103.96万元。合并口径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953.52万元、-141,246.07万元、-23,722.17万元、-44,650.94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46,854.85万元、14,036.66万元、38,344.96万元和-11,067.43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体现为大额净流出,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八、2011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办函﹝2011﹞1183号)《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有关环保问题的函》。函件的主要内容为:环保部在核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上朱车金矿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现有氰化渣场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华铜矿业公司尾矿库安全防护距离内尚有10户居民未完成搬迁”等问题。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成立环保核查专项工作组,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并积极进行整改,上述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九、公司2012年的半年报和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分别于2012年8月16日和2012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根据所公告的数据,公司仍符合本期公司债发行条件。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Humon Smelting Co.,Ltd.
    法定代表人:曲胜利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邦股份
    股票代码:002237
    成立日期:1994年2月18日
    注册资本:45,520万元
    注册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
    办公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
    邮政编码:264109
    联系电话:0535-4631769
    传真号码:0535-4631176
    互联网网址:http://www.hbyl.cn
    电子邮箱:manage@hbyl.cn

    (二)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2年5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6月1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2年5月31日、2012年6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9月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2】1206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1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债券名称: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11亿元。
    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执行新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12年10月30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0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7年10月30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10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2年10月30日至2017年10月2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2年10月30日至2015年10月29日。
    利息登记日

    及支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至100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违约金的相关标准: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以及按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50%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违约金。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新世纪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中航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航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1.5%,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事宜遵照深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2年10月27日。

    发行首日:2012年10月30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2年10月30日至2012年11月1日,共3个工作日。

    网上申购日:2012年10月30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2年10月30日至2012年11月1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

    办公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

    法定代表人:曲胜利

    联系人:张俊峰、夏晓波

    联系电话:0535-4631769

    传真:0535-463117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Excel大厦6层606

    法定代表人:杜航

    项目组人员:于新军、姚超、陈学钊、苏畅

    联系电话:010-66290691

    传真:010-66290700

    (三)承销团其他成员

    1、副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夏睿、尹子辉

    联系电话:010-88027977、010-88027229

    传真:010-88027190

    2、分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陆晓敏

    联系电话:021-50586660-8662

    传真:021-50810150

    3、分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法定代表人:薛荣年

    联系人:李建华、徐丽

    联系电话:0755-23613758、010-88091052

    传真:0755-83253933

    (四)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大厦14楼

    负责人:吴明德

    经办律师:杨依见、沈国权、李和金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1059000

    传真:021-61059100

    (五)会计师事务所: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负责人:王晖

    住所:青岛市东海西路39号世纪大厦26-27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晖、迟慰、刘学伟、王丽敏

    联系电话:0535-6630670

    传真:0535-6633669

    (六)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评级人员:戴志刚、宋昳瑶

    联系电话:021-63501349

    传真:021-63500872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

    银行账户:64010153400000017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10 421 064 018

    联系人:胡蓉平

    联系电话:0791-86387237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总经理:宋丽萍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总经理: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聘请的以上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新世纪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进行评级。根据《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字(2012)010213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新世纪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级别涵义为受评主体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新世纪评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级别涵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竞争优势

    (1)黄金等贵金属价格高位运行有助于推动恒邦股份经营业务的持续增长。

    (2)恒邦股份黄金冶炼技术处国内领先水平,资源综合利用率较高,且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化经营能力。

    (3)恒邦股份为山东省黄金行业规划五大重点企业之一,能够得到地方政府一定的政策支持。

    (4)恒邦股份近年来收入规模保持快速增长,资产获利能力较强,且资产质量较高,可对其债务偿还提供一定支撑。

    2、主要风险

    (1)恒邦股份自有黄矿资源相对较少,矿粉自给率较低,近两年冶炼能力的提高导致原料保障压力增大,此外,外购矿粉占比增长亦使其实际毛利水平有所降低。

    (2)恒邦股份存货周转较慢,一方面导致其面临减值风险较大,另一方面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增大短期借款规模,目前短期集中偿付的压力较大。

    (3)作为黄金生产企业,恒邦股份在采矿、选矿及冶炼生产过程中,面临着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至本期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内,新世纪将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新世纪将持续关注恒邦股份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恒邦股份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恒邦股份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恒邦股份的信用状况。

    1、跟踪评级时间和内容

    新世纪对恒邦股份的跟踪评级的期限为本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每1年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新世纪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恒邦股份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新世纪相应事项。新世纪及评级人员将密切关注与恒邦股份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在新世纪向恒邦股份发出“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

    2、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向恒邦股份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前向恒邦股份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债务人、债务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恒邦股份和新世纪应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新世纪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本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并持续获得其授信支持,间接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65.75亿元,已使用额度为45.30亿元,尚余授信额度为20.45亿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情况。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未发行任何债券,不存在债券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计划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以11亿元的发行规模上限计算,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11亿元,占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7.09%,未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母公司)2012.6.302011.12.312010.12.312009.12.31
    流动比率1.131.161.111.12
    速动比率0.580.480.270.32
    资产负债率(%)65.6261.1773.7757.81
    项目(母公司)2012年1-6月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利息倍数(倍)2.342.373.305.61
    贷款偿还率(%)100100100100
    利息偿付率(%)100100100100
    项目(合并)2012.6.302011.12.312010.12.312009.12.31
    流动比率1.091.111.031.10
    速动比率0.550.450.260.33
    资产负债率(%)66.9763.1374.4559.56
    项目(合并)2012年1-6月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利息倍数(倍)2.452.293.196.00
    贷款偿还率(%)100100100100
    利息偿付率(%)100100100100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Humon Smelting Co.,Ltd.
    法定代表人:曲胜利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邦股份
    股票代码:002237
    成立日期:1994年2月18日
    注册资本:45,520万元
    注册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
    办公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
    邮政编码:264109
    联系电话:0535-4631769
    传真号码:0535-4631176
    互联网网址:http://www.hbyl.cn
    电子邮箱:manage@hbyl.cn

    二、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股本变化情况、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1994年2月18日,经牟平县体改委牟经改﹝1994﹞4号文件批准,公司由原牟平县黄金冶炼厂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成立时总股本为4,000万股,其中:法人股3,000万股,内部职工股1,000万股。成立时公司名称为“牟平县东方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份类别股份数量(万股)股份比例(%)
    1发起人法人股3,00075.00
    2其中:牟平县黄金工业总公司3,00075.00
    3内部职工股(466人持有)1,00025.00
    合计4,000100.00

    1997年6月26日,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鲁体改函字﹝1997﹞98号(随文颁发鲁政股字﹝1997﹞77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对公司进行了规范确认。公司于1997年7月14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更名为“山东东方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设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1、第一次股权转让(2002年)

    经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烟牟政发﹝2002﹞51号《关于同意山东东方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山东省体改办鲁体改企字﹝2002﹞89号《关于同意山东东方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本结构的批复》(随文颁发鲁政股字﹝2002﹞53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批准,王信恩等10名自然人以协议方式受让了烟台市牟平区黄金工业总公司持有的发起人股3,000万股,转让价格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评估结果确定为0.89元/股。同时,王信恩等10名自然人协议受让的131名内部职工持有的内部职工股400万股,转让价格协商确定为1元/股。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本结构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万股)股份比例(%)
    1王信恩60015.00
    2高正林3007.50
    3王家好3007.50
    4张吉学3007.50
    5孙立禄3007.50
    6刘继洲3007.50
    7曲胜利3007.50
    8姜宗晓3007.50
    9王学乾1503.75
    10高明军1503.75
    11内部职工股(339人持有)1,00025.00
    合计4,000100.00

    注:内部职工股(399人持有)含王信恩等10名自然人协议受让了131名内部职工持有的内部职工股400万股。

    2、第二次股权转让(2003年)

    经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3年7月23日,曲胜利、姜宗晓、刘继洲、王学乾、高明军与恒邦集团签署协议,分别将其从牟平县黄金工业总公司受让的股份(其中:曲胜利300万股、姜宗晓300万股、刘继洲300万股、王学乾150万股、高明军150万股)转让给恒邦集团,共计转让1,200万股,转让价格协商确定为1元/股。本次转让经山东省体改办鲁体改企字﹝2003﹞51号《关于同意山东东方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随文颁发鲁政股字﹝2003﹞42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批准同意。2003年8月7日,公司完成营业执照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本结构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万股)股份比例(%)
    1恒邦集团1,20030.00
    2王信恩60015.00
    3高正林3007.50
    4王家好3007.50
    5张吉学3007.50
    6孙立禄3007.50
    7内部职工股(339人持有)1,00025.00
    合计4,000100.00

    3、第三次股权转让及增资(2004年)

    经公司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1,000万股内部职工股全部协议转让给恒邦集团,同时,恒邦集团以现金认购公司定向增发的股份1,000万股,转让价格和定向增发价格均为1元/股。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经山东省体改办鲁体改企字﹝2004﹞2号《关于同意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权结构并增加股本的批复》(随文颁发鲁政股增字﹝2004﹞1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批准同意。2004年1月14日,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股本结构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万股)股份比例(%)
    1恒邦集团3,20064.00
    2王信恩60012.00
    3高正林3006.00
    4王家好3006.00
    5张吉学3006.00
    6孙立禄3006.00
    合计5,000100.00

    4、实施分红送股方案(2004年)

    经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按10:3的比例送红股,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6,500万股。本次送股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鲁体改企字﹝2004﹞53号《关于同意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随文颁发鲁政股增字﹝2004﹞15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批准同意。2004年7月2日,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变动后公司股本结构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万股)股份比例(%)
    1恒邦集团4,16064.00
    2王信恩78012.00
    3高正林3906.00
    4王家好3906.00
    5张吉学3906.00
    6孙立禄3906.00
    合计6,500100.00

    5、第四次股权转让及增资(2007年)

    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股东高正林、王家好、张吉学、孙立禄与明成发展于2007年4月6日签署协议,分别向明成发展转让公司股份125万股,合计转让500万股。同时,恒邦集团以货币资金认购公司定向增发的股份680万股,转让及发行价格均为3元/股,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7,180万股。2007年4月19日,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股本结构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万股)股份比例(%)
    1恒邦集团4,84067.410
    2王信恩78010.863
    3明成发展5006.963
    4高正林2653.691
    5王家好2653.691
    6张吉学2653.691
    7孙立禄2653.691
    合计7,180100.00

    (三)公司上市情况

    2008年4月23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8﹞58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于2008年5月8日完成发行,共向社会公开发行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总股本增加为9,580万股。

    (下转13版)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2012年10 月 27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