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其股东、关联方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 2012-55
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股东、关联方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通知,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公司及股东、关联方履行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股东对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人: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承诺时间:首次公开发行时(2003年)
承诺内容:“…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的特殊利益,损害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与股份公司不发生同业竞争,不与股份公司产生利益冲突;艾比湖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方直接、间接或帮助其子公司或分公司从事对股份公司的经营业务形成竞争或者能形成竞争的业务和活动。”
履行情况:截止目前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
承诺人: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承诺时间:2006年6月
承诺内容: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新赛股份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新赛股份股份数量,每达到新赛股份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履行情况: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已按照承诺履行了“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新赛股份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对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新赛股份股份数量,每达到新赛股份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部分,承诺正在履行中,截止目前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