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2-04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建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洪井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4,004,926,875.33 | 3,943,761,072.04 | 1.55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004,423,057.47 | 3,083,055,836.32 | -2.55 | |||
| 股本(股) | 481,829,999.00 | 240,000,000.00 | 100.76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24 | 12.85 | -51.46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152,301,141.20 | -21.28 | 1,946,718,898.87 | 6.91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2,790,267.36 | 143.59 | 159,644,263.08 | -16.29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121,224,323.39 | 4,749.72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2.33 | 2,315.65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175 | 0.33 | -17.5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175 | 0.33 | -17.5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5 | -1.18 | 5.27 | 0.45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6 | -1.07 | 5.07 | 0.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1,884.61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414,650.0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18,079.41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7,986.6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所得税影响额 | 2,261,976.91 | |
| 合计 | 5,786,854.58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 无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2,628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谢定英 | 5,140,476 | 人民币普通股 | 5,140,476 |
| 中国建设银行-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615,587 | 人民币普通股 | 615,587 |
| 张玉萍 | 537,957 | 人民币普通股 | 537,957 |
| 李玉秋 | 470,033 | 人民币普通股 | 470,033 |
| 中国农业银行-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444,873 | 人民币普通股 | 444,873 |
| 王华强 | 344,458 | 人民币普通股 | 344,458 |
| 赵红梅 | 322,159 | 人民币普通股 | 322,159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299,969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969 |
| 张忠慧 | 284,732 | 人民币普通股 | 284,732 |
| 林映美 | 281,972 | 人民币普通股 | 281,972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 名股东中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货币资金 | 1,884,837,040.78 | 1,368,957,066.70 | 37.68% | 报告期公司销售货款资金回笼良好所致。 |
| 应收账款 | 98,933,026.56 | 588,539,615.56 | -83.19% | 报告期公司销售货款资金回笼良好所致。 |
| 其它流动资产 | 4,665,967.91 | 31,947,421.00 | -85.39% | 主要系本期远期结售汇按期交割,实现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57,066,600.00 | 3,000,000.00 | 1802.22% | 主要系本期增加临海市农村信用联社的投资所致。 |
| 在建工程 | 353,472,455.57 | 124,152,548.29 | 184.71% | 主要系本期年产470万件项目(杭州湾项目)增加投入,截至期末部分厂房尚未完工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8,170,614.24 | 6,106,619.52 | 33.80% | 主要系本期公司厂房维修工程增加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636,998.64 | 13,449,877.16 | -35.78% | 主要系本期应收帐款坏帐准备冲回所致。 |
| 应付票据 | 573,990,000.00 | 391,780,000.00 | 46.51% | 主要系本期对外支付货款以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718,681.94 | 50,889,077.55 | -31.78% | 主要系本期末为生产淡季,人工成本下降所致。 |
| 应交税费 | 39,302,815.53 | -6,323,504.70 | -721.54% | 主要系本期末为生产淡季,购买材料减少导致进项税减少所致。 |
| 应付利息 | 32,391.39 | 465,939.59 | -93.05% | 主要因本期短期借款基本已偿还,同时利率有所下降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22,682,712.63 | 35,106,169.76 | -35.39% | 主要系本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减少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6,822,500.00 | -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未到期远期结汇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34,792.37 | 8,253,458.93 | -82.62% | 主要系报告期内远期结售汇按期交割导致其他流动资产减少所致。 |
| 股本 | 481,829,999.00 | 240,000,000.00 | 100.76% | 主要系本期限制性股权激励定向增发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
| 利润表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8,127,930.02 | 11,921,365.29 | 52.06% | 主要系本期所纳增值税增加所致城建税、教育附加费等增加。 |
| 资产减值损失 | -48,148,270.41 | -33,450,101.81 | 43.94% | 主要系本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幅度大于上年同期,冲回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 投资收益 | 2,393,079.41 | 450,000.00 | 431.80% | 主要系本期增加了购买理财产品所获得的收益。 |
| 营业外收入 | 8,541,490.01 | 14,328,011.39 | -40.39%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少于去年同期所致。 |
| 现金流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7,570,530.11 | 375,842,876.64 | -52.75% | 主要系本期承兑保证金比例下降所致。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98,519,230.36 | 2,002,414,308.83 | -40.15% | 主要系本期主要供应商的付款方式由原来的电汇转变为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所致。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93,079.41 | 450,000.00 | 431.80% | 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所致。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57,489.15 | 286,781.20 | 59.53% | 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较多所致。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7,537,626.46 | 183,006,529.28 | 51.65% | 主要系本期杭州湾项目的投资扩建。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9,736,600.00 | -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支付临海市农村信用联社的投资款。 |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 | 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上市36 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也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10月2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 | 支持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11年10月26日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不适用 |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 | 至 | 10%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1,292.05 | 至 | 29,276.57 |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6,150,628.29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进入2012年以来,虽然公司北美市场有所增长,但由于欧债危机持续蔓延,公司的主要市场欧洲消费者信心不足,以及受欧洲天气不佳影响,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增长可能不如预期。 |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无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董事长:谢建勇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2-04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董事梁东甲、独立董事朱小平、王东兴、方燕、林忠、王艳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52,301,141.2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90,267.36元。
本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946,718,898.8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91%,净利润159,644,263.08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6.29%。
根据公司对已签订订单情况及出货安排的统计,公司预计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将比2011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增减幅度为-20%至+10%之间。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同时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第二项、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王洪阳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相同,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 王洪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本次提名王洪阳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程序是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王洪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第三项、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胡婷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简历
王洪阳,男,生于1977年,经济师,1999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1年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9年7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2007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等职。
胡婷,女,生于1986年,本科学历,2011年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8年2月至2009年10月在台州永强工艺品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成本会计,2009年11月2012年4月,在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担任证券投资专员,2012年4月至今在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担任主管职务。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2-04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帮仁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2-04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10月26日下午14:30-15:15。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0月25日至2012年10月2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下午15:00至2012年10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6、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12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314,635,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0%。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314,446,8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2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188,2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9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并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且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章程全文;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314,635,113股。
表决情况:同意314,465,80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其中现场投票314,446,844股,网络投票18,963股;反对167,5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67,506股;弃权1,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6%,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8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314,635,113股。
表决情况:同意314,465,8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其中现场投票314,446,844股,网络投票18,962股;反对167,5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67,506股;弃权1,8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6%,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801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并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314,635,113股。
表决情况:同意314,464,0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6%,其中现场投票314,446,844股,网络投票17,162股;反对167,5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67,506股;弃权3,6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12%,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3,601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胡琪、顾文
3、 结论性意见:认为浙江永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