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观点·专栏
  • 5:公司
  • 6:市场
  • 7:市场趋势
  • 8:开市大吉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特别报道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互动
  • A15:基金·海外
  • A16:基金·人物
  •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12年10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45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开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麦昊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唐建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4,712,628,542.373,928,247,098.4019.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213,153,687.842,162,956,053.332.32%
    股本(股)579,582,180.00289,791,090.00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827.46-48.79%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335,235,448.4932.74%887,350,702.2936.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4,021,689.0718.78%107,966,900.3620.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23,007,275.77-683.5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8-216.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55%0.19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55%0.190.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1%-1.31%4.93%-3.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1.71%3.45%-3.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339.7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0,087,132.4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8,184.2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923,062.50 
    所得税影响额-6,768,347.60 
       
    合计32,444,566.88--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涉及金额(元)说明
     0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6,35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70,072,698人民币普通股70,072,698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40,706,120人民币普通股40,706,120
    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34,183,760人民币普通股34,183,760
    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508,200人民币普通股9,508,200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526,096人民币普通股7,526,096
    中信银行-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243,156人民币普通股2,243,156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221,204人民币普通股2,221,204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2,179,211人民币普通股2,179,211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949,833人民币普通股1,949,833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相对年初减少401,043,157.67,减少幅度为39.28%,其原因是:本期采购原料及设备、工程款增加。

    2、应收票据相对年初增加37,512,698.67,增加幅度为306.50%,其原因是:持有银行承兑票据到期日不长,公司未安排贴现或背书。

    3、应收账款相对年初增加48,270,113.00,增加幅度为45.89%,其原因是:销售增长销售规模扩大。

    4、其他应收款相对年初增加103,580,077.07,增加幅度为477.40%,其原因是:收购江苏凯力克公司定金及应收政府补贴款合作研发资金、电力押金等增加。

    5、存货相对年初增加325,770,180.35,增加幅度为59.98%,其原因是:① 因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随着国家电子废弃物补贴政策的出台,增加了电子废弃物等原料的收购与储存,原材料库存相对增加;②为完成公司全年销售计划,保障市场交货的及时性与稳定性,加大了成品库存;③前期部分在建项目逐步完工,公司产品铜、钨等产能扩大,生产流程占用材料增加,在产品增加。

    6、在建工程相对年初增加495,330,720.32,增加幅度为79.56%,其原因是:公司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废塑料循环利用项目、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等项目的建设投入增加。

    7、开发支出相对年初增加17,920,367.74,增加幅度为87.14%,其原因是:公司属于开发阶段的研发支出增加。

    8、短期借款相对年初增加665,524,010.92,增加幅度为72.16%,其原因是: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增强。

    9、应付账款相对年初减少26,796,323.92,减少幅度为37.72%,其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货款增加。

    10、应付职工薪酬相对年初减少6,615,128.04,减少幅度为57.25%,其原因是: 期初计提上年度未发放的年度奖金等本期支付。

    11、其他非流动负债相对年初增加33,827,920.00,增加幅度为121.41%,其原因是:收到的政府补助记入递延收益增加。

    12、实收资本(或股本)相对年初增加289,791,090.00,增加幅度为100.00%,其原因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3、营业收入相对上期增加235,956,346.20,增加幅度为36.22%,其原因是:主导产品销售的大幅增长。

    14、营业成本相对上期增加209,767,891.26,增加幅度为48.92%,其原因是:主导产品销售的大幅增长。

    15、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对上期增加1,910,188.20,增加幅度为127.13%,其原因是:销售增长,增值税增加,相应附加税增加。

    16、管理费用相对上期增加21,387,441.15,增加幅度为30.71%,其原因是:业务扩大,管理规模扩大。

    17、营业外收入相对上期增加16,362,470.48,增加幅度为68.70%,其原因是:收到政府补贴递延收益转营业外收入等增加。

    1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相对上期增加42,570,176.20,增加幅度为 85.62%,其原因是:收到的政府补助及往来资金发生额增加。

    19、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对上期增加326,241,562.77,增加幅度为63.66%,其原因是:存货采购增长。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对上期减少194,547,330.68,减少幅度为683.58%,其原因是:产能释放、产能扩大与销售规模扩大需要相应增加原料与产成品储备及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2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相对上期增加225,745,968.73,增加幅度为 44.56%,其原因是:按合同偿还到期银行贷款增加。

    2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相对上期增加91,686,102.66,增加幅度为163.33%,其原因是:分配红利增加,借款规模增加利息费用增加。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许开华、王敏、周波、马怀义、牟健、王健、彭本超,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许开华、王敏、周波、马怀义、牟健、王健、彭本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股份。2010年01月2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承诺事项在严格执行中,无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发生。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晟乾宝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戴德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睿石尼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十二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公司股票。2011年12月02日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十二月承诺事项在严格执行中,无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发生。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是 □ 否 √ 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0%30%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12,05415,670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0,540,374.1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销售收入的增长,导致利润的增长。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2年08月30日荆门生产基地实地调研机构国泰基金、安信证券、工银瑞信基金、博时基金、光大证券、国都证券、南方基金、海通证券等公司经营和发展状况,提供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2012年09月03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第一创业证券、国泰基金、中信证券、中山证券、华创证券、瑞富财富管理中心、上海高和有色金属发展公司等公司经营和发展状况,提供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2012 年 9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核准批复文件。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2-061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5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需要的流动资金。

    三、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2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2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需要的流动资金。

    四、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申请人民币1.1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申请1.1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用于支付收购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的股权转让款。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