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年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宋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425,737,197.32 | 1,999,017,584.58 | 21.35%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420,236,113.67 | 1,302,925,945.38 | 9% | |||
| 股本(股) | 460,374,000.00 | 230,250,000.00 | 99.95%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08 | 5.66 | -45.58%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932,219,980.14 | 31.68% | 2,154,679,581.00 | 36.61%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277,627.00 | 5.91% | 139,068,496.29 | 32.85%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40,253,638.76 | -177.98%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3 | -36.36%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 | 0.3 | 30.43%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 | 0.3 | 30.43%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3% | -0.52% | 10.25% | 1.39%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4% | -0.52% | 10.23% | 1.3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00,000.00 | 本期收到政府的上市补助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56,000.00 |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捐款150万元;赞助费25.6万元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所得税影响额 | 61,000.00 | |
| 合计 | 183,000.00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886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0,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00,000 |
| 中国银行-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823,872 | 人民币普通股 | 7,823,872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377,319 | 人民币普通股 | 7,377,319 |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7,253,438 | 人民币普通股 | 7,253,438 |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25,065 | 人民币普通股 | 7,025,065 |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6,859,027 | 人民币普通股 | 6,859,027 |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41,731 | 人民币普通股 | 6,641,731 |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5,943,948 | 人民币普通股 | 5,943,948 |
| 新疆兴中天投资有限公司 | 4,340,464 | 人民币普通股 | 4,340,464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42.51%,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加大营销力度,业务规模扩大,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2、预付账款: 期末较期初增长253.99%,主要为本报告期为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公司增加了预付原材料采购款项及预付海南、北京购房款等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85.68%,主要是本报告期部份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到期,计提应收利息减少。
4、其他应收款: 期末较期初增长73.54%,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加大营销力度,新增工程项目较去年有较大增长,导致项目保证金及项目备用金增加所致。
5、存货:期末较期初减少33.13%,主要为本期观澜部品部件工厂投产,原材料采购规划合理,装饰施工材料采购效率提高所致。
6、在建工程: 期末较期初增长33.10%,主要为本期加快洪涛工业园及创意中心项目建设投入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 期末较期初增长37.24%,主要为观澜工业园筹办期间开办费增加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期末较期初增长44.20%,主要为本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得税率由上年的24%增长到25%,相应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9、应付账款: 期末较期初增长98.06%,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单体金额超亿元的大型项目较大幅度增加,更有效的利用供应商信用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 期末较期初减少56.80%,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上年末计提绩效资金所致.
11、应交税费: 期末较期初增长36.32%,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较快导致应交各项税费有所增长.
12、股本: 期末较期初增长99.95%,主要为本报告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13、营业收入: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6.61%,主要为业务积极拓展,工程施工进度和完成工程量较上年增加,确认收入增加。
14、营业成本: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5.61%,主要为业务积极拓展,工程施工进度和完成工程量较上年增加,所需的成本投入增加。
15、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5.75%,主要为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16、管理费用: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2.93%,主要为本报告期内摊销股权激励费用所致。
17、财务费用: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2.81%,主要为本报告期加快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18、营业利润: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4.89%,主要为报告期公司加大营销力度,产品结构由高端向外延延伸,新签工程合同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当期营业收入同步增长.
19、营业外收入: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954.29%,主要为本报告期内收到政府上市补助经费增加所致。
20、营业外支出: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965.63%,主要为本报告期内教育发展基金捐款所致。
21、利润总额: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5.05%,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加大营销力度,新签工程合同量有较大幅度增长;部分项目完工或决算,当期营业收入同步增长.
22、所得税费用: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2.02%,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开展较好,利润总额增长幅度较大,同时公司所在地区的所得税率由上年同期的24%增长到25%,应计所得税费用相应增长。
23、净利润: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2.85%,主要为报告期公司加大营销力度,新签工程合同量有较大幅度增长;部分项目完工或决算,当期营业收入同步增长.
24、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1.59%,主要为本公司加大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收取质保金增加所致。
2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0.99%,主要为本报告期支付上年计提的绩效奖金和职工人数增加所致。
26、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7.08%,主要为本期内广告费支出及管理咨询中介机构费用和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27、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现金净额: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6.79%,主要为公司本期加快洪涛工业园及创意中心项目建设投入.
2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1.30%,主要为本报告期支付现金股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已投产。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刘年新、深圳市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邓新泉、黄珊、陈远浩、卢国林、王全国、马先彬 | 将间接或直接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的承诺 | 2009年12月22日 | 三年 | 严格履行 |
| 刘年新、深圳市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 | 2009年12月22日 | 三年 | 严格履行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 解决方式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45% | 至 | 85%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9,734.51 | 至 | 25,178.52 |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6,100,097.68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业务积极拓展,同时成本控制较好,毛利率较上年同期略有提高。 |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2年09月03日 | 公司一楼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9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正文见2012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2-041号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境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房屋出租、咨询、股权投资(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拟对原《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原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幕墙、门窗的生产加工(分支机构经营);园林雕塑设计;家私配套、空调设备、不锈钢制品的设计安装;进出口贸易业务(按深贸管字第690号);建筑材料的购销。”
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幕墙、门窗的生产加工(分支机构经营);园林雕塑设计;家私配套、空调设备、不锈钢制品的设计安装;进出口贸易业务(按深贸管字第690号);境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房屋出租、咨询、股权投资”。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的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鉴于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并对外统一使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与品牌,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相应变更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且原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保持60万元不变;公司改聘财务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2 年11月13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12年10 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公司2012-043号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2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聘请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城所”)来函通知,鹏城所为响应财政部号召,通过优化整合做强做大,通过全面调研并最终决定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原鹏城所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已加入国富浩华。
鉴于鹏城所已与国富浩华合并,并对外统一使用国富浩华的名称与品牌,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将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由鹏城所相应变更为国富浩华,且原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维持60万元不变。
国富浩华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和H股企业审计资格,为美国PCAOB(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登记机构,业务涉及股票发行与上市、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领域,是我国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国富浩华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在全国设有28家分所,遍及23个省市,现有从业人员近300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近1000人。国富浩华具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业务涉及制造业、电力、采掘、石油、房地产、建筑、金融、水利、交通、航运、农林、教育、医药、信息与通讯等行业,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公司独立董事就改聘财务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请国富浩华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2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国富浩华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次改聘财务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证券代码:002325 公告编号:2012-043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11月13日(星期二)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11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改聘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第1、2、3项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第1、2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2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深圳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9999999-233
传真号码:0755-82264026
联系人:李庆平、简金英
通讯地址:广东深圳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8029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附件: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11月13日召开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 2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3 | 审议《关于改聘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